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看过仪陇县公安局向南充市公安局和四川省公安厅等部门递交的 仪公发(2009)79号文件《仪陇县公安局关于石长福等人涉嫌犯罪及有关情况的报告》。该文件中明确列举出了“蓉信公司老股东涉嫌犯罪的事实”:(一)首次申请注册资本180万元(其中实物160.1万元)系老股东虚假出资;(二)增加注册资本820万元系原股东虚假注册资本;(三)花园酒店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其中5自然人出资1500万元系老股东虚假出资;(四)老股东石长福等人涉嫌伪造蓉信公司和广益房地产公司印章。
公安最终侦查结论为:石长福、张治樵、李石麟等老股东涉嫌虚假注册资本罪、虚假出资罪和伪造印章罪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