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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狗拿~耗子

[群众呼声] 营山城管很NB,有关部门该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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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20 08:4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就叫权力所在~!!!
希望转给相关部门!
县委县政府最好!
发表于 2010-8-20 08:4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看到营山城管好多时候就是在车上喉一下,很少耐心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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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20 09:09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安部明确:警车滥用警灯警报器等九类行为违规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03日 09:01  中国广播网


  中国公安部网站日前发文,规定九类行为属警车违规行为,公民可实名举报,经核实后,举报者可获得100至500元的奖励。
  为了鼓励公民举报公安机关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推进公安机关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公安部日前在其网站公布《公安部奖励公民举报公安机关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办法》。
  办法明确,公民对以下违规问题的举报,公安部专项治理办公室核查属实后,视情予以一定数额的物质奖励:
  (一)公安机关警车方面
  1、使用的警车属于走私的,被盗抢的,非法扣留、扣押的,借用外单位或私人的,应当报废、拼(组)装等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
  2、挪用、套用、使用伪造、变造的警车牌证的;
  3、转借警车、牌证的;
  4、警车未依法进行登记或者牌证不全的;
  5、擅自喷涂警车外观制式或者安装警用标志灯具、警报器的;
  6、酒后或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警车的;
  7、非执行紧急公务驾驶警车超速行驶、不遵守交通信号标志、不服从交警管理、滥用警灯警报器等交通违法的;
  8、驾驶警车违规参与婚庆、葬礼及为社会车辆带道的;
  9、非法生产、买卖警车及其号牌等专用标志,或者使用警车及其专用标志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
  (二)涉案车辆方面
  10、违法扣留、扣押的;
  11、挪用、未按照规定妥善保管涉案车辆的;
  12、违反法定程序和要求处置涉案车辆的。
  《办法》规定,举报奖励对象原则上限于实名举报,对匿名举报的违规问题线索,在调查处理完毕后能够确定举报人真实身份的,可以酌情予以奖励。
  《办法》中规定,对举报人提供的有关线索经查证属实并符合奖励标准的,经报公安部专项治理办公室负责人批准,确定奖励的对象,并根据举报时效、举报材料的详实程度、举报内容与查实内容相符程度等,确定奖金数额,奖金一般为100元至500元。
  办法还说明,公民可以通过电话、信件等方式(电话:010—66262212;传真:010—66262277;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4号公安部警务督察局专项治理办公室,邮政编码:100741)向公安部举报公安机关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

[发帖际遇]: 东方诱惑发帖积极努力, 获得本论坛奖金小米椒1个.

发表于 2010-8-20 10:31 | 显示全部楼层
[b]城管、哼哼!欺压百姓的代名词。建议有正义感的网民向公安部举报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举报电话:010—66262212;传真:010—66262277;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4号公安部警务督察局专项治理办公室,邮政编码:100741。公安部专项治理办公室根据举报时效、举报材料的详实程度、举报内容与查实内容相符程度等,确定奖金数额,奖金一般为100元至500元。

发表于 2010-8-20 10:33 | 显示全部楼层
2010年05月03日 09:01  中国广播网


  中国公安部网站日前发文,规定九类行为属警车违规行为,公民 ...
东方诱惑 发表于 2010-8-20 09:09


向公安部举报吧,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0-8-20 10:43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中国特色嘛!!

[发帖际遇]: 要你幸福的股票涨停了,赚了小米椒1个.  

发表于 2010-8-20 11:51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上午在人民医院门口看见他们下车把一辆放在街边的电瓶车(人民医院大门边非机动车停放点。由于当时间车比较多,人行道上面已经没有位置停放了,就放在人行道下面的即进大门的左手边位置)4个人抬起就上他们的车,动作好讯速啊。看样子经常练习到的,然后开起车就走了,都没有给别人在地上写个电话号码之类的联系方式,别人在医院出来可能要被急坏,不知道这样可以报警不,据我所知行政执法在扣押当事人物品必须出据暂扣物品手续清单啊。他们而且把别人摩托车抬起跑了
地上电话都不留过。。。这样的执法是否违规,,是否已经触犯了法律(盗窃)。。大家讨论下。。。

发表于 2010-8-20 16:32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中,....期待结果....:)

发表于 2010-8-20 18:1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看了无语了

发表于 2010-8-20 20:45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真厉害,敢向权力部门开战,顶。

发表于 2010-8-21 09:25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没有权威部门站出来回答啊!!

发表于 2010-8-21 20:15 | 显示全部楼层
:)顶起
期待解决问题,,,

发表于 2010-8-21 21:5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就叫权力所在~!!!
希望转给相关部门!
县委县政府最好!
1126平凡人 发表于 2010-8-20 08:46



    个人认为县委县政府早就知道  要不然怎么可能装上去呢?

发表于 2010-8-21 23:24 | 显示全部楼层
查别人可以,没人敢查自己,确实很港。

发表于 2010-8-22 10:35 | 显示全部楼层
工作需要,和谐社会,大家都要遵守法纪。

发表于 2010-8-22 11:0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贴得顶

发表于 2010-8-22 11:46 | 显示全部楼层
楼猪胆大包天,你娃找死啊?

发表于 2010-8-22 12:46 | 显示全部楼层
据我了解,城管局经费比较吃紧,但执法车晚上公车私用情况不时发生;更有执法人员,有时上班中途休息去不该上班去的地方。请何局长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与管理。

发表于 2010-8-22 15:0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帖子好,但是我觉得你应该直接去有关部门详说情况!论坛上有时候并不是说有人能看到的!

发表于 2010-8-22 18:22 | 显示全部楼层
砸了警灯!再报110!奖励的钱赔他龟儿警灯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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