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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基业主同心协力 用电罗生门欲变透明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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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18 11:44 | |阅读模式

  市政用电   农村用电    城镇用电    专变电    好几个专业术语,搞得万基金蓝湾小区业主,头都大了。四川新闻网以“万基金蓝湾遭遇用电罗生门”为题,对万基金蓝湾小区业主,因小区用电性质质疑开发商 ,并向郫县相关部门求助一事,进行了追踪报道。

   开发商在承诺作出回答的最后期限——813日,发出通知:81410时开发商将邀请郫县供电局及媒体,就万基金蓝湾小区用电一事进行解释说明。814日,万基金蓝湾50余名业主代表,聚集万基金蓝湾物管中心,就小区用电性质,希望再次与开发商交涉。不过,耐人寻味的是,开发商始终没有露面(有业主试图联系开发商,一直回答在路上)。值得表扬的倒是郫县供电局的6位工作人员,佩戴工作证准时出现在现场。

   当天,6位工作人员,至少有三位发了言,对万基金蓝湾小区用电作了如下解释:1)现在整个郫县区域已经没有城镇用电、农村用电的区别,均属于城镇用电,郫县区域均不实行分时段峰谷计价,各个时间段执行统一价为0.5662/2)以前叫业主签订的《农村用电合同》属于郫县的老版本合同,但实质用的是城镇用电;现在已经将新版合同更换为《城镇居民生活用电协议》(详扫描的附件),合同已经下发到物业中心3)我们小区是属于一户一表,签订本协议就是一户一表的证明和办理一户一表的依据;4)现在一期业主使用的电属于万基开发公司的供电局总表所管辖,变压器暂属于开发公司所有(但交房后应该属于业主集体所有,绝对不能让开发公司转给物业公司),也就是说目前使用的电是专变电(即指变压器属于开发商资产,非供电局资产,也非供电局管辖;而变压器属于供电局管辖的术语叫公变电),而现在万基公司正在与供电局协商变压器移交,即将专变电转变为公变电(这就是我们业主所期望的目的),但前提是达到(也就是需要业主签订用电协议),否则供电局不会接收万基的变压器(后果就是以后变压器出了问题,不属于供电局的责任,应由开发商出钱维修,开发商又可能将维修费转移给业主)。这就是目前业主们的电费都是在物业公司缴纳(然后开发商再与供电局结算电费),并不是业主直接持卡在供电局缴费的原因。

有点复杂,简单点。

在郫县   

农村用电=城镇用电  (城乡一体化哈)

老版本合同与新版本合同,内容不同,实质一样。即农村用电合同 =城镇用电合同(建个议哈,就叫供用电合同,免得让人误会)

万基小区以后是一户一表

万基小区现在是专变电。后果很严重,业主很生气。(这点开发商一直没给业主说,但传闻得到证实。)

专变电要实现华丽转身,80%业主同意签订协议,开发商交齐相关费用。

事情渐渐明晰。不管是“指鹿为马”还是“张冠李戴”,真相在逐渐逼近。

仍有几点很纠结

我们的购房合同写的是:市政配套用电。什么叫市政配套用电,询问供电部门,供电部门叫问开发商。看来,只有开发商才明白他的真正含义。可惜,开发商一直无法解释。农用电=城镇用电=市政配套用电?就算目前相同,如后面改成分段计费的时候,会不会因为出生不同,有东宫与西宫之别?

供电局有新的《城镇用电协议》,为什么开发商最初让业主签订《农村用电协议》,这中间唱的那出戏?

专变电改“公变电”,必须要80%业主同意,不要说有80%,我们是百分百的同意。只是想知道,要签用电合同才改,有没相关规定?要知道,房子还没交哟。说白了,这中间会不会有欺诈?我们购房时与开发商已就用电性质做了约定。开发商把符合合同要求的房子,进行备案后交房,我们按要求收房就可以了。相同的问题,再签一次,有无必要?(当然,如果这是供电部门的必须规定,我们还是愿意配合的。我们特别希望已经入住的业主,早点把电卡办下来,早日摆脱停电没商量的苦日子。没电没水的日子难熬呀!)

最大的欣喜:

郫县供电局对此事相当重视,派出一个六人的庞大团队,而且是利用周末,为广大业主排忧解难。万基金蓝湾全体业主在此表示深深谢意。他们的做法,让我们透过这个窗口行业,看到了郫县务实为民的工作作风,我们对在郫县安家置业感到放心。也借此机会,为郫县打一个广告:在郫县买房,你正确的选择。提醒一句哈:要选择开发商。

我们盼着此事在透明的基础上早日尘埃落定。再一次,感谢郫县供电局,红光供电所的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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