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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asd1227

安岳双龙起凤村:几件不平事 再请书记解决!(双龙街乡党政27楼有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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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5 15:18 |
党的政策是好的,党的好干部还是多的,我有信心,呵呵

发表于 2010-8-5 15:30 |
看来事情不能只听一面之辞啊,希望有关部门研究一下,怎样处理那些无端生事的人,不然搞得人心扰扰

发表于 2010-8-6 11:43 |
回复 4# asd1227

请纪委认真查实,估计问题较为严重,还可能从中揪出几个腐败分子!

发表于 2010-8-6 13:58 |
四川安岳新发明,"组织敲诈勒索罪"名

发表于 2010-8-6 21:26 |

安岳县双龙街乡

关于网友反映起凤村问题的回复

网友发帖反映起凤村问题后,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庚即由乡纪委牵头,对反映的问题进行实地调查核实,现将调查核实结果及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拍卖村原办公室的情况。

2010年5月,全县村级阵地建设启动以后,双龙街乡起凤村于5月31日召集全村党员、社长、社员代表、村两委干部召开会议,决定阵地建设选址事宜。会上最后决定将村原有的椽木结构瓦房6间拆除,总面积为l44平方米,大部分用于新建村级阵地,余下土地留作村集体备用。

2010年6月21日召集全村党员、社长、社员代表及村两委成员共34人,公开拍卖6间房屋的屋瓦及木房梁、木门窗等材料,其余石板、石柱头、基脚石等留作新建办公室用,拍卖底价2800元。共有三人竞标,其中本村8组村民王世松喊价2900元、6组村民李明虎喊价3100元、6组村民曾光明喊价3500元,无人再次嘁价,最终曾光明以3500元中标,当场给付现金并签定
合同。不存在租房户优先购买的说法,更不存在暗箱操作。


二、关于阵地建设选址存在安全隐患的说法。


经现场查看,选址地点北靠公路距离3米,西靠公路6米,符合村级公路边建房标准。


三、关于暗箱操作涉嫌腐败的说法。


经调查核实,新建的村办公室为了前面空地留够距离,往后移了1.8米,占了本村9社土地18平方米,3社村民周世刚提出了拿自家屋基地与村未用完的土地调换用于修建住房,引发群众有意见。乡上处理意见是:新建办公室占9社土地18平方米,由村、社之间协调处理,周世刚提出的调换要求不予支持。周世刚按建房规定确需建房,则按照程。序审批办理,不得在村余下的土地内建房。


四、关于“党委书记这样对待村民对不对”。


2010年7月30日上午九时许,周建华帮其岳父李俊明
等送材料给乡党委书记吴先明,称“既不看材料,也不听陈述”。经调查核实,情况不属实。


五、征对起凤村其他问题的举报所做的工作。

我乡从7月初至今,组织工作组进行专项清理审计,并找该村涉及此问题的离职会计周建烈、副主任周世顺和现任村两委班子成员进行核实查对,待审计结果出来后,立即向该村群众进行帐目公布,若有违规违纪的人和事,坚决予以查处。

中共安岳县双龙街乡委员会

安岳县双龙街乡人民政府

2010年8月6日

发表于 2010-8-7 00:08 |
黑暗

发表于 2010-8-7 09:19 |
谢谢回复。
发表于 2010-8-7 09:49 |
哈 哈哈,回错帖 了

发表于 2010-8-7 10:01 |
真的哇???是不是哟?

发表于 2010-8-8 11:24 |
回复 25# 安岳双龙

对双龙乡人民政府回复的异议

一、村办公室原八间,因修村道拆除中间两间,办公室一分为二,一头剩四间,村租给周世刚作生意,另一头剩2间,租给李俊明一间作医疗室,另一间租给小学蒸饭。办公室需要重建,拆除周世刚作生意的四间便是144个多平方米,新建办公室只要55个平方米,在这种情况下,我向支书李再兴提出医疗室无搬处,如果要变卖,我要买我原租的部分,李再兴当即表态我租的一间不予拆除。同时拍卖的标价是:周世刚租部分为2000元,我与学校蒸饭所租产部分为800.00元。

通过群众建议,要求公开竞标购买原办公室残值,6月某日,村召开招标会议,但有三点不合理。

1:招标会事前没有任何公示。

2、我明明给支书李再兴说了要求购买该房确在招标时只通知了其他人没有通知我。我犯那条,那款不能享受一个村民都应享受的权利。

3、招标会那天我只是风闻,没有任何人通知。我在家等至上午11时,很多党员社员代表都认为这个会开不了了。究其原因是村主任王宇兵因事不在,又恰逢我侄孙做三早酒,要求我到场,二是反正招标会又开不了,三是已有支书的表态,我就到石羊吃酒去了。上午11时后,支书主持招集了那个招标会,并说明了两节办公室的标价,据了解,王世松出价2900元,李明虎出价3100.00元,曾光明出价3500.00元,随后,村主任到场,支书离场。我的代言人周建华(我女婿),向村主任传言要求购买该房被否决。随即散会是实。

在村与买受人曾光明的合同中有这样一条,如2天后乙方拆不到该房,乙方已交款3500.00元,村要赔偿乙方3500.00元,共计应由甲方付给乙方7000.00元,谁阻拦,谁负责。这表明买受方已经知道其中原因。2、这个合同在赔偿的数额上不合法。同时表明这个合同的不成立。

二、否认乡政府解释卖办公室残值与周世刚建房无关,暗箱操作的说法,从中确有暗箱操作。

1、拍卖办公室不公示,通知一方,又不通知一方。不公平。

2、原办公室拆除面积已有144个多平方米。第一次划线在其中,而且留下了建筑物与村道的间距。没隔几天,村部分干部将办公室位置移至村道边缘。没有间距。而且有意去给周世刚兑换3平方米土地,让周世刚顺理成章地在全村人民集中在村的集体土地中建房,没有相关的文字依据。没有转让的合法批文及转让的面积,转让金。民房还要与村办公室共墙。这算不算暗箱操作。

三、对上述的一系列事,我们找遍了所有村官,答复我们的是:“我们对的,我们从来没表错态,周世刚修房子应该修。”

我们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无奈何,我们向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送达了书面情况反映。729日上午交到了乡长罗中学同志手中。730日上午925交到纪委书记刘昭华手中,927分周建华把书面情况送到书记办公室,交给吴先明书记,被当场拒绝。同时还说:“你们在搞啥子。”周建华把情况给吴作了口头呈诉,吴励声斥责周建华说:“材料不要,办公室该修。你老丈人的租房子该拆,周世刚房子也该修。你管不着。”我们没有申冤处了。才把事情经过发在网上,乡纪委书记刘召华同志于85日来村只找了竞标的人谈当时竞标的情况,到了修建办公室现场。在回复中便对反映情况的人横加指责。我们要求上级领导,各位朋友在百忙之中挤一点时间,亲临现场,为新修办公室的选址是否合理。办公室的基脚与村道有无间距,周世刚挖的建房基脚是不是与村办公室的连在一起。只有亲临现场才能了解他们在网上的回复是假的。

四、我们是以真事,真实姓名反映,该村的几个经济问题,从未见查询,只在帐面看是任何会计部可以把帐摆平的,一条公路年内大小车辆不能通行,老百姓不愿再集资一分钱修公路,原因何在。希望领导们多走访了解,脚踏实地的为百姓做一点事情,我们无限感激。

呈诉人:李俊明   李建华

201089

发表于 2010-8-8 11:51 |
回复 25# 安岳双龙


    该回复颠倒事实真相,房屋明明修在与公路零距离边,回复说有3米远,而且还处在两条公路的交叉点,又是下坡路边,如果该房继续修建,将留下重大安全隐患,不知那一天,可能发生车祸。建议相关部门及时制止该办公房屋的修建,建议重新规划,另选地点,最好往南面移动。。

发表于 2010-8-8 11:55 |
回复 25# 安岳双龙


    听说起风村问题很多,村民反映强烈,建议相关部门认真查实,可能该村存在不少经济问题。

发表于 2010-8-8 12:01 |
回复 25# 安岳双龙


    村民反映问题不受理,造成网上闹得一塌糊涂,影响极坏,该乡书记吴先明有责任,建议吴先明辞职下台!下台!下台!

 楼主| 发表于 2010-8-9 08:40 |
起风村问题很多,村民反映强烈,建议相关部门认真查实,可能该村存在不少经济问题。

发表于 2010-8-9 12:36 |
2005年全村每人集资30.00元修村路集资款收款多少,用在何处,事实是收支无帐目,路未修,钱不知去向,请查证。

这些帐目和资金流向到底去哪里去了,必须向村民公开。

发表于 2010-8-9 13:57 |
2005年全村每人集资30.00元修村路集资款收款多少,用在何处,事实是收支无帐目,路未修,钱不知去向,请查证。

这些帐目和资金流向到底去哪里去了,必须向村民公开。

发表于 2010-8-9 13:57 |
2005年全村每人集资30.00元修村路集资款收款多少,用在何处,事实是收支无帐目,路未修,钱不知去向,请查证。

这些帐目和资金流向到底去哪里去了,必须向村民公开。

发表于 2010-8-9 16:38 |
回复 34# asd1227


    该回复颠倒事实真相,

 楼主| 发表于 2010-8-10 09:25 |
该回复颠倒事实真相,房屋明明修在与公路零距离边,回复说有3米远,而且还处在两条公路的交叉点,又是下坡路边,如果该房继续修建,将留下重大安全隐患,不知那一天,可能发生车祸。建议相关部门及时制止该办公房屋的修建,建议重新规划,另选地点,最好往南面移动。。

发表于 2010-8-12 08:59 |
zxc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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