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本问题是超载,标注2.5吨的车载30吨超过10倍,加车的自重共约50吨,路不堪重负,路不烂才怪。超载的问题国家有明确规定,为什么不限制超载,该不该问责?该谁管理?答案肯定是该县人民政府管。具体负责执行是县人民政府的主管部门南江县交通局,这是南江县交通局不作为。如果限制超载,不可能烂到如此地步,县交通局在8月下旬召开县政协委员,人大代表座谈时立马动工整治,养路工也一同上路,但时至今没有动,路无一个养路工人,仅是8月下旬召开县政协委员、人大代表【部分】座谈会路上,下大雨有11个养路工给代表作样子,前后时间里根本无人养路,试问交通人为何差距这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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