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网友贴文“今天上午的奇遇:
大家说说看,南充交警有没有吃黑钱?”的回复
2010年8月18日,一网友贴文“今天上午的奇遇:大家说说看,南充交警有没有吃黑钱?”引起了交警直属一大队高度重视,当即组成了专项调查组,对此网友反映的情况展开了认真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经东城派出所介入调查了解,违章摩托车驾驶人耿某与“摩的”驾驶人谢某因双方利益需求,私下达成的由耿某付给谢某400元“好处费”协议,交警并不知情,属于耿、谢二者个人行为。这一点在该网友的贴文中也可以得到证实。
二、执勤协警考虑耿某驾驶摩托车时没戴安全头盔、没随身携带驾驶证,属于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在不知道背后还隐藏不可告人的“猫腻”时,才对暂扣摩托车予以放行处理。
三、目前,因谢某存有借机渔利和哄骗嫌疑,耿某自身法制观念和防范意识不强,公安机关正在对双方当事人做进一步调查和教育处理。同时,交警直属一大队已对私自放车、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协警员作出了停职处理的决定。
南充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
二0一0年八月十九日
问一下发言人:
1交通警扣车当时开扣车证明没有?
2交警放车是否要经过负责人《中队长》的批准?你们有没有这方面的管理制度?
3为何交警队处罚单的签名全要签中队长的名字?
4 开摩的的的人为何可以取别人的车?他使用的是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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