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南云楼:
2008年6月底,博敖亚洲论坛秘书长龙永图在其主持的增城城市论坛上一语惊人:“对待刁民政府要硬气,不要被刁民挟持。” (新华网)
站在权力的立场,将不听话的老百姓斥责为“刁民”,古以有之,但在政治已渐昌明的今天,这样公然摆出统治者的身段将公民斥责为“刁民”,实在是咄咄怪事。龙永图离休前贵为政府高层干部,卸任后仍然戴个NGO组织的“长”,多年积累起来的官本位思维习惯一时难以更改,似可以理解。不过,笔者认为,以龙永图的阅历和见识,此番“刁民”论调当并非其单纯的官威流露,还应该是他自认为站在以土地国有为基础的人民利益为上的政治正确上,故而自信心爆棚,方得以理直气壮的姿态抖出这番令天下哗然的“刁民论”。
来看看龙永图的刁民论调是怎样演绎的:“谈到当下时有出现的‘最牛钉子户’,龙永图认为,要平等协商但不能要价过高。他认为,有些钉子户要价过高,不光要房价还要地价,而地是国家所有的,因此政府要以人为本、以大多数人的利益为本,不能做群众的尾巴。”龙永图先摆出“要平等协商”尊重他人权利的姿态,其后立即要求对方不能“要价过高”。这里,龙永图一定以为自己知道什么价格算是“过高”的要价的;同时,龙永图还巧妙地将中央政府强调的“以人为本”承传转换为“以大多数人的利益为本”,为他所主张的“政府要有硬气”提供政治支持。
价格是由谁决定的?龙永图与WTO打了那么多年交道,想必应该知道“市场经济”中的价格是由个人偏好决定的基本道理的。“敝帚自珍”,只要《宪法》、《物权法》保护私人合法财产,人家要不想卖,你出天价他都可以不买你的帐。龙永图应该不会否定市场经济,但他擎出了杀手锏:土地是国家所有的。斥责“刁民”不光要房价,还要地价。龙永图主张的深层来源应是:共和国的建立起,一切土地产权都归国家所有,人民平均享有地权,因此“刁民”没有理由额外获取土地产权收益。这是龙永图霸气顿生的底气之一。
市场经济讲求的是产权明晰下的商品交易。应该说,当一个商品的产权完全归某人所有时,这个人拥有对该商品的完全处分权利。但在土地国有的前提下,作为不动产的房子处于非常尴尬的地位,一方面房子必然与土地关联,另一方面房子的主人却无法取得土地的所有权。这似乎让房产的商品属性变得可疑,也就为龙永图的霸气提供了权利依据支撑。土地所有权问题关乎国家性质,这里暂且不讨论这个问题。需要指出的是:因土地国有而怀疑房产商品属性的看法是无视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地位的错误认识。国家与任何一个公民签定了土地使用权协议,就已经具备了法律效力,土地使用权无论其期限长短就和其他财产一样成为该公民的合法财产。
“以大多数人的利益为本”当然不是“以人为本”,两者之间甚至存在本质区别。我们知道,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讲的是和谐社会,即是不能以多数为名侵犯少数利益、不能以公共利益为名剥夺少数人的权利。如果可以以大多数人的利益为名拆你家房子、分你家财产,甚至剥夺你的人身自由,这就已经不是社会主义民主,而是暴民民主了,和谐社会也就无从谈起。龙永图应该是反对暴民民主的,不过,拆的是别人的房子,龙永图也就管不了那么多,自己这时属于多数的一边,再霸气他都不觉得过分。这里要提醒龙永图注意的是:民主不是专政,通过民主方式来决定的利益分配也不是追溯既往的合法所得,而是协商未来的利益分享机制。否则,以多数的名义来实现自我崇高,那些硬气、霸气也就轻易转化为赋予正义含义的暴力了。
在公用事业建设乃至城市发展过程中,土地征用、拆迁等众多公共行为涉及到一系列复杂的社会管理问题,这个时候考验的是政府官员解决问题的智慧和诚意。在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社会过程中,简单粗暴的行政作风只会破坏和谐社会建设。尊重法律、尊重公民权利、将对方放在与自己平等的位置上考虑问题显得尤为重要,否则,“平等协商”就很容易成为一句空话。当你否定对方财产所有权,并以大多数人的利益将自己打扮成正义化身的时候,平等已经丧失,这个时候所谓的“平等协商”就已经成了施舍。这种心态,极易滋生起 “硬气”、“霸气”,在面对“不识好歹”的“刁民”时,暴力拆迁也就开始正当化、并在各地愈演愈烈了。
(2008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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