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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调整居民生活用气价格听证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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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12 21:13 | |阅读模式
  为广泛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及社会各界的意见,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我局拟于近期召开"关于调整居民生活用气价格及制定居民生活用气销售价格与上游价格联动办法听证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构成及产生方式
   本次听证会共设听证会参加人23名,其中:消费者10名;经营者2名;与本听证项目有关的利益相关方2名;相关领域专家学者2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7名。
   鉴于我市三户燃气企业供区范围不同,听证会将按企业供区范围分别召开。在剑南镇所属区域、新市镇所属区域、孝德镇所属区域分别公开征集10名消费者作为听证会参加人。有意参加者可于2010年8月9日至8月16日期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到绵竹市消费者协会(地址:绵竹市剑南镇紫岩路266号,联系电话:6906530)报名。报名结束后,将在报名的消费者中随机抽取产生听证会参加人的消费者名单。
   本次听证会将邀请部分学校、机关、医院等居民生活用气类较大用户作为利益相关方参加听证会。凡有意参加者均可持有关证件(代表单位报名者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其他报名者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到绵竹市物价局价格科报名(报名时间、产生方式同消费者参加人,联系电话:6210390)。
   相关领域专家学者由我局在相关领域中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参加人由我局发函聘请。
   二、听证会参加人的报名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具备一定的文化素质、政策水平和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三)热心公益,有较强的责任心;(四)消费者参加人需是供区内天然气用户;(五)代表从事天然气服务业的企业,代表团体作为利益相关方参加听证会的参加人,均应取得本企业的授权。
   三、旁听人员名额、报名办法及产生方式: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并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旁听人员10名。凡有意参加者可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到绵竹市消费者协会报名(报名时间、地址、联系方式及产生方式同消费者参加人)。
   四、新闻媒体报名办法:本次听证会设记者席,公开征集新闻媒体人员2名,需到听证会现场采访的新闻媒体请于2010年8月9日至8月16日到绵竹市物价局价格科(联系人:刘述刚,联系电话:6210390)报名参加。
                                     绵竹市物价局     二〇一〇年八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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