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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fongbao2008

看看陕西警方怎样进京抓巴中籍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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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2 00:13 | 显示全部楼层
该书是不是揭露了当地的阴暗面啊?

发表于 2010-9-2 07:30 | 显示全部楼层
该书只要没有卖国的言论凭什么收书抓人呢

发表于 2010-9-2 09:55 | 显示全部楼层
兄弟你多写一下警察的故事,保证你没有事情发生

发表于 2010-9-2 11:19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後的網絡你要是發個貼子,都會逐級審查通過才能發

发表于 2010-9-2 11:39 | 显示全部楼层
谢朝平,四川平昌县人。从教师、监察干部、检察官到记者的众多职业生涯中,几乎一直都在不停地写——写教案、写经验材料、写先进人物,还写了近两百万字的小说、通讯和报告文学。中篇小说《蛛网》等作品被多家媒体转载,报告文学《王保长告状》、《山城,治安总队长把“保护伞”撑在黑社会的赌场上》、《刑警队长被黑帮“送进”冤狱》等十多篇作品在全国获奖,33万字的纪实文学《罪恶家族》在《大众文艺出版社》出版后受到读者喜爱并被人盗印和在网上偷偷地卖。
2010年6月前,作者系检察日报旗下正义网的记者,目前此事专业创作。而在这个办事程序和逻辑的双重错乱里,写书的谢朝平被抓,其实跟是否“非法经营”没半点关系。只因为他书里的内容,揭了渭南的疮疤——移民问题的遗留,是行政部不作为的佐证。最主要的,地方官员的政绩利益,必然会因为谢朝平的揭疤行为而受到损害。这是最具体的原因,也最能触动具体某个官员的敏感神经,继而激发这个具体官员发出收缴出版物、与出版方交涉、进京抓作家的系列命令。

  说白了,渭南进京抓作家,和过去县委书记派人进京抓记者,是一个路数,是公权力对舆论监督乃至公民监督傲慢和粗暴的干涉和阻挠。之所以这类公权暴力一再罔顾舆论呼吁以及高层要求而发生,皆与他们看到类似事件完全处于一种处置不力和处置无果的状态不无关系。每每滥用权力的行政一方从未有人受到惩戒,抓人县委书记被曝光之后转身调任,即是例证;反而是当事的公民和记者多数事后禁声,武汉姚姓记者因类似事件不得不避走南方工作,即是例证。在这种现实语境下,接次发生的公权力滥用“抓人”的恶劣行为非但不具镜鉴反思作用,反而事实在进行蛊惑和纵容——抓人封口,于己有利;即便失败,也无问责之虞。试问,语境如此,何乐而不为?

发表于 2010-9-2 11:57 | 显示全部楼层
高度关注中!

发表于 2010-9-2 13:43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中!

发表于 2010-9-2 15:4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无非又是一起公权被演绎成了强权,为了地方之私利,为了部门之本位,蹂躏着民主,糟践着法制的案例罢了!

发表于 2010-9-2 15:44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

发表于 2010-9-2 15:5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0# 巴中外地人


    你以为是在巴中想杂说就杂说,想写什么就写什么,可以攻击

发表于 2010-9-2 16:1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正准备写一本关于三峡的移民的书
看来要谨慎一点样

发表于 2010-9-2 16:58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中

发表于 2010-9-2 20:21 | 显示全部楼层
肯定是有确凿的证据了撒!
发表于 2010-9-2 20:44 | 显示全部楼层
:shutup:

发表于 2010-9-2 21:12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0-9-2 21:15 | 显示全部楼层
陕西的当权人,还有山西的警察,你们太厉害了,公然与宪法作对,剥夺公民的著作权和自由言论权。你们敢公布事情经过吗?如果你们有十足的理由,何必躲躲藏藏、遮遮掩掩的见不得观众?
发表于 2010-9-2 23:22 | 显示全部楼层
没什么就想掩盖什么。比如没有良心,就想掩盖自己没良心。

发表于 2010-9-3 08:18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0-9-3 09:29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办个书号,找一家出版社出版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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