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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我恨成安渝

安岳“趁水打劫”后, 又见变态拆迁,天灾更是人祸,生命何以为续?(持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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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8-9 22:35 | 显示全部楼层
总体来说,感谢相关政府部门的关注和回复,只是,对此回复,本人有以上几点还没弄明白,所以还需请教。但是如果只是回复,并没有解决实际问题,那么我宁愿不要这个回复!
四川省、资阳市的外在形象靠政府官员和人民群众一起来共同维护,我迫切希望此事能够在四川省、资阳市范围内得到圆满解决,谢谢各位!

发表于 2010-8-9 22:54 | 显示全部楼层
苦恼的安岳人。

发表于 2010-8-10 02:54 | 显示全部楼层
此贴标题为,趁水打劫后, 又见变态拆迁,天灾更是人祸,生命何以为续?
是否哗众取宠?个人来将两者进行对 ...
我恨成安渝 发表于 2010-8-9 12:10 http://bbs.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现在我也有点担心      你说的 第3个了 ~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0-8-10 10:50 | 显示全部楼层
于宅基地面积和平整道路建设问题。根据《成安渝高速公路安岳段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宅基地的选址由拆迁户自己选择,由当地村社进行协调,相关资料统一由乡镇报县国土资源局审批。宅基地的面积按《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规定:3人户及以下,宅基地面积为90平方米;4人户,宅基地面积为120平方米;5人户及以上,宅基地面积为150平方米。宅基地的平整由拆迁户自己解决。

===

宅基地政府还是考虑到了。但落实到具体的个人身上,或许就有了点麻烦。政府能不能统一协调,然后集中处理此事?我相信政府的口号是:不让一个农民在重建过程中受到挤压,也决不会让政府的好政策被丑和尚把经念歪了 。:D

[发帖际遇]: 青烛去乐山拜佛,路上踢到一个金元宝,估价小米椒6个.

发表于 2010-8-10 11:1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听说别个不是没给他解决,而是他自己嫌要不得,想要别人屋头的。

发表于 2010-8-10 11:10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楼上的意见,这种大事政府不可能乱来的。

发表于 2010-8-10 11:15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你莫说那么多,你直接说一下最后到底能给你好多钱就是了

发表于 2010-8-10 11:19 | 显示全部楼层
加起所有的一下硬是只有三万啊?豁别个!!!

发表于 2010-8-10 11:22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不可能嘛,不可能其他人都是瓜的嘛

 楼主| 发表于 2010-8-10 11:3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5# da雪压青松


    第二、        被拆迁户主现在的房屋就在离朝阳乡场镇不到100米的位置,且生活、交通便利,难道要我们搬到离场镇更远、更偏僻,而且完全有可能会因涉及到毗河引水工程开工,朝阳水库水涨起来后而出现的房子被淹没,造成二次拆迁,所有拆迁户都不愿意去的那个小山坡上才合理?现在我们只要求社、村、政府为我家在一块不比现有房屋偏僻,生活、交通便利的位置解决相同面积的宅基地,请问此要求是否过份?

发表于 2010-8-10 11:3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da雪压青松


    第二、        被拆迁户主现在的房屋就在离朝阳乡场镇不到100米的位置,且生活 ...
我恨成安渝 发表于 2010-8-10 11:32 http://bbs.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那也不能占别个的撒,这个和抢有啥子区别嘛?

 楼主| 发表于 2010-8-10 11:3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6# 根在朝阳


      关于宅基地,《成安渝高速公路安岳段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原文是:“实行统一拆迁,新建房屋的宅基地由所在社调整安排,其新建房屋由被拆迁人自建”,而安岳县拆迁办与农户签定的安置协议中也明确指出:“被拆迁户新建房屋的宅基地由所在社协调解决,其新建房屋由被拆迁人负责”。白纸黑字,明文规定,所在社有义务为被拆迁户解决一块土地作为新建房屋的宅基地,请问,是否还需要被拆迁户高价购买?事实还原:被拆迁户从确定涉及拆迁开始,就一直要求所在社、村、乡政府帮忙在本社集体土地上解决一块宅基地用于新建房屋,但是他们一直要求自己解决,由于户主本人责任地买已大部分被征用,只得从其他人手里高价预定了一块土地作为宅基地,那么现在就涉及到地基的钱应该由谁来承担的问题。如果由农户承担,被拆迁户房屋、附属设施、安置费加提前拆迁奖励总共也才5万左右,现在光购买同等面积的宅基地就需要6万,试问,农户该如何重建?又如何能妥善解决好被拆迁农户居住问题?又如何落实温家宝总理提出的“保障被征地农民利益,保证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
      本县清流、新民、岳源等乡镇同样涉及成安渝高速拆迁农户新建房屋的宅基地均解决在生活、交通便利的位置,且宅基地不需要农户再出钱购买,难道同市、同县安置标准有所不同?

 楼主| 发表于 2010-8-10 11:3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7# 根在朝阳

听你口气,好象你就是ZF官员,我要多少,你能做主?5毛哥,你上班还早哦。

发表于 2010-8-10 11:4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好心好意的哈,作为一个身在他乡的朝阳人,我就想了解一下你最终能拿到好多钱,不说就算了,骂人就没道理了嘛。

 楼主| 发表于 2010-8-10 11:4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8# 得意的笑


    硬是哦,不好意思,我还算错了,啥子茅厕、沼气池、坝子算起硬是不止3万哦。只是不晓得修附属设施得不得要钱?我现在还只是在说房子,还没有扯到低价征收其他附属设施的事,5毛哥,麻烦你回帖之前看清楚再回。

发表于 2010-8-10 11:5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得意的笑


    硬是哦,不好意思,我还算错了,啥子茅厕、沼气池、坝子算起硬是不止3万哦。只是 ...
我恨成安渝 发表于 2010-8-10 11:47 http://bbs.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所有与你意见不和,对你提出质疑的人都是5毛,只有你一个人是3毛?

 楼主| 发表于 2010-8-10 11:5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4# 根在朝阳


   我估计你根本就不是什么朝阳人,如果你真是朝阳人,你就应该知道这个事情,整个朝阳乡又不是我一户人是这么个情况,整个朝阳乡都是这样子的。政府行政不作为~~~~至于你说的骂人,我似乎没有哦,做5毛哥,是一个很有前途的职业。

 楼主| 发表于 2010-8-10 12:0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4# 根在朝阳


    你是朝阳人啊?是吗?30分钟之前才注册?又恰好只回复了我这一个帖子?我在帖子中并未提到只言片语关于朝阳乡的影子,你是如何知晓述说之事就在朝阳?太凑巧了哦。其实并无骂人之意,5毛哥其实是相当有前途的职业。

 楼主| 发表于 2010-8-10 12:1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6# 得意的笑


    其实老实说,我不知道5毛的具体含义。所以,你说我是几毛都无所谓,我真的还觉得我就是和3毛一样都是卑微的平民百姓。

 楼主| 发表于 2010-8-10 12:2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1# da雪压青松


    抢?开玩笑吧,要犯法的,就算要抢,那也要办到合法的执照再敢撒。社会上不是广泛流传一句话吗?JC是合法的持枪土匪,营业执照却是ZF为其免费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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