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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好梦无端

阆中海天旅行社,一个拿钱让孩子买伤害的最佳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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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17 11:23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旅游的大环境就这样,花钱买罪受,大人如此,何况小孩子...........楼主别生气,后期加强对娃娃的心理辅导,消除阴影!

最佳新人 感谢有您!

发表于 2010-8-18 10:36 | 显示全部楼层
算是孩子成长中的经历,妈妈多鼓励孩子,希望他早点好起来

[发帖际遇]: 王娅平在论坛积极组织老乡活动,系统奖励小米椒15个.

发表于 2010-8-22 18:19 | 显示全部楼层
海天旅行社,你们赔钱没有?

发表于 2010-8-26 14:54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样为人父母,对楼主孩子的遭遇深表同情,希望事故得到妥善处理,更重要的是赶紧对孩子做好心理疏导,让江江尽快从阴影中走出来,回到健康阳光的世界中,当妈妈的要与孩子一起努力!顺祝所有人旅途愉快!
发表于 2010-8-30 14:50 | 显示全部楼层
海天是酱油啊

发表于 2010-9-1 10:44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0-9-6 07:52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0-9-6 10:16 | 显示全部楼层
  还好!事情能有一个较圆满的结局!

发表于 2010-9-9 16:39 | 显示全部楼层
日前,阆中市消费者协会成功调解一起旅游消费纠纷,消费者杨女士因小孩在旅游期间被打伤,获得阆中市某旅行社赔偿4000元。

    今年7月,杨女士与阆中市某旅行社签订合同,将11岁小孩委托给旅行社,参加由该旅行社组织的8月1日至8月8日北京、天津、南北戴河夏令营活动。8月8日在返回阆中的途中,杨女士的小孩子和另外两姐弟小营员发生纠纷,而后抓扯、被打伤。为此,杨女士投诉阆中市消费者协会,要求旅行社予以赔偿。

    消协工作人员经过调查发现,消费者反映的情况属实。消协工作人员认为,杨女士将小孩委托给旅行社,参加夏令营活动,旅行社应负监护责任;导游在小营员之间发生纠纷时,予以制止、劝导,但仍发生抓扯、被打伤,说明旅行社未完全尽到被委托监护人的职责,应承担赔偿责任。最后经组织双方调解,旅行社同意赔偿杨女士4000元,一起旅游消费投诉纠纷得到妥善化解。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0-9-16 12:3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处理结果很好。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0-10-10 07:38 | 显示全部楼层
处理好了就好。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0-10-22 20:04 | 显示全部楼层
日前,阆中市消费者协会成功调解一起旅游消费纠纷,消费者杨女士因小孩在旅游期间被打伤,获得阆中市某旅行 ...
心梦静书 发表于 2010-9-9 16:39 http://www.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victory:

发表于 2011-4-29 19:21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感觉不错,谢谢您提供

发表于 2011-5-16 12:59 | 显示全部楼层
每个人都有潜在的能量,只是很容易:被习惯所掩盖,被时间所迷离,被惰性所消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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