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年8月24日下午6点40分左右;
地点;四川省巴中市街心花园.文轩书店警亭旁.
事件;我和朋友一行四人逛街走到电影院旁门口.被小偷把钱和手机偷走了.在一好心人的提醒下 .我们急忙跑去追小偷. 小偷穿过马路跑到文轩书店里面去了.。我朋友就追了上去。我急忙跑去文轩旁边警厅去报警。当时我去了一群警察在岗亭里面和一个穿白色裙子的女同志聊天。还聊的挺高兴的。我冲到窗口那里去说;我东西被小偷偷了。小偷现在就在文轩书店里面。一群协警七嘴巴舌的说;这个需要证据,你要把那个人抓了,你没有证据我们也不能帮你。(当时有三个人警察在说,我当时也比较急,原话的意思就是这个)当时我听了这话我心就凉半截, 看来要想找回自己的东西。还得靠自己。于是我又跑到文轩书店门口去。我朋友说小偷还在里面。然后,她们在那边门口堵。我从另外一个门口进去。刚好就碰到那个人往外面跑。我急忙追上去。最后在朋友们的帮助下,我们抓住了小偷拿回了自己的东西。但是我没有报警,因为我对警察已经失去了信任!!!!!!!
事后:事后我就郁闷了。你们是警察,侦察破案,打击犯罪,抓获现行犯罪分子,是你们的责任。我发现了犯罪嫌疑人,为什么还是我去找证据,我把啥子都干了,请问要警察干嘛。一点都不为我们这些老百姓的生命安全考虑,要是小偷被抓了,急了,捅我两刀怎么办?既然我来报警,我就需要警察的帮助,可是你们是怎么处理的。难道动一哈你们那尊贵的脚就那么难?今天真的是领教到了某些警察的办事风格和工作作风了。真的是很失望!!! 亵渎了警察这个神圣的职业。
附:请各位广大朋友们出门保管好自己的随身物品,防止小偷有机可乘。只有自己提高警惕才能保护自己的财产安全。
当然了也有对工作负责认真的警察,这个是无庸置疑的。也希望那些拿国家钱不干事的同志引以为耻。
在此感谢今天那位提醒我的好心人。好人一生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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