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50元 小车100元
车主交钱“被保证安全”
岳池县龙孔镇镇长称,收保证金是为了道路安全;广安市纪委已介入调查
2010年8月24日 成都商报电子版
车主用手机拍摄的“执法”画面
成都商报讯(杜修战 记者 邓成满 摄影报道)
昨日有网友在论坛发帖:22日路过岳池县龙孔镇,发现有人穿着与交警相仿的服装,在路边向过往车辆收取“2010年度道路安全保证金”。昨日中午,成都商报记者前往龙孔镇实地调查采访。
视频留证 “交警”装束的人收钱
王强(化名)家住离龙孔场大约1公里的公路边,有一辆面包车。昨日,他向成都商报记者讲述了自己“被保证”的过程:
“22号中午,我开车经过龙孔派出所旁边的三岔路口,有位交警模样的人指挥我停车靠边,我定睛一看,这位是镇上安全办公室的工作人员李某某,只见他头戴白色大沿帽,城管制服外边套了件反光背心,晃眼一看和交警差不多。他把我带到一辆城管执法车前,一个穿红衣服的胖哥正在和车内开票的人打嘴仗。我一看那开票的,是镇上安全办公室的主任范某。他当时的装束和李某某一样。当时我听红衣胖哥说,你们又不是交警,我又没违章,凭什么要我交钱?两个收钱的人说,早就通知了,凡是车主都要交2010年度道路安全保证金,(每辆)摩托50元,小车100元。”
王强说,他没时间与对方理论,就把钱交了。在等候处理的过程中,他用手机拍下了两名安办工作人员的“执法”过程。
车主怀疑 交了钱就能保证安全?
在龙孔派出所旁那个三岔路口,开副食店的老板娘称她不知道有人在收保证金。龙孔镇政府旁边一药店老板则指着自己的摩托车说:“我证照齐全且买了保险,没听说什么安全保证金,也不会去交。”
“交50元、100元就能保证安全?真的出了事,哪个几十一百元能了结?”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车主对成都商报记者说。
政府表态 一年后有条件退还
23日14时35分,成都商报记者采访了岳池县龙孔镇镇长田昌林。
田镇长说,目前各地交通安全事故不断,这给基层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压力,“我们是按照上级要求,收取道路安全保证金的。并且,这个保证金到时会退还。”
田说,当地机动车车主普遍存在安全意识淡薄、接受安全教育不主动等现象。“我们要求每个月把所有车主召集起来,开个短会讲一下安全,但就是组织不拢人。收保证金,有一种提示作用。如果一年内没有出安全事故,开会搞活动都按时参加,这个保证金就会退还。”
23日下午,成都商报记者就采访了解到的情况,向广安市纪委执法监察室(纠风办)作了通报。对方一名王姓工作人员做了记录并表示立即与岳池方面联系。下午下班前,成都商报记者再次与王姓工作人员联系,对方称正在调查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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