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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充当“保护伞”, 山西缉毒队长胡志强穿着制服的“黑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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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13 08:34 | |阅读模式

  

山西近日掀起的“打黑风暴”,一些横行多年的官场黑星被摧毁,一批“黑老大”落网。与此同时,充当黑社会“保护伞”的一些党政干部和政法干警也被调查,自从山西南昌县委书记汤成奇因收受贿赂利益被“双规”,一些区县相关负责人也纷纷落马,引人关注。 其中山西省文水县公安局缉毒大队长胡志强,因涉嫌贩毒亦相继落入法网。

此事件牵连多名公安局负责人被调查让人吃惊:长期横行有恃无恐的“黑老大”背后,站着公权部门“保护伞”。他们经常利用手中职权,包庇、纵容黑恶势力犯罪。一些“保护伞”还乐于成为“黑老大”雇主,把黑恶势力作为行政的非常手段。比如在房屋拆迁、经济纠纷、行业竞争等领域,冲锋陷阵,打打杀杀的“黑老大”背后往往有公权部门的影子。

公权与黑社会结合,形成紧密的利益共同体。“黑老大”或直接缴纳“保护费”,换取免于打击的好处;或让“保护伞”在其长期盘踞的行业、企业入股分红,甚至直接成为幕后老板。各种不当得利就此通过“黑老大”们的巧取豪夺,源源不断地输送到“保护伞”手中。山西省文水县公安局缉毒大队长胡志强,因向辖区内吸毒贩毒者收“保护费”,故意纵容他人吸毒贩毒,扰乱社会治安秩序,严重影响当地百姓日常生活。警服是庄严与责任的象征,关系党和政府的形象,关系地方的发展环境,关系百姓的安居乐业,关系和谐社会的构建。胡志强的所作所为不但给党和地方政府形象抹黑,而且知法犯法,罪加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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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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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13 15:31 |
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既然为官一任,当造福一方。

发表于 2010-8-16 11:04 |
发现没贪的官才能算新闻

发表于 2010-8-17 09:06 |
  说实在,做官的有哪一个不贪,
  
  
  就算让你去做,你也不能保证自己一直不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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