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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梦回故里杨

转:[武昌]大水冲倒龙王庙——政法委结治办主任老婆被公安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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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4 17:53 |
湖北省委书记:严肃处理民警殴打官员妻子事件
2010年07月24日03:50新华网我要评论(430) 字号:T|T


湖北省政法委综治办副主任妻子被6名警察殴打16分钟,武昌公安分局道歉称“误会”。(资料图)

新华网武汉7月23日电(记者 李鹏翔)对于湖北省一厅级干部妻子在省委大院门口被打事件,湖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书记罗清泉作出批示:“民警粗暴执勤,殴打群众,性质恶劣,必须依法严肃处理。要认真总结教训,举一反三,深入开展警风警纪教育,加强政法队伍建设,进一步增强广大干警宗旨意识、法律意识、纪律观念。”

23日,湖北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分别发出通知,要求全省政法公安干警从此次事件中吸取深刻教训,增强执法为民的自觉性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全省政法公安干警一定要增强执法能力,提高执法水平,对在执法司法过程中的不规范、不文明、甚至粗暴执法的行为加强监督检查。各级政法公安机关要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举报网站。凡有举报,立即调查,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对严重损害警民关系、严重损害群众利益,造成恶劣影响的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从重处理。

6月23日9时10分,因个人退休待遇及已故女儿医疗事故责任追究问题,省妇幼保健院退休护士陈玉莲预约相关领导反映情况。陈玉莲在省委大院南门越过警戒线时,被执勤武警战士拦住询问,并要求出示证件。正在执勤的武昌区公安分局水果湖街派出所民警肖邦明、郑志强、蒲全鸿在拉扯中行为粗暴,殴打致陈玉莲受伤。当晚,武汉公安部门有关负责人赶到医院看望陈玉莲,并宣布三名当事民警停止履行职务。7月20日,武昌公安分局宣布处理决定,对当事民警肖邦明记大过处分,调离公安机关,对郑志强、蒲全鸿两人给予记过处分。

湖北省委书记罗清泉、省长李鸿忠等省委、省政府负责同志对做好这一事件的处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吴永文主持召开省委政法委书记办公会,要求深入调查,对执法中有粗暴行为的民警决不姑息;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意识,决不能容忍态度粗暴、打骂群众的行为;确保“公正、文明、规范、廉洁”执法,坚决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

  假如这次是黑社会把这个厅长夫人打了还这么简单吗?假如是黑社会湖北会不会因此为楔机而展开规模庞大的反黑行动?可惜是警察,只能用记过这个简单的处罚而简单话。

发表于 2010-7-24 19:14 |
我们生活在什么样的国家啊,这是什么世道啊!!!!

发表于 2010-7-24 21:49 |
这哪里是警察,这明明就是黑社会嘛!
13159262305 发表于 2010-7-21 14:59 http://bbs.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victory:

发表于 2010-7-25 15:24 |
  政法委书记的老婆也该打,他们调教的就是这种队伍。

发表于 2010-7-25 16:25 |
这几个警察真"牛".看家护院的好"狗".若是打的老百姓.说不定还能集体升格"犬王".
钱学森力学研究所都敢强拆,一个老百姓算啥哟!悲哀!!1

[发帖际遇]: 巴山飞鹰110在论坛积极组织老乡活动,系统奖励小米椒5个.

发表于 2010-7-26 00:42 |
唉    特色    中国

发表于 2010-7-28 23:10 |
现在最左右为难的应该是那个副厅长了,搞不好他的官阶就到此为止。唉,要是部级干部就好了,或者是省长就好了《那些打人公安所讲就是省长夫人也照打》,呀呀个呸,打了省长夫人试试?

  建议湖北省政法委综治办副主任妻子陈玉莲,你向中央提出要求,对打你的六名公安采取以曝治曝的方式,全程录像向全国播放:你组织六名像你的年纪的老太婆向每个打你的男警察殴打16分钟,只有这样才公平。

发表于 2010-7-28 23:18 |
“错打门”:暴力维稳恰是反稳定

信访在中国,是除了法律以外的又一种解决问题的办法,也是一种比较直接的利益表达形式。信访制度对于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化解社会冲突,都具备极为重要的价值。而在当今的社会转型时期,一些地方政府业已将信访数量列为其重要政绩指标之一,一些地方政府工作人员使用的简单粗暴的工作方法,让民众与当地掌权部门一些难以弥合的罅隙由此产生。

记者/贺莉丹

陈玉莲,湖北省妇幼保健院退休护士,今年58岁。

果真如托马斯·弗里德曼说“世界是平的”那样,在而今的互联网时代,这位被打的老妇那张躺卧病榻,吊着输液管,形容憔悴,身有明显瘀青的照片,迅速传遍大江南北。其情状之凄婉,足以撼动人心。

日光之下,本无新事。但是,这次有点不同,陈玉莲的另一个身份,是湖北省政法委综治维稳办副主任黄仕明的夫人。黄仕明,位至副厅级,简言之,其主要工作就是负责当地的信访与维稳工作的。

“纯属误会,没想到打了这个大领导的夫人”,武汉市武昌区公安分局的一位领导去医院看望陈玉莲时,直喇喇地这么说。

当地公安部门在道歉时,也连称,“打错了,打错了”。

但是,真的只是“打错了”吗?

应该叫做“错打门”

“大水冲了龙王庙”——有人叹。

事发突然。今年6月23日9时10分,陈玉莲到湖北省委机关找省政法委一名副书记,在湖北省省委大院门口,遭到6名从大院里冲出来的警察的围殴。

“因个人退休待遇及已故女儿医疗事故责任追究问题,省妇幼保健院退休护士陈玉莲预约相关领导反映情况。陈玉莲在省委大院南门越过警戒线时,被执勤武警战士拦住询问,并要求出示证件。正在执勤的武昌区公安分局水果湖街派出所民警肖邦明、郑志强、蒲全鸿在拉扯中行为粗暴,殴打致陈玉莲受伤”——陈玉莲被打一个月之后,新华社的报道如是说。

事出有因。按照陈玉莲本人的说法,事发当天,她是去找省政法委的一位副书记的,主要为两件事,一是自己的职称和待遇问题,二是几年前她的独生爱女在湖北省某大医院治疗时,“因为医疗事故去世,属于非正常死亡,法医鉴定非常清楚,公安机关早立案了,但由于一些干扰案子一直没办下去。这次也想顺便问问案件的进度”。

虽然,目前该事件的蹊跷之处,尚需厘清,诸如,那段迄今未能公布的打人录像、是不是某些力量“有意为之”等等。但是,从某种程度上而言,这位厅级官员的夫人,确是有问题要去找相关人士反映的。陈玉莲被打,故多被解读成,“被误认为是信访者才被打的”。

“假如是一名普通的信访者,他们就能打吗?假如打对了人,就可以打吗?”近日,在接受《新民周刊》记者采访时,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于建嵘提出一连串的反问。

在于建嵘看来,这次湖北的厅官妻被打事件,应该叫作“错打门”,而非“打错门”,“这不是打错、打对人的问题,而是什么人都不能打的问题!”

信访在中国,是除了法律以外的又一种解决问题的办法,也是一种比较直接的利益表达形式。改革开放以来,信访制度对于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化解社会冲突,都具备极为重要的价值。

而在当今的社会转型时期,社会矛盾错综复杂,在实际的操作中,一些地方政府业已将信访数量列为其重要政绩指标之一,一些地方政府工作人员使用的简单粗暴的工作方法,让民众与当地掌权部门一些难以弥合的罅隙由此产生。

学者于建嵘则指出,刚性稳定控制社会不是主要依靠司法,而是依靠暴力。

“民众在其权益受到侵害之后,应该怎么办?在遭遇司法不公的情况下,只有选择信访这条路了。因为,首先,现在法院难以承担起这个重任,司法腐败、司法不公的确是很严重;另一方面是,我们政府在有意、无意地引向人们走上信访这条路,因为当他上访,中央政府还是要让地方来接访、要让地方来表态,这使老百姓好像得到一种暗示,国家很重视信访,所以问题表现得越来越严重”,他分析。

发表于 2010-7-28 23:20 |
警察打人的捕快魅影

建设负责任的政府,首要的问题,是政府要负起责任来,官员不要怕群众,不能有事没事总是用警察保驾,靠警察弹压。

撰稿/张 鸣

湖北省委门前的警察打人事件,已经延烧有些日子了。开始是说,警察打错人了,原本是对付上访者的,结果打了官员的太太。后来又有消息说,没有打错人,那位官员太太,就是上访者。还有消息说,那位官员本身,受到很大的压力,但太太却不肯罢休,就算离婚,也要追究到底。最近的消息是,打人的警察中有两人去给被打者道歉,一个劲地打自己的耳光。

显然,这场发生在堂堂省委门口的事件,并非一场简单的警察执法过程中的粗暴行为,有较为复杂的原因。打人者不是简单的个人性格暴烈,也非习惯性行为。有消息说,在有武警站岗的省委门口安排便衣警察,目的就是应付上访。言外之意,无论打人是否有误会,但只要是被认为为上访者,就有可能挨打。暴力维稳,才是事件的症结所在。

说来奇怪,当今的警察,既是一个十分光鲜的工作,也是一碗难吃的饭。说它光鲜,是因为是铁饭碗,工作稳定,而且还有权。说它难,则是因为这个工作老接触社会阴暗面,老做得罪人的事,有时外面的声誉不大好。

古代没有警察,警察的活计,是由捕快来做的。捕快属于衙役。地方政府的组成,除了正印官之外,就是六房书吏和三班衙役。三班衙役,第一是皂班,给县官老爷站班和做仪仗队的,审案时兼做行刑手帮同吓唬人犯。其次是快班,就是捕快。用于拿贼,破案和催租税的。第三是壮班,属于临时召集的民工,打打杂,危机状况时协助守城。显然,对于一个县的治理而言,捕快的地位很重要。

但是,地位重要的捕快,却是贱民身份。三班衙役,除了壮班之外,都是贱民。一个家族有人干了这个,三代不能参加科举考试,至少在理论上,政治地位比一般农民地位还要低。 为什么这么重要的职位,要由贱民来做?因为捕快干的活儿,在古人看来,是一种不良之行,得罪人的活计,一种贱业。总是要抓人拿人,总是跟坏人坏事打交道,正经人注定不屑于此,所以,只能让贱民做。

做不良之事者,只能是不良之人,所以,在中国古代,人们也称捕快为“不良人”。

贱业由贱人来做,做这种事还要以官府的名义,等于是让贱民行使公权力。所以,实际上,捕快在民众中威风极了,一点贱的影子也没有。动辄拿人、锁人,谁见了都惧他三分。老百姓都尊之为捕快老爷,捕翁,街上做买卖的,都得定期孝顺,交保护费。捕快的职位,一般是要买的,买不到的,就不要名额,心甘情愿放弃平民地位,来做帮役,求帮役也不得的,可以做白役,一分钱补贴没有。

很多大县,帮役和白役,动辄数以百计。但是,这样遭人羡慕的捕快,如果见了当地的乡绅,还是不敢造次,老早就得让在一边,躬身请安。即使一介穷秀才,如果没有县令的旨意,他们也不敢随便碰。至于县令老爷,更是从来不把他们当人,随意指使不说,有了案子,如果破不了,就把捕快拿来,当众扒了裤子打板子,严令追比,三日一追,五日一比,板子越打越重,既是责罚,也是羞辱。总之,在官府层面,没有人在意捕快的脸面。

在官面上没有脸面的捕快,做起恶事来,自然肆无忌惮。老百姓摊事被拘,若要少受折磨,得送“脚鞋钱”、“酒饭钱”。 如果被拘者暂时不想到官,得给“宽限钱”、“买放钱”,甚至原告要撤诉,两边都得给捕快“说和钱”。更恶的事儿叫“贼开花”,如果有了窃案,捕快往往会指使拿住的贼多加攀指,把一些没有势力但家境富有的农户指为藏赃之所,为窝赃户。

当然,这样的攀指,开始是不会让县令知道的,但是被攀指的农民,多半会央求捕快想办法,这样,大笔的钱也就来了。收了人家的钱,还落个人情。甚至,钓鱼,讹诈之类的事,也每每跟捕快有关。

反过来,官府也常常把一些恶事,得罪人的事,交给捕快去办。如果当地有乡绅得罪了地方官,如果要整这个人,一般都是由捕快出面。万一失手,官员留有余地。最常见的恶事,是催缴钱粮。

不肯痛快缴税的农户不等于犯法,没法逮捕关进监狱。这种时候,就用得着捕快了。捕快们就把这些农户的户主抓来衙门,关在他们平时休息的班房里,横加折磨,饿他们,打骂,逼他们吃屎喝尿,反正无所不用其极。直到被抓的人的家人实在看不过去了,乖乖把钱粮交了,人才放回去。当然,还得给捕快们一份额外的辛苦费。

传统的阴影,总是难以消除。有些地方,在使用警察的时候,多多少少还是有着捕快的魅影。有事没事,有必要没必要,动辄动用警力。尤其那些难办,难堪的事,得罪人的事,总喜欢把警察派上去,让警察挡在前面。

息访、截访要靠警察,应付群体性事件更用警察。甚至自己出行,也要动用警察。给人一种印象,政府总是用暴力机器对付平民百姓。当然,在这种时候,有些警察自己也不自爱,人家把你当恶人用,自己也就是恶人,动不动就拳打脚踢。一不留神,照片、视频被传到网上,就成了一个新的警察打人的事件。

其实,警察做好事的概率,肯定比做恶事的几率要大得多。但警察打人,却成了一个社会的刻板印象。只要一提警察打人,人人痛恨,在街上被抢了包,喊别的没有用,但喊“警察打人”,马上就会出来一大帮人。警民矛盾的加深,固然有警察自身建设,行为和制度的约束的问题,但在很大程度上,还是恶人办恶事的传统积习做的怪。建设负责任的政府,首要的问题,是政府要负起责任来,官员不要怕群众,不能有事没事总是用警察保驾,靠警察弹压。

如果是制度的缺陷,就争取改革制度,比如上访制度。不能动辄派警察应付,在政府大门口设置警察应付上访,设上访专班,进而放纵警察暴力维稳,只能是扬汤止沸。

警察打人,不仅仅是事关警察形象的事。背后有文化的因素,也有制度的原因。世界上的任何一种职业,都不希望自己职业形象变坏,这是职业道德趋于良性发展的动力。警察是一个国家的暴力机器,任何一个国家都有约束这个机器的义务。如果,政府一边约束警察,强调职业道德,一方面却派警察去做种种他们本不该做的违法情事,最终,会摧毁警察自身净化的可能,也会毁掉这个行业在民众中的形象,反过来,对政府也非常地不利。▲

发表于 2010-7-29 10:32 |
孟部长这就是你的兵,啥锤子警察,难道还要留在警察中重用吗,上掉公安部:@:@:@当部长

发表于 2010-7-29 15:38 |
警察打错人了

发表于 2010-7-30 17:17 |
滥用权力

发表于 2010-8-1 10:25 |
我在思考着这个问题

发表于 2010-8-2 22:44 |
:(:(

发表于 2010-8-4 15:09 |
对不起,打错了

发表于 2010-8-5 09:15 |
无语

发表于 2010-8-5 09:26 |
真是大水冲了龙王庙啊~~~
25.jpg

发表于 2010-8-5 18:25 |
咬自己家人的狗,要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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