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楼主: qmd1027

强烈要求严惩杀死杨鹏的凶手、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严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8-22 21:32 | 显示全部楼层
凌迟处死

发表于 2010-8-22 23:41 | 显示全部楼层
被一伙不明身份的人残忍杀害。性质恶劣杀无赦!!
行月骑士 发表于 2010-8-18 16:28 http://bbs.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dddddddddddddddddd
发表于 2010-8-22 23:52 | 显示全部楼层
严惩不待,杀杀杀,把那杀人的杂种五马分尸还太平、平民愤。

发表于 2010-8-22 23:59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定要严判

发表于 2010-8-22 23:59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定要严判

发表于 2010-8-23 10:21 | 显示全部楼层
该杀

发表于 2010-8-23 10:30 | 显示全部楼层
深感同情。

发表于 2010-8-23 10:32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0-8-23 10:32 | 显示全部楼层
:funk::L

发表于 2010-8-23 13:02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伤心。
中国的法律对故意杀人者,应该血债血还。死死死!!!!
把那几个(主要是动刀)的杂种应把他掉在巴人广场上用刀子,让血一点一滴的流出,让他感受杀人的“快乐”,让作罪的人看看偿命的代价。罪赦!!法院/公安听到起: 他的罪只能用刀子杀死那个杂种,不能用枪或毒针。

发表于 2010-8-23 13:18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此凶残的杀人者应斩立决!

发表于 2010-8-23 16:04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依法严惩

发表于 2010-8-23 16:13 | 显示全部楼层
莫管凶手好多岁了,杀无赦!

发表于 2010-8-23 16:2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恶劣的事件影响极坏!杀人偿命谁都懂,拭目以待其结果。
从严惩处!

发表于 2010-8-23 16:26 | 显示全部楼层
论坛上还有人叫唤巴中建省,治安都这么差,人民性命都不保,还建省,开玩笑哟~~~~~~

发表于 2010-8-23 16:53 | 显示全部楼层
从严惩处!杀!!!!

发表于 2010-8-23 17:21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对你中年丧子表示难过和慰问!人死不能复生,缘分已尽,希望你能节哀!
但是有几个疑问:1.杀人者偿命,这是从古至今不变的道理,你为什么会认为杀人凶手不会得到惩罚呢?是不是你已知道杀人凶手是谁?知道他后面有很厉害的保护伞?
                     2.凌晨一点,为什么你的小孩还在大街上,是刚下班?在惨案发生之前,有没有发生过冲突.情杀?仇杀?还是对方喝醉酒无缘无故的乱砍人?

认同这位仁兄的观点,凡事有因果。当然,你的丧子之痛我能理解。但同时给其他的家长们敲了警钟,管好自己的娃娃哈,别半夜上街杀人,也别半夜上街被人杀。

发表于 2010-8-23 19:56 | 显示全部楼层
故意杀人,理当死罪!
再爱一次 发表于 2010-8-18 15:03 http://bbs.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 :@

发表于 2010-8-23 23:04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情

发表于 2010-8-24 06:4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案子引起了社会强烈的公愤,相信法院会做出公正判决的。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