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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相如新传

投票:蓬安论坛的第一人气“坛友”是谁?(进来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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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19 09:05 | 显示全部楼层
赶场的...

发表于 2010-8-19 09:3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继续持续关注

发表于 2010-8-19 21:30 | 显示全部楼层
此帖为什么火?为什么版主位置如此敏感?答案之一如下:
这两天问了几个内行,方知当论坛版主虽然表面没有什么收入,其实名堂多:1、如果有对某人或某机不利,负面影响比较大的帖子,想删除,需要找版主,版主如果道德差,可以敲诈,并且可以待价而估。2、版主可以自己或授意他人在论坛上针对出得起钱但丢不起脸的人或机构选择性的发一些负面帖子,使对方不得不找上门来,主动送钱。搞整了人家,人家还要感谢你。(上述办法可能是我栽赃陷害,哪些道德高尚的版主才不会这么下作,或许人家有更好的招,诚恳道歉。)

发表于 2010-8-19 21:35 | 显示全部楼层
宣传部的几个人也在里面混水摸鱼搅合的凶哎。卖石灰的哪里见得卖面粉的嘛,理解理解。
摸到石头过河 发表于 2010-8-17 08:38 http://bbs.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那几个顶帖像是宣传部的?请指点!谢谢

 楼主| 发表于 2010-8-19 23:5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23# 西南朔


    原来是这个回事!我是说为什么有人一直坚决反对我当版主。想想,原因如下:

一是:认为我就是那种道德沦丧的人,当了版主就胡作非为,就有利可图。
二是:认为我是个懂不起“音乐”的弱女子,我当了版主,就损坏了那些想当版主,想捞偏门的人的利益,觉得我碍手碍脚。

综述:非把我逼迫入无路之境,才得以保全各自的利益和想法,而我,偏偏不吃那一套,我就不信邪能胜正。

我就要证明给第一类网友看,我是如何以实际行动来践行我当版主的的诺言的,不会让支持我的人失望,更要让那些怀疑我的人闭嘴和信服。
我更要证明给第二类网友看,什么叫“魔高一尺,道高一丈”。什么叫“巾帼不让须眉”。再次告诉那些诋毁我的人:邪,绝不能胜正。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0-8-20 01:07 | 显示全部楼层
把双簧继续精彩表演下去。
症,绝不能胜泄。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0-8-20 01:36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我就呕了,比醉酒还恼火!
我已经没当版主半年多了,我没法子删除任何帖子了。以之之矛,攻之之盾,那我就应该收取不到任何好处了吧?而且,我发誓我绝对不再担任蓬安论坛的版主了,但请问我为什么依旧在论坛里发帖子积极如往常,甚至更加热情似火呢?

而且大家众所周知,以前论坛的版主是三个,并非我一人。

另外,以前在论坛里删除帖子,下沉帖子的人是谁,大家也都知道。我手里现在依旧有证据的。


小人的眼里往往别人都是小人,因为小人都用小人的心理去揣度别人的行为,以为别人怎么做,就一定会像心理阴暗的自己一样去做!
小人以利为朋。君子以道为谋。
小人心里只有钱,在有的人眼里,生,是为了钱,死,也是为了钱。但最后一臭万年。


其实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东西比钱更重要。
比如阳光,比如空气,比如水。比如健康。比如。。。。。。。

所谓的律师,往往给钱,就能颠倒黑白。而个别所谓的成都的大律师,道德品质高尚,打官司是不要钱的。只是喜欢披上马甲到论坛来攻击和骂人而已。

仅仅回复这几句话,请继续进行二位的双簧表演。
请继续进行自娱自乐。不奉陪你们了。

其实你的所有的表演已经暴露出你根本不具备一个版主最基本的道德修养和爱心素质。

版主必须得公开、公平、公正。
版主必须得真正地为民说话,为民办事,为民谋求利益。

如果真要新推举版主,我想一定不会是你。

你不是口口声声说你是开商店的老板吗?
有钱的老板们:
我建议你还是将你赚取的我们这些消费者的用不完的钱稍微拿一点点出来,稍微去社会上多帮扶一下那些老弱病残的弱势群体好吗?
虽然无商不奸。

顺便问一声,银汉镇12村1社可怜的尿毒症患者汤军正在蓬安县人民医院4楼血液透析科透析,请问老板娘和大律师去捐款了吗?
千万不要说你们都马上快破产了哈。
我静等可怜的尿毒症患者打电话告诉我说,他收取到了你们二位道德品质高尚的正人君子的捐款了。一位叫相啥子转,一位叫稀啥子锁。。。。。。。。。。。。。。。。。
谢谢,万分感激。


仅仅最后公开实名回复你们最后一帖,不再对你们的任何表演作任何理会。
谢谢。万分感激。。。

[发帖际遇]: 山水如画每天上招聘会找工作,获得居委会低补小米椒9个.  

 楼主| 发表于 2010-8-20 01:4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27# 山水如画


    用良心做事,不必诏告天下!
人在做,天在看。
何必何必?
早点休息!都这么晚了,你还来发这么多字的跟帖,佩服。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0-8-20 02:2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28# 相如新传


    具体捐款地点和受捐助的联系人电话,请进:http://bbs.mala.cn/thread-1993677-1-1.html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0-8-20 02:4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山水如画


    用良心做事,不必诏告天下!
人在做,天在看。
何必何必?
早点休息!都这么晚 ...
相如新传 发表于 2010-8-20 01:40 http://bbs.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亲爱的相如新钻老板娘:

    我根本不埋怨任何攻击过我的人。甚至辱骂过我的人,我都能理解。哪个人后不骂人?那叫诤友。不叫敌人。那叫砥砺,不叫搞整。


    另外,我真诚地想请你这个蓬安论坛第二人气网友和你四平哥明天一大早,也就是2010年8月20日上午又去蓬安县人民医院4楼看望我素不相识的可怜的尿毒症患者汤军,请问我怎么联系你?

  是不是我请你手里拿一张破报纸,穿一件黑色风衣,带一个大口罩,筐一幅墨眼镜,然后在县人民医院的杂草丛里等我?

   既然你认识我,然后你看见我来了,你就从杂草丛里伸出一个大脑壳来,小声地喊:“四平哥哥,我在这里,我在杂草丛里!”?????????

  另外,你不是口口声声说你做梦都想版主吗?那好,我开始支持你了,但是,我主动邀请您这个道德品质高尚,不是小人而是正人君子,不是穷人而是大老板的未来的准版主,一起和我去看望一个生命垂危的尿毒症患者,相信有爱心的你不会拒绝吧?

  你去了,捐不捐款,我不强迫你这个商人,只要你这个蓬安论坛第二人气网友和我这个蓬安论坛所谓的第一人气网友一起为老百姓做好事情,我就旗帜鲜明地支持你当版主了,不但我支持,而且我还代表我婆娘娃儿支持你!

  甚至,我还可以举起我的双脚投票支持!

  但,任何人担任这个论坛的版主都得接受最广大网友的监督。

具体地点是:蓬安县人民医院住院部外三区4楼血液透析室,受助人汤军电话是:15808444836

   怕你记不到,所以我不怕麻烦,再次将地址,姓名,联系电话告诉你。

    你千万莫忽悠我哦,我要打电话问汤军的哦。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0-8-20 02:45 | 显示全部楼层
【邓版主虽已驾崩,但爱心仍得继续】8月19日蓬安论坛麻辣社区走进医院、社区献爱心
http://bbs.mala.cn/thread-1993677-1-1.html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0-8-20 02:47 | 显示全部楼层
跪求蓬安县民‘政’局‘龚仓兆、跪求银汉镇党’委‘政’府:请救救生命垂危的尿毒症患者汤军好吗http://bbs.mala.cn/thread-1993883-1-1.html

发表于 2010-8-20 09:23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我莫法和你说了,我只在候补名,不在投票区。莫法参与。
走了。

发表于 2010-8-20 10:23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总结一下:
此贴开始是好的,后来就成了山水如画与其他人的骂仗了,而且不堪入目

好好的一个贴就别你们搞得乌烟瘴气

都回家多喝点凉茶

发表于 2010-8-20 12:01 | 显示全部楼层
使劲镐!
发表于 2010-8-20 22:2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36# 杨小琴


    你同样是小盆友呀!

发表于 2010-8-21 01:2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25# 相如新传


      我的跟帖纯属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意在提醒你或每一个想当版主的人,别拿我们这些坛友当傻子,以为版主表面上没拿一分,暗地里就没好处。三水先生说你当半天版主就删除了很多很多帖,他还说他是有证据的,俗话说,外行看门道,内行看热闹,以前我们以为你删帖子是为政府维稳,现在经他提醒,你应该有收受好处的嫌疑,起码你应该自证清白,这是你的责任。
     你必须证明你在当那半天版主期间没有拿人家一分钱。

     人家三水先生已经通过下列方式,无可辩驳的自证其清白了,证明在他当版主期间没有收受他人一分钱,钢铁般的证据如下:

      一、他下课没当版主期间,照样发帖,热情不减,有谁见一个再也收不了钱的人还有此热情。所以他当版主期间,绝对没有收受他人一分钱;

      二、他当版主期间,版主是三人,不是他一人,不能说明删帖是他干的,就是删了也是其它两个人干的,所以他绝对没收钱而删帖;

      三、在他当版主期间以及下课没当版主期间,虽然对蓬安龙果山上乱占地建别墅、燕山寨乱倒垃圾等危及众多群众健康、破坏后代生计的小事情装作没看见,对坛友的相关热议,甚至在坛友要求他发言的情况下,十分矜持的,异常克制地保持不发一句言,不放一生庇,但他亦抓住一切机会,一切题材,拍照,写文章,为孤寡老人生病、生活等大事问寒送暖,募款募捐,虽然有人责难说他是作秀,赚眼球,但这作秀、赚眼球的事你脸皮薄,不能作亦不能秀,人家这样一个明面大菩萨,简直堪称蓬安第一大善人,绝对不是肚子里藏坏水之徒。左手捐善款,右手绝对不会收黑钱。哪怕地址、电话、办公室一切公开,谁能说那些阴暗帖子的删除就是事主找到他,给了黑钱,被他删除的?

      上述三点铁证,已充充分、完完整地自我证明了三水先生的清白,要是哪个还要对他说三到四,他或许还可以用他惯用的办法:烧把火纸、杀个红鸡公、在天坝坝里插着屁眼喊三声天,赌咒发誓他在当版主期间,没有为删除帖子而收他人一分钱!

       这样的赌咒,只有他山水先生才敢作,能做,你一个女娃娃,绝对不敢用这种方式赌咒。所以,你与他相比,永远不能比。按他的说法,有他在,蓬安论坛版主这个位置你想都不要想。
      

发表于 2010-8-21 01:46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请三水先生不要乱求猜我是哪个哪个,我又不是版主,不希望人家晓得我的地址、电话,便于给我送钱,求我删帖子。更害怕被泄漏了天机、短了财路的事主找上门来,爬到我肩膀上,把我两肩中间的鸡鸡吃掉。(这是你的原话,推断蓬安有人有此独门绝招哈)

 楼主| 发表于 2010-8-21 07:5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38# 西南朔


    认真看了你的跟帖,我觉得你说得很对,太对了。
我就一无名小卒,没那么多文笔,没那么多善举,没那些吼口号,赌死咒的本事,更没有类似于公开一代文豪、第一大善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干部等等那样身份的勇气,毕竟没那么多雄厚的坚实的后盾和后台(俗称有背膀子或有身份或有实力)。所以,最后我只能应证你最后那句话。

发表于 2010-8-21 07:5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61# 相如新传


    我要出来有人一定就会有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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