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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充市川北医学院治死不到一岁的宝宝还打伤家属”的事实,真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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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5 18:49 | |阅读模式
今天看了看贴子,很多很多贴子都是半罐水,很多人连自己说的事都没搞清楚就拿出来说,我不知道你们在干什么,我一般很少发贴,我只看贴,不到万不得以我也不回贴,因为话少不会被别人攻击,但今天有人说到我头上了,我只能把事说清楚。

关于“南充市川北医学院治死不到一岁的宝宝还打伤家属”这个贴子,作者连这事是怎么回事都没搞清楚就来说事,我想告诉作者这样不好,做人要完整,别乱说,会影起社会矛盾的。

我来说下这件事的起因,先说说我自己,我是那天到场出警的110警察之一,

那天有人报警说川北医学院住院部6楼儿科有人闹事,我们3分钟赶到现场,到现场后,医院保卫科领导叫我们给我们说了整过情况,和事情经过,了解后保卫科说现在是夏天那个小孩以死去3个小时左右了,按照这几天的38度的温度,死人必须马上转移到停尸房冷冻,6楼是儿科,住着很多小孩,小孩的抵抗力不强,要是出现死婴腐烂,或一些怪气体对6楼所有住院的孩子都有害。
听了保卫科的介绍后我们出警的2个警察一起去找死婴父母,把事情的严重性告诉他们,死婴父母说,孩子死得很怪,医院有推不掉的责任。我们也告诉死者父母,这个死因不是今天几个小时就能出来的,要想判定医院有责任不能光用这样极端的办法,而且这样对其他孩子的健康有影响,孩子的死因要后面卫生局或法医来做尸检,来定是不是医院的问题,经过2个小时和死婴父母的交流,死婴父母终于认为我们劝他们是对的,同意把孩子送进停尸房冷冻,死婴父母去告诉死婴爷爷婆婆时,那婆婆爷爷说什么也不干,现在死婴以在6楼儿科停留超过5小时,在38度左右的温度下。

我们警察的出现也影来了楼上很多病人的围观,他们都在说这件事,后来我们就给围观的人也解释,告诉他们尸体停留的严重性,还有国家规定死亡都多少小时必须进停尸将的规定,很多围观群众也认为应该先进停尸房,也说应该理解死者家属的心情,把尸体保护好,我们警察也同意这样的说法。
现在离小孩死亡以超过6个小时,楼上其他病人,和死婴父母工作都做通了,大家都理解,现在就是那婆婆爷爷不准,但这尸体以停留了6小时,为了整个6楼的儿童,和整个楼的病人健康保卫科的人绝定试着把小孩尸体转到停尸房,4个保安,1个医生,1个停尸房的,他们一起去转尸体,刚走到床前,那个婆婆就一脚踢到保安肚子上,保安年轻手快,就把婆婆的脚抱住,婆婆在踢就踢不动,在这同时爷爷就说你们要干什么要干什么,在接着婆婆就叫保安打人了,抢尸体了,马上就哭起,死者父母一听,婆婆爷爷哭了,马上冲上来不管怎么回事就帮着婆婆爷爷拉保安和那个医生。死者父母把保安前后拉着,死者婆婆顺时一口就把保安的手指咬了,血一下就流了出来,我们见这样情况是不能带走尸体了,我们马上把保安和医生叫了出去。这时的事就变乱了,病房哭声一片,保安被咬也是怨气一片,外面刚上楼的人和不了解情况的人也开始起哄说医院把人治死了还要抢尸体。

整件事的情况就是这样的,并不是那个作者写的那样。

1,在这个事上,我们作为警察很难处,我们知道死者家属的心情,现在大家都生一个,孩子死了肯定是很大的打击。
2,但从大局考虑,死者朝过6个小时停在38度的温度里以超过6个小时,对其他住院的儿童,和病人不好。
3,人死了,要最求医院责任的方法有很多,首先把尸体送进停尸房冷冻,然后收集证据,对死者死因有看法,可以找法医,和卫生局进行尸检,或感觉是被谋杀可以报警。
4,找不到领导,可以直接找医院医务科,医务科是专管这些事的,还有接受病人投述的。

以上说了很多,我个人也觉得川北医学院有些医生护士缺医德,但这件事的前因后果我还是要说清楚,随便告诉那个贴子的作者不要什么都没搞清楚就乱发贴乱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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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bbs.mala.cn/thread-1970744-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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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0-8-5 21:16 |
感谢楼主的细致描述。

发表于 2010-8-5 21:59 |
出了事情还是要通过正规的法律途径来解决吧!有些帖子在网上乱说也不对。通过法律途径给死者、医院一个说法。

发表于 2010-8-5 23:01 |
赞楼主,当然同情老人,医生主要口碑太差了

发表于 2010-8-5 23:05 |
当今好医生还是少哈
发表于 2010-8-5 23:22 |
嘢 川北医学院没的新闻发言人吗?警察同志你是代表个人讲述事件真相,还是代表公安局发言辟谣?我怎么都觉得楼主发这个言有不妥之处…… 其实川北医学院应该发言…… 公安局可以根据调查结果通过正规的新闻渠道通报这个事件的来龙去脉。警察同志,无论事件真相如何,医院难道不能发言吗?你为什么急着来发如此贴文呢?我很纳闷无论你的发言出于什么动机,暂且不谈!你是否是警察坛友也无法确认。作为网民 我们关心的是希望川北医学院出来说下话……  这样更能利于大家了解事件的真相
发表于 2010-8-5 23:25 |
最后说句  本人没什么倾向性的想法意思,只是看了这个事件的帖子后,讲下自己想说的话

发表于 2010-8-5 23:53 |
不赞同“杀猪匠”的说法,楼主已经说明了写贴的原因:“关于“南充市川北医学院治死不到一岁的宝宝还打伤家属”这个贴子,作者连这事是怎么回事都没搞清楚就来说事,我想告诉作者这样不好,做人要完整,别乱说,会影起社会矛盾的。”他并不是说什么新闻发言人之类的话,只是把自己的经历说出来供大家了解而已。他不是政府,只是说了自己的经历,你也如此反感吗?!主流渠道不畅,民间又不让人说,难道真的就要所有人所谓“揭杆而起”的所谓自由言论才让你们觉得好听吗????
想想,如果你的孩子住的病房里有个死婴一直不运走,你会怎么想?!
同情一定是要的,但不能什么都蛮干,不能不顾及他人的利益,你说是不是呢?
毕竟活着的人还想好好的活着。

发表于 2010-8-6 00:22 |
是警察先生的真实经历吗?;P 谁晓得? 小桥杀猪匠的说法还是很对的。医院应该说下话吧。

发表于 2010-8-6 00:32 |
现在的病人啊,不知道怎么想的,医患关系就被这些不讲事理的人搞差了,自己患儿疾病较多、病情较危重就不说了,还乱说,患儿患有先天性复杂性心脏病等,也因此多次住院,每次住院病情都较危重,还是个低重儿(1岁了才3公斤多),

发表于 2010-8-6 03:19 |
谁知道楼主到底是什么身份?
反正看你以往的帖子 不大象JC

发表于 2010-8-6 06:40 |
有丰肚来讲点有风度的话,不球想要哪个来评说对错,如果要啕人,只能说种不好。
不管楼主身份如何,他说的让人信服--至少说站在另一个层面给我们提供了分析事态真实性的呈述。
楼主所述的理由站得住脚--同情死者家人,但更要理解其他患者及家属。不管是哪个,如果把自己的不幸强加到别人身上,或者说用自己的苦难来折磨无关的人,是要遭天谴的!
医院有权保持沉默,凭啥子说你骂一句他回一句?越描越黑的事情球大爷干?举个不很高雅得比较恰当的例子:一个七八岁的小娃儿骂我那个你母亲,你说你是骂他了呢、打他呢还是不理他呢?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0-8-6 07:34 |
请楼主不要冒充警察,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0-8-6 07:35 |
我最讨厌是冒充他人,我看了楼主以前的发帖:
http://bbs.mala.cn/viewthread.php?tid=1765398&highlight=
昨天那个文化路堵路是怎么回事?
文化路
昨天那个文化路堵路是怎么回事?
     昨天有6个人坐在文化路堵路,好多人在看哦,现场来了很多交警,警察,特警,谁知道怎么回事啊?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0-8-6 07:37 |
楼主对公安机关各类警钟都分不清,居然说出了:“现场来了很多交警,警察,特警,”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0-8-6 07:38 |
楼主说:现场来了很多交警,警察,特警,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0-8-6 07:39 |
楼主啊楼主,你怎么就原形毕露了?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0-8-6 08:05 |
【引用】我是那天到场出警的110警察之一,;P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0-8-6 08:05 |
楼主是什么单位的?
发表于 2010-8-6 08:59 |
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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