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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莽娃儿

【原创】南坛的爱国者们,甭吵了,来跟莽哥一起来反对官宦子弟占用三好生名额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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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1 11:1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发帖怎么不见了?

发表于 2010-7-21 11:1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日,这破论坛好难进了。

发表于 2010-7-21 11:25 | 显示全部楼层
毋庸否认,你在南充论坛风光无限,甚至被人称为“论坛良心”。

  但我对你的真实身份很是质疑。众所周知,舆论工具历来是D的喉舌,在中国,没有独立的政治媒体存在。一切舆论工具都在D的严管之下,这是不二铁律,想必你也充分了解。但在南坛,许多“爱党”“爱国”帖子都一再被删被禁,唯独你的反X秘的帖子和诸多“违反四项基本原则”帖子非但不删不禁,还大行其道(引文照搬自《麻辣空间基本法》,谢绝帽子)。须知,你所攻击的X秘长期掌管意识形态大权,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宠你的X超版也怕他三分呢!

  在你一再攻击没有民主自由的国家里,你却能充分享受“言论自由”,实在令人匪夷莫思!

  你能给个合理的解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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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7-21 11:34 | 显示全部楼层
毋庸否认....冬至夏至 发表于 2010-7-21 11:11 http://bbs.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爱国者们总有那么多的疑问,总是那么故作天真。;P

在南坛,最近什么“爱D”“爱国”帖子被删被禁很正常呀,因为那些帖顶着那些狗皮膏药进行着的卑劣的人身攻击。不禁,天理不容。;P

你想说,我的所谓“言论自~由”,是谁法外开恩的吧?;P 不过,你太乡巴佬了,俺转的帖子皆来自凯迪社区、博客中国、嫣牛、真名网......你去瞧瞧就明白了,这点可怜的自~由算个屁,你居然还“匪夷莫思”。;P

X秘的事,怎么就涉及到意识形态了?;P 你能解释一下吗?

发表于 2010-7-21 11:39 | 显示全部楼层
爱国者们总有那么多的疑问,总是那么故作天真。

在南坛,最近什么“爱D”“爱国”帖子被删被禁很 ...
莽娃儿 发表于 2010-7-21 11:34 http://bbs.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人家说的是“掌管意识形态大权”,没说他的事涉及意识形态。莽娃,没读懂中国话吗?

发表于 2010-7-21 11:41 | 显示全部楼层
{:3_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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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7-21 11:42 | 显示全部楼层
莽娃,不要把所有功劳都一个人扛上...
抚琴手 发表于 2010-7-21 11:13 http://bbs.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我承认顶帖有功。;P

但你觉得在短时间内,有目的地注册五六十个马甲,进行人身攻击,扰乱社区的正常次秩,也是有功之为吗?;P

一再给你说了,那些是狗屁的爱国者呀,他们不过是群卑鄙的中伤者,带着目的来的,你偏要以为找到了大部队。;P

发表于 2010-7-21 11:4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84# 莽娃儿


    河蟹、平心静气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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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7-21 11:43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家说的是“掌管意识形态大权”,没说他的事涉及意识形态。莽娃,没读懂中国话吗?
抚琴手 发表于 2010-7-21 11:39 http://bbs.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这个逻辑你不清楚吗?既然不涉及意思形态,自然那“掌管意识形态大权”也就在这上面失灵了。懂了吧?

发表于 2010-7-21 11:47 | 显示全部楼层
{:3_49:}

发表于 2010-7-21 11:4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承认顶帖有功。

但你觉得在短时间内,有目的地注册五六十个马甲,进行人身攻击,扰乱社区的正常 ...
莽娃儿 发表于 2010-7-21 11:42 http://bbs.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什么叫社区正常秩序?难道你规定的秩序卖国言论就叫正常秩序?人身攻击?不就是你们栽的罪名嘛。你骂人也不是省油的灯。我找啥子大部队呀?你心里居然有这样怪的念头。从你发表呀肃清爱国主义和民族主义流毒那一刻起,我就从来不认为在南充论坛能够找到大部队。要说大部队,只有卖国的大部队,没有爱国的大部队。只有你莽娃的大部队,没有我抚琴手的大部队。你的大部队的人马,也不是个个都像你一样的“理性”,但有共同特点:除特殊例外,逢中必反、逢政府必反、逢官员必反、逢反对意见的必污为“五毛”。如此而已。

发表于 2010-7-21 11:5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逻辑你不清楚吗?既然不涉及意思形态,自然那“掌管意识形态大权”也就在这上面失灵了。懂了 ...
莽娃儿 发表于 2010-7-21 11:43 http://bbs.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两码子事,请不要混淆。你偷换概念的手法,我太清楚不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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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7-21 11:51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叫社区正常秩序?难道你规定的秩序卖国言论就叫正常秩序?人身攻击?不就是你们栽的罪名嘛。 ...
抚琴手 发表于 2010-7-21 11:49 http://bbs.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你是装不懂还是故意不懂呀?;P 被人利用了也不至于把火发到莽哥身上呀。;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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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7-21 11:52 | 显示全部楼层
两码子事,请不要混淆。你偷换概念的手法,我太清楚不过了。
抚琴手 发表于 2010-7-21 11:50 http://bbs.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自己去看,究竟怎么回事。;P

发表于 2010-7-21 11:54 | 显示全部楼层
自己去看,究竟怎么回事。
莽娃儿 发表于 2010-7-21 11:52 http://bbs.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希望你们两个好好交流,有些话还是能说到一起的,抛开个人成见:)

发表于 2010-7-21 12:07 | 显示全部楼层
{:3_41:}

发表于 2010-7-21 12:42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如何一起反对?还是靠在南坛发贴贴呀?

发表于 2010-7-21 13:50 | 显示全部楼层
拼命支持楼主!!!!!!!!!

发表于 2010-7-21 13:52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楼主一定要注意人身安全,因为这世道小人太多!!!!!!!!!!

发表于 2010-7-21 13:5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98# 准失地农民


    要拼命,就要真枪实弹,莫靠发帖帖假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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