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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信访局就这样处理群众来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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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2 22:41 | |阅读模式
    7月19日上午,平昌县西城管委会信义居委会七小组群众代表将关于信义七组组长张育发贪污挪用土地征用费的犯罪情况报送到平昌县信访局,信访局一同志接待,留下材料后说:“一星期后答复”,代表立即离开信访局回家,刚走了500米左右,当事人张育发就打来电话追问信访之事。
    中午12点左右,张育发找到其中一代表再次追问上访之事,并嚣张的说:“你们没想瞒我,信访局有一个副局长与我同桌吃过饭”。

    代表只知信访条例,并按规定上访,但不知接待信访有无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可以将上访情况立即通报当事人。若这样处置上访事件,怎能让百姓信任我们‘人民的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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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3 01:15 |
举报信如果泄密,那是违法的。

发表于 2010-8-3 01:15 |
李地耕:严惩泄密者是对举报者的最大保护
http://www.cnwest.com   时间:2010-06-21 09:40:00  进入论坛  字体设置: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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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地耕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材料显示,在那些向检察机关举报涉嫌犯罪的举报人中,约有70%的举报人不同程度地遭受到打击报复或变相打击报复。(6月19日《法制日报》)

竟有7成举报人遭受到打击报复或变相打击报复。这是最高检公布的数据,不可不信。这个可信度极强的数字使人们感到无比震惊。

由此,人们不禁忆起2009年,河南灵宝青年王帅在网上发帖《灵宝老农抗旱绝招》,揭发家乡政府违法占地搞工业园区建设,当地警方以涉嫌诽谤罪为名在上海将王帅抓获并刑拘。尽管这起轰动全国的“王帅发帖事件”最终得到了妥善解决。但是,王帅却说:“再也不做举报的事了,因为代价太大。”

今年2月,湖北郧西青年陈永刚因发帖举报当地领导搞形象工程,县公安局以诽谤他人的名义对陈永刚作出行政拘留8日的决定。

类似的事例的确太多太多了。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和保障,这就是匿名举报居高不下的主要原因所在。

最高检能够实事求是地揭示出这一社会敏感的问题,而且能够把它毫无保留地公布于众,这的确需要一定的胆略和胆识。也充分表现出了他们为纠正这一严重偏向的决心。

在近日召开的“2010年检察举报论坛”上,专家认为,我国对举报人的保护在立法领域存在明显的缺陷和疏漏。专家建议应制定完善各种单行法律法规,以构建完备的公民举报权保护体系。这的确是一个击中要害观点和建议,值得有关部门认真思考和对待。

但是笔者认为,如果有关部门能认真执行有关的现行法律法规,能够恪尽职守,能够认真追查对于国家机关内部泄露举报人信息,国家工作人员给被举报者通风报信这些违法、违规、违纪的人和事,并能严格处理的话,事情也不会发展到如此严重的地步。

安徽阜阳的“白宫案件”只所以震惊全国,就是因为一个市政府的秘书把举报信转给了“白宫书记”张治安本人,而后才出现举报人李国福遭迫害致死。但是,至今尚未听说对那个泄密的秘书的处理结果。

这样的事例也太多太多了。故而,当务之急,是在现行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严格各项制度,不仅要严查泄密者,更要依法、依纪追究他们的责任,从根本上维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只有使每个举报人都有安全感,才能增强他们的正义感和责任感。

 楼主| 发表于 2010-8-3 13:10 |
言路闭塞信息不能上传丶上访之路何其艰难丶权钱勾结官官相护丶国之悲哀

发表于 2010-8-4 12:40 |
通过这样也说明平昌县信访局办事雷厉风行,信访人前脚走他们就开始调查了,不好的感觉就是直接通报被举报人有通风报信之嫌疑。

发表于 2010-8-4 15:51 |
连信访的含义都没有搞懂,就开始信访。楼主介绍的情况根本不属于信访管辖的。

发表于 2010-8-4 17:35 |
关注中
发表于 2010-8-4 23:53 |
信访单位 那些吃黄粮的人员 凭他个人高兴  高兴的时候你确实有道理的东西 他会上报给政府 他不高兴的时候 你在有理  还是过不了
发表于 2010-8-6 17:20 |

各位网友”:

首先感谢大家对我局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经查阅我们的接访记录和信件办理记录显示,楼主所反映的719日来我局群众和信访接待中心来访并交信一封属实。当天我们收到信访件后,立即报请县级分管领导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批示转送给西城管委会调查处理。经我局督查得知,目前此件西城管委会正在办理中。

至于楼主所反映的在处理这个信访件中,我局工作人员有通风报信嫌疑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经初查,当天我局工作人员没有向信访件中的被举报人通过电话。但此事我们将尽快彻底查明真相并严肃处理,给大家一个满意的答复。

最后,欢迎各位继续监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平昌县信访局

201086

 

 楼主| 发表于 2010-8-6 18:36 |
感谢信访局的理解和支持,老百姓是弱势群体,逼上梁山才会联名上访.贵局六日上午巳派人调查通风嫌疑之事,对贵局雷历风行,严谨的工作作风我们深感敬佩.此事真实.相信您们能给大家一个满意的答复.再次感谢信访局的及时回复.

发表于 2010-8-6 20:06 |
希望一个工作日有结果


关注中

发表于 2010-8-6 21:02 |
;P;P;P

 楼主| 发表于 2010-8-7 17:54 |
从信访局到老邮电局门前大慨只有500米吧,当事人就打电话追问.哎期待、期待.默默地期待.

发表于 2010-8-7 23:35 |
:dizzy::dizzy::dizzy:

发表于 2010-8-8 09:01 |
到纪委告他

 楼主| 发表于 2010-8-8 19:54 |
到纪委告他
洪水大哥 发表于 2010-8-8 09:01 http://bbs.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这个世道,谁不知道.百姓和官谁重谁轻.搬起石头打天吧.

 楼主| 发表于 2010-8-8 20:09 |
连信访的含义都没有搞懂,就开始信访。楼主介绍的情况根本不属于信访管辖的。
律师贺博士 发表于 2010-8-4 15:51 http://bbs.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请老师指教:4月20日已将检举材料送居委会和管委会.一个社的财务清理5个多月还只是翻翻发票,还有三分之二的工作末做.当事人贪污、证据确凿还稳居"社位"发号施令.老百姓不知到何处找到青天.请贺博士指点迷津.
发表于 2010-8-8 23:33 |
典型的通风报信。

 楼主| 发表于 2010-8-22 21:16 |
8月6日调查回复.16天过去了还没有一个"满意答复".哎!怎么说呢?信访局办事效率还是没有"通风报信"快."可敬、可爱的人民公仆".
发表于 2010-8-23 09:03 |
"逛逛看看"网友你好:
        我局在此郑重申明:你反应的问题经我局认真细致的调查,我们在征得信访件中被举报人的同意,将其电话的通话记录调出查阅,没有与我局任何一个工作人员的手机、固定电话通话的记录。这也充分说明了我局没有通风报信的嫌疑。我不知道你一直故意炒作此事的目的,但请你尊重事实,发言时要负责任。否则,造成一切后果,由你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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