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晚报2010年8月5日的报道
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调整为25万元2010-08-05 21:42:48 阅读次数: 0 字数: 280 来源:
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调整为25万元
□ 实习生 罗宇婷 夏艳秋 记者 刘晨曦
本报讯 记者昨(4)日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获悉,市民购买第二套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
按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审议的《南充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补充规定》和《南充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补充规定》的规定,我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调整为25万元,贷款最长期限调整为25年,并要求贷款购买第二套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间必须与前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时间间隔三年(含三年)以上。
2008年7月 南府办发〔2008〕27号文件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促进房地产业健康稳定发展 扶持居民安居置业的意见 顺庆、高坪、嘉陵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近年来,房地产业已成为我市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为进一步促进和推动我市房地产业健康稳定发展,加快川东北区域中心城市建设步伐,根据国家支持灾区发展的总体政策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舆论引导 1. 报纸、电视、电台等媒体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大力宣传南充地质结构稳定、城市功能完善、人居环境优良等有利条件和发展房地产业的比较优势,客观分析市场,增强群众安居置业的信心,为全市房地产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二、调整政策措施 (一)土地政策 2. 在现有基础上,将拍卖保证金额度降至拍卖总评估额的5%。拍卖出让土地分期付款的期限,按宗地实际情况确定。 3. 对已通过招、拍、挂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地块,符合城市规划,具有地块分宗条件的,在审定总平面方案的前提下,经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并在缴清分宗地块的地价款后,可分宗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分幢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 对同时申请参加购买多宗地拍卖的竞买人,在交纳最高一宗地的竞买保证金后,允许其参加多宗地竞买。若其购买的宗地之一有违约行为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5. 土地面积较大的宗地,为方便竞买人购买,规划部门同时出具两套规划设计条件,一套按照整体进行规划设计,另一套按照分宗地出具规划设计条件。 6. 对出让取得开发用地使用权的企业,可通过协议约定,以土地使用权与他人联合开发,国土资源部门应为其办理土地使用权人加名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规划、建设等部门应为其办理项目报建手续。 7. 对出让取得开发用地使用权的企业,因地震灾害导致企业资金短缺无力进行开发建设的,经国土资源部门审核批准,可通过协议方式将其土地使用权转让给有条件开发建设的企业,有关部门应为其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和报建等相关手续。 (二)金融政策 8. 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全力做好地震灾区金融服务工作的紧急通知》(银发〔2008〕152号)的精神,进一步加大对我市企业的支持力度。对有良好社会信誉、发展业绩和积极参与灾后重建的房地产、建筑安装企业,金融部门应按有关政策继续给予信贷支持。 9. 银行对提供的商品房按揭贷款,待贷款合同办结后,要加快放款进度。 10. 购买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由30%调整为20%,贷款最高额度由20万元调整为25万元,贷款最长期限由20年调整为30年。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我市购、建自住住房时,可在我市申请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 ...... 二○○八年七月十五日
一个2008年开始执行的政策,在记者笔下,好像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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