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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军转企干部

四川分配到企业的军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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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1-27 09:31 | 显示全部楼层
慈溪市军转企业志愿兵第七次维权上访纪要 -- 老兵资格 (2010-11-26 22:22:36)

 楼主| 发表于 2010-11-27 18:4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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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27 Sat绵阳市企业军转干部赴京上访情况简报
绵阳市企业军转干部赴京上访情况简报
涛声依旧留言 文/空雷 2010-11-25

 楼主| 发表于 2010-11-28 10:0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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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27 Sat
绵阳市企业军转干部赴京上访情况简报
绵阳市企业军转干部赴京上访情况简报
涛声依旧留言 文/空雷 2010-11-25

2010年10月30日绵阳市企业军转干部一行7人(其中,退休5人、内退1人、下岗1人)代表全市5000余名企业JZ转干部前往北京,着重就川企转组(2010)2号文件存在的主要问题向党中央、国务院、中央J委进行了诉求反映。代表团在京期间,先后去了国家信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J委和总政信访局。11月9日从绵阳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离京,11月10日返回绵阳。抵达绵阳时,受到几十名驻绵企业军转干部战友的夹道欢迎并在新建的绵阳火车站广场合影留念。

上访团向中央和国家机关反映川企转组(2010)2号文件的主要问题是:

①、川企2号文件的出台没有文件政策依据。川企2号文件题为《调整部分退休企业军转干部解困标准》。众所周知,8年多来,四川省从未有过按职务确定企业JZ转干部困难补助标准的解困文件和政策。此次调整既没有基础,也没有参照依据,何谓调整,从何调整。

②、川企2号文弄虚作假,欺上压下,戏耍愚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制定的标准名不符实。

一是文中按职级补助的300、320、340元的补助标准,看起来是按职级,但经过冲减抵扣之后,实际上是没有职级,没有真正享受到文中规定的标准。

二是20元职差,这是对企业JZ转干部尤其是对师团职干部的极大侮辱,激起了全体JZ转干部的极大愤慨,我们坚决不能接受。

三是实行封顶线既不合法、又不合理、更不合情。封顶了很多老同志本应该享受的高寒、海岛、独生子女、省级以上劳模等特殊政策补贴。这是对工龄长、退休早、职级高老同志的极大不公,这种专整、坑害老同志、老干部,严重违背中央政策的行为,我们坚决不能容忍。

③、川企转组的行文资格及权威令人质疑。川企转组不是解决企业JZ转干部实际问题的职能部门。外省、市近年来解决企业JZ转干部的困难问题都是人事、财政、社保等职能部门联合发文,非常正规。川企转组作为一个非职能部门乱发号司令,既不懂法礼又不懂政策,是严重的不作为行为。对既不公平,更不正义的川企转组(2010)2号文件,我们坚决予以否认。

针对2号文件存在的问题,代表团向中央和国家机关提出的要求是:

1、强烈要求撤消川企转组(2010)2号文件,立即停止文件的执行并收回。如果碍于面子,应于近期作出补充意见并严格按中办发(2003)29号、国人部发(2004)55号文的政策依据制定新的补助标准。
2、将养老金与补贴分离,制定单独的补贴标准。补贴时间从2010年1月起执行。
3、恳请中央追查四川省川企转组有关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责任。
4、要求对四川省、市企业军转干部的解困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进行全面审计和督导。让解困资金真正落实在企业军转干部身上,严防挪作他用和贪污行为发生,解困资金操作必须在阳光下进行。
5、要求中央对JZ转干部一视同仁,不能在同一国家搞“一军三制”。对企业JZ转干部的低待遇是极大的不公平、不公正。必须恢复企业JZ转干部身份,为企业JZ转干部平反招雪。

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在听取了上访诉求后作了如下答复和解释:

一、国家信访局 604号接谈员:

1、建议你们将同样内容的诉求材料写一封信,寄给:中央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企业军转干部问题小组办公室。地址邮编都可以不写,照样能收到。

2、你们要求撤消川企转组(2010)2号文件,我这里不好答复。根据我了解的情况,对军转干部政策不会改变,短期内也不会改变,总的政策不会改变。

3、你们要反映的问题可以投诉反映,要精减文字,要符合实际,我们工作人员可以采用。信息是重要的,重要到让中央有关部门知道,让在京的政治局委员、国务院总理、副总理知道。以快捷简便的方式诉求反映问题,必需要合情合理,必需要适应社会现实。我们对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根据问题的性质,找有关部门,一是属地处理,二是分级处理。

4、对你们今天反映的问题,我们要向上报告,还要通报给四川省信访局。

【转帖】涛声依旧留言 文/空雷 2010-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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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1-28 10:0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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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27 Sat绵阳市企业军转干部赴京上访情况简报
绵阳市企业军转干部赴京上访情况简报
涛声依旧留言 文/空雷 2010-11-25

2010年10月30日绵阳市企业军转干部一行7人(其中,退休5人、内退1人、下岗1人)代表全市5000余名企业JZ转干部前往北京,着重就川企转组(2010)2号文件存在的主要问题向党中央、国务院、中央J委进行了诉求反映。代表团在京期间,先后去了国家信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J委和总政信访局。11月9日从绵阳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离京,11月10日返回绵阳。抵达绵阳时,受到几十名驻绵企业军转干部战友的夹道欢迎并在新建的绵阳火车站广场合影留念。

上访团向中央和国家机关反映川企转组(2010)2号文件的主要问题是:

①、川企2号文件的出台没有文件政策依据。川企2号文件题为《调整部分退休企业军转干部解困标准》。众所周知,8年多来,四川省从未有过按职务确定企业JZ转干部困难补助标准的解困文件和政策。此次调整既没有基础,也没有参照依据,何谓调整,从何调整。

②、川企2号文弄虚作假,欺上压下,戏耍愚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制定的标准名不符实。

一是文中按职级补助的300、320、340元的补助标准,看起来是按职级,但经过冲减抵扣之后,实际上是没有职级,没有真正享受到文中规定的标准。

二是20元职差,这是对企业JZ转干部尤其是对师团职干部的极大侮辱,激起了全体JZ转干部的极大愤慨,我们坚决不能接受。

三是实行封顶线既不合法、又不合理、更不合情。封顶了很多老同志本应该享受的高寒、海岛、独生子女、省级以上劳模等特殊政策补贴。这是对工龄长、退休早、职级高老同志的极大不公,这种专整、坑害老同志、老干部,严重违背中央政策的行为,我们坚决不能容忍。

③、川企转组的行文资格及权威令人质疑。川企转组不是解决企业JZ转干部实际问题的职能部门。外省、市近年来解决企业JZ转干部的困难问题都是人事、财政、社保等职能部门联合发文,非常正规。川企转组作为一个非职能部门乱发号司令,既不懂法礼又不懂政策,是严重的不作为行为。对既不公平,更不正义的川企转组(2010)2号文件,我们坚决予以否认。

针对2号文件存在的问题,代表团向中央和国家机关提出的要求是:

1、强烈要求撤消川企转组(2010)2号文件,立即停止文件的执行并收回。如果碍于面子,应于近期作出补充意见并严格按中办发(2003)29号、国人部发(2004)55号文的政策依据制定新的补助标准。
2、将养老金与补贴分离,制定单独的补贴标准。补贴时间从2010年1月起执行。
3、恳请中央追查四川省川企转组有关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责任。
4、要求对四川省、市企业军转干部的解困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进行全面审计和督导。让解困资金真正落实在企业军转干部身上,严防挪作他用和贪污行为发生,解困资金操作必须在阳光下进行。
5、要求中央对JZ转干部一视同仁,不能在同一国家搞“一军三制”。对企业JZ转干部的低待遇是极大的不公平、不公正。必须恢复企业JZ转干部身份,为企业JZ转干部平反招雪。

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在听取了上访诉求后作了如下答复和解释:

一、国家信访局 604号接谈员:

1、建议你们将同样内容的诉求材料写一封信,寄给:中央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企业军转干部问题小组办公室。地址邮编都可以不写,照样能收到。

2、你们要求撤消川企转组(2010)2号文件,我这里不好答复。根据我了解的情况,对军转干部政策不会改变,短期内也不会改变,总的政策不会改变。

3、你们要反映的问题可以投诉反映,要精减文字,要符合实际,我们工作人员可以采用。信息是重要的,重要到让中央有关部门知道,让在京的政治局委员、国务院总理、副总理知道。以快捷简便的方式诉求反映问题,必需要合情合理,必需要适应社会现实。我们对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根据问题的性质,找有关部门,一是属地处理,二是分级处理。

4、对你们今天反映的问题,我们要向上报告,还要通报给四川省信访局。

【转帖】涛声依旧留言 文/空雷 2010-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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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1-28 10:2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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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04 Thu成都市企业军转干部进京上访情况简报

que_yaba (2010-11-04 12:06:12)

成都市五名企业军转干部,于2010年10月15日~20日成功的上访了国家信访总局,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带着成都市万余名企业军转干部的重托,不辞辛劳,避过层层围追、堵截、封锁,10月17日早上顺利地到达了北京,并马不停蹄地进行工作。通过此次上访,达到了预期目的效果。现将上访情况简报如下:

一、到国家相关部门上访诉求的要点。

(一)四川省长期以来对党的军转安置政策不落实,执行不到位,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特别是“国家干部身份和待遇”被剥夺后,其待遇非常低下,生活得很无尊严。

(二)四川省在执行中办发(2003)29号文件中大打折扣,不按中央政策办。解困政策规定:“以省或当地职工平均工资和养老金水平为补助标准”给企业军转干部解困,而四川执行的是以社会平均工资和养老金水平标准,其职工工资和养老金水平与社会平均工资和养老金水平他们之间的差额是:上岗每年达6000多元,退休的每年达7000余元。由于他们之间的差额,从而形成了新的工资和养老金的拖欠。全川企业军转干部一致认为,我们连解困标准都未达到,怎么谈解困?强烈要求按中央中办发(2003)29号文件规定兑现解困标准,执行到位。

(三)川企转组(2010)1、2号文件“关于对企业军转干部调整解困补助标准”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玩文字游戏,欺上瞒下,愚弄全川企业军转干部,表面上看按原部队职级别给调标为师职340元/月、团职320元/月、营职级以下300元/月,通过抵扣原解困补贴后,很多人一分钱都拿不到,有的只得几元、几十元、上100元。更为恶劣的是上岗的、下岗失业的不在调标范围之内,无一分钱补贴,这样的调整解困标准,是越调越困,是在制造新的人为矛盾。

(四)下岗失业的军转干部、政府不安排就业,今年8月份以前650元/月,8月份以后调为850元/月,他们上有老、下有小,在物价猛涨的情况下,怎么生活?其生活状况非常艰难。

(五)成都市成劳社发(2004)52号文件规定:企业军转干部下岗失业的养老金补交和补差,按职工平均工资的100%为基数,由政府或企业缴纳。而成都市却大打折扣,按60%或80%为基数进行缴纳,造成了新的拖欠养老金基数,多的欠7~8万,少的欠2~3万元。请求按政策规定补交齐数额。

(六)被政府分配到企业工作的军转干部,没有一分钱的住房公积金和补贴,有的至今无住房,现高价租房住,长期向当地政府反映,不予解决,造成居住困难。

二、国家相关部门对上访情况的答复

(一)10月18日上午国家信访总局602号接访员答复:

第一,你们诉求的“一个身份,两个待遇”问题,免谈。我们不予接访,因为国家对此问题没有出台新的文件。

第二,对你们所反映的诉求和材料我们已收下,我们是信访接待,一定将你们的问题转达到有关领导和四川省委、省政府。你们能来到这里反映诉求就达到目的了,材料送到就是最好的了。

第三,你们的问题,应该由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解决。(代表说:我们已找了无数次,门坎都踢断了,也不解决),他们如果不解决,你们就天天去找,直到解决为止。

(二)10月18日下午,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魏巡视员的答复

魏巡视员说:你们是四川来的,这几年我对四川的情况不是很了解,把你们省的情况详细说说。(代表将上访要点再次叙述一遍,并在中途不断插话作记录。)一直接访到下午4:40分,工作人员提醒他已超时,该下班了。答复如下:

第一,你们反映的问题,等我把材料认真看完后,立即给四川省领导打电话解决你们反映的问题。

第二,解决军转干部的问题,是一项政治任务,要有感情。中央的文件是有原则的。六月份我们才下了个通知,不要因为企业的改制和统计部门的数据改变,而降低军转干部的生活水平。解困只有一个标准,那就是中办发(2003)29号文件规定的:“职工平均工资和基本养老金水平加政策倾斜。”中央的解困资金每年是拨付到位的。为落实中央29号文件有个通知(人事部2005年4月18日关于贯彻执行中央29号文件的通知)。听说四川有个什么标准(代表说:05年下了个退休的执行1040元/月、1080元/月),魏巡视员说:就是。四川对下岗失业人员给850元/月是个什么比例,是低了点,下来我给四川联系。

第三,欢迎你们常来反映情况,把下面的真实问题给我们说说,以便掌握第一手资料。我会安排时间去四川巡视(代表说:四川已去了个中央巡视组,并留了电话和设了信箱,是聋子的耳朵——摆设。打电话不通,我们才到北京的)。我参加中央工作组到各地巡视,我就不像他们那样,我下去巡视就不听政府汇报,就是要到群众家里了解真实情况。我到四川要查他们的帐,点名找你们企业军转干部座谈,并到家里了解情况。你们反映的问题我都记在记录本上了,将带着这些问题搞调研,使你们的问题得到解决。

第四,我建议你们不要在重大会议期间来京,免得地方政府抓你们的小辫子。

(三)、10月19日上午到总政部一位营职干部接访情况答复:

今天你们来访的都是干部,都是老前辈,本应由干部部门的领导来接访你们的,由于他们参加《新条例》的培训学习,人不在,故由我来接访你们。

第一,你们所交材料我收下,对你们所讲的数据我解释不准确,我保证把所有的材料转达到相关领导。

第二,请你们等一下,我马上通知四川省驻京办事处来人接你们,他们负责给你们解答。

10月19日下午两点,驻京办一行五人来总政将我们接到“托月宾馆”住下。并称:你们这次来访的级别最高,由李处长亲自接待,我们并递交了上访材料。李处长阅完材料后说:你们所交材料,我们一定反映给省政府。你们有什么要求,尽管讲,由刘处长、钟处长为你们服务。

不一会,成都市驻京办的李主任、张主任也来到了宾馆。并说:我们接到成都市政府通知,派人送你们回成都,有什么要求提出来。五名企业军转干部说:你们解决不了我们所提出的问题,当地政府派人来接我们才回去。10月20日五个当地政府的12名官员也相继来到了宾馆,要求我们即返成都。五名企业军转干部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我们反映的问题是否合法、合理,是不是依法上访?二是我们反映的问题如何解决?三是五人集体出访,集体坐飞机返成都。四是来京路费予以报销。接访官员说:1、你们是依法上访,所反映的问题回去后给领导汇报了才能解决,如果不解决你们再来北京。2、经请示可以坐飞机返成都。3、路费问题回去后再说。10月21日五名企业军转干部顺利从北京返回到成都,等待解决所诉求的问题。

三、上访国家相关部门的几点感受。

(一)、国家几个部门的接访领导对上访人员所诉求的问题重视、热情、耐心、细致,很想了解下面的真实情况。

(二)各上访人员要精读、深研军转安置政策,不能一知半解。诉求的问题要真实可信,要多用数据说话,他们想听的不是理论的东西,最想听的就是具体情况和事例。在接访领导问到情况时,要对答如流,不能含糊其词。

(三)各上访人员除给中央反映外,还要多找当地党委、政府解决问题,一次解决不了,多次找,要有恒心,直到解决为止。

(以上是根据记录整理,未经本人审阅,供参考。)




成都市五名企业军转干部整理

二○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老兵资格于 2010-11-04 18:41:55 发表在分类:发表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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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1-28 18:4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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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20 Sat企业军转干部本来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
转篇去年的文章 -- 边军 (2010-11-20 06:26:47)

作者:被分配到企业工作的军转干部(湖北)

今年一开春,便意外而惊喜地听到温总理庄重地昭示全国:“要使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1】!“公平正义比太阳还有光辉”【2】!让我们这些早被拒之公平正义之外、受尽屈辱、毫无尊严地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企业军转干部,精神为之一振,迷茫中似乎又看到了一丝曙光。多年来,苦涩、屈辱的亲历体验告诉我们,没有公平正义,就不会有我们的尊严。

什么是尊严?权威的解释是:“庄严而有威严使人敬畏;独立而不可侵犯的地位与身份【3】”。但凡一个国家、政党、军队和人民都要有尊严,社会上的每一个人也有自己的尊严。

解放军的尊严与党的尊严、国家的尊严、人民的尊严完全融合在一起。中国革命实践的经验证明“没有人民的军队便没有人民的一切”!在革命战争年代,用党指挥下的枪杆子,为人民打下了江山,建立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权,为党、为国家、为站起来了的中国人民赢得了尊严。在和平年代,还是用党指挥下的枪杆子,保卫着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捍卫着国家和人民的尊严。党、国家和人民的尊严,是用无数革命先烈的鲜血和生命换来的;是几代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全体指战员,为此立下了不朽功勋。党、国家和人民给予了崇高荣誉:赞誉解放军是“人民的子弟兵”、“人民的功臣”、“最可爱的人”!这是解放军全体指战员最有体面的尊严。当然,也是我们军队转业干部最有体面的尊严。

为讨回尊严,为找回失落的人生价值,我们维权上访十几年,曾无数次致函中央,要求按照国家法律和中央文件落实政策。申诉材料可用车载、船装。然而,国家政府的主管部门,或是漠然置之,不予理睬;或是编造谎言,蒙骗中央;或是违法乱政,肆无忌惮地对我们进行剥夺、压制和迫害。致使我们越是相信中央,越是竭力维护中央的权威、渴求中央解决问题、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却更加惨遭一次次的重复伤害。所有这一切,让我们非常失望,也很困惑。“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朝野”【4】;“兼听则明,偏信则暗”。温总理可以在网络上在线与网友交流,在处理我们要求落实政策的问题上,中央是否也应该倾听一下我们这些生活在社会底层,又是作为受害的当事者一方的申述呢?

为此,我们再次向中央提出如下申诉:
一、我们的合法权益被非法剥夺 完全丧失了人格的尊严
每个人的社会地位与身份,是尊严的主要标志。地位系指人在社会关系中,法律给予的社会地位。按照《辞海》的释义,地位包含在身份之中。所谓身份,系指出身、地位和资格。三个方面相互关连。三个方面的综合,即为法律上的人格。所以,身份就是人格的象征。

军转干部的社会地位是党和国家干部队伍(国家工作人员)的组成部分【5】;军转干部的出生,是职业军人、军队干部(军官);军转干部的身份即为国家干部(国家工作人员)【6】;军官的军衔及其相应的军官等级、身份和荣誉是终身的。军官转业无论被分配在企业、党政机关或是事业单位,都必须保留其国家干部身份。《兵役法》和中央文件明确规定:“军队转业干部为国防事业、军队建设作出了牺牲和贡献,应当受到国家和社会的尊重、优待【7】”。这是维护军转干部的社会地位、身份、等级、荣誉、尊严最基本的法律保障。未经法律和法定的法律程序,任何人和部门都无权予以改变和剥夺【8】。

可是,谁曾想及,国家的法律和中央的军转安置政策,如今却保护不了企业军转干部的合法权益和人格尊严。
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初,由于原国家人事部的行政不作为,放弃管理军队转业干部的法定职责,不与相关政府部门协调,放任各地特别是在企业改制中,各行其是;加上原国家劳动部无视国家法律和军转安置政策,以改革“企业取消干部和工人界限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等名义【9】,对企业军转干部执行了一条极不公平的、歧视性的政策:“管你大校上校,到我这里一概无效”、“管你师长团长,到我这里都一样”——一律按普通职工对待,完全剥夺了企业军转干部法定的国家干部身份和一切合法权益,使企业军转干一步步陷于灾难之中。

在企业改制中,已被剥夺了国家干部身份的企业军转干部,更是厄运连连。原本转业时没有安排相应职务或已经被降职安置的还要低聘,依此以岗定薪,工薪锐减。在“减人增效、下岗分流”中,被减员和被分流的对象在竟聘上岗时,自然又处于劣势地位,岗无好岗,或纷纷落聘;在关、停、并、转,或破产企业中的大量军转干部,则被低价买断工龄(含军龄)推向社会,统统加入到庞大的失业大军中,受尽屈辱,苦不堪言。为养家活口,维持生计,许多军转干部只能拉下脸皮,四处奔波:去摆地摊、打短工、做苦力等等。如:正团职转业干部汪XX,1953年入伍,转业在一个小型企业任副厂长。妻子早年去世,膝下三子均未成年。企业效益不好,为养家糊口,在55岁时办了内退,领着儿子,拉着板车走街串巷给人送煤、卖煤,凄凄惨惨地一直干到68岁,俨然是杜甫笔下的现代版“卖炭翁”!又如:正营职转业干部鲁XX,被企业买断工龄下岗失业,妻子离他而去。穷得连儿子的抚养费都支付不起,须逐月给离婚后的前妻打欠条,逐步举债偿还。
退休时的军转干部只能以企业工人的身份领取仅够个人勉强活命的养老金。在职时的工资和退休养老金,只及转业到党政机关同职级军转干部的1/3,甚至更少,其他法定的政治与生活待遇皆无。这样,便一下子将企业军转干部推到社会的底层,使之处于悲惨、凄凉的窘境。如:正团职转业干部王XX ,1950年入伍,在抗美援朝战争中立过战功,转业在一家大型企业任基建办副主任。单位数次分房,他都主动让给一线工人,退休后,仍寄居部队的房子。房主催促退房,单位不予解决,自己又无力购房,几年之内,已是七十七岁高龄的老王,连续被逼三次搬家,最后却搬到一间无厨、无卫,只能容纳一个人的小房中栖身。无奈,在一次进京上访被官方接回后,市、区有关领导亲口承诺:只要认错,不再上访,房子问题由政府解决。老王忍辱写出了检讨,而作出承诺的领导却又食言!可怜的老人由于一再蒙辱,不久就含冤突死在那间小房里,六、七天无人知晓。时值盛夏,遗体已经生蛆,惨不忍睹!这是企业军转干部失去人格尊严后的惨状。

企业军转干部本来是社会主流群体中的中坚力量,“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10】、党和国家干部队伍“重要的人才资源”、“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11】,却被推向社会的边缘,使之沦落为没有社会地位、没有正当身份、没有话语权和申诉权的社会边缘人群,使企业军转干部活着没有尊严,死了也没有尊严。

二、我们失去了人格尊严 还被政府视为不稳定因素 企业军转干部99%以上是中共党员,是中共党组织中的骨干力量。企业军转干部的上访维权,绝非“别有用心”,更不是无事生非,而是有法可依,有政策可循,正当、合法。作为主管军转安置工作的原国家人事部,理应认真倾听企业军转干部的申诉,检讨自己的工作,依法合理解决企业军转干部的诉求。然而,恰恰相反,一开始,就将上访维权的企业军转干部摆在对立面上。原国家人事部以本部门或借本无资质行文的“企转组”名义,连续发出红头文件【12】,发号施令,以权压法、以言代法,诋毁、诬蔑企业军转干部的合法上访行动和合理诉求;越权释法,随心所欲地解释政策,歪曲、篡改、乃至全盘否定中央的军转安置政策;罗织种种罪名,制造迫害企业军转干部的舆论。仅在《企转组(2005)2号》文件中,有人曾作过统计,就罗列了企业军转干部十几条罪名。例如:说企业军转干部的上访,是“由少数别有用心的人挑头、唆使的”;“别有用心的人与境外敌对势力相勾连”;“严重扰乱了国家、社会的工作与生产秩序”;“危害了社会稳定”、“少数别有用心的人是制造不稳定因素的源头”等等,还指令有关当局,要对企业军转干部进行再教育,警惕被少数别有用心的人所利用;对重点人要严加监控,随时注意锁定证据,必要时予以法办等等。把曾经是保卫祖国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坚强卫士、“人民的功臣”推向对立面,被政府视为重点防范的“社会不稳定因素”。按照《答复口径》的指令,便可以随意对上访的企业军转干部实施非法的监控、跟踪、盯梢、绑架、谩骂、殴打、传讯、检查、拘留、审讯、处分、软禁、监听电话、监视居住、强制截访、阻访等等,进行无情的打压与迫害。

去年9月,武汉市抗美援朝老战士,欲自发主办一次“纪念抗美援朝保家卫国战争60周年暨战略理论研讨会”。这本是一次民间正常的纯学术活动,却被湖北省的某位领导认定为:“研讨会是要联动全国老战士进北京上访”,于是,下令严查。就正当温总理在朝鲜访问凭吊志愿军烈士陵园期间,于10月4日至17日,武汉市国保大队紧急出动,由大队长等亲自指挥,把75岁以上周XX等13名老战士认定为重点人,实施非法的传唤。其中对王XX、李XX、吴XX、谭XX等五位进行重点审讯、抄家等强制措施。审讯时,有的高血压突发,现场抢救;有一位82岁高龄、身患癌症、长卧病榻的危重病人,被带着摄像机、录音机,三番两次进行审讯 的警察折腾得精神恍惚,痛苦不堪!另一批警察,分五路到老战士家中,突击检查,翻箱倒柜,还动用了刑侦探测仪器。突如其来的搜查使可怜的老军嫂有的瑟瑟发抖,不久就进了医院;有的当场休克,进行抢救。一位老军嫂气愤地进行辩理,遭女警官武力相向,门牙被磕,鲜血直流,只好把牙拔掉。所谓“联动上访”这件事至今没有查到任何证据,纯属一桩错案,但无人承担责任,却让志愿军老战士们和老军嫂们遭此无妄之灾?!

还有许多饱含血泪、催人泪下的实例,难于尽诉。凡此一桩桩、一件件,给老转们在精神上、政治上、人格上,已经造成了极大的痛苦和伤害。这样做的目的,很显然,就是要把企业军转干部推向对立面,为自身仇视企业军转干部或行政不作为、乱作为造成的恶果开脱罪责,以此来欺骗和误导中央,使其剥夺、迫害企业军转干部的违法行为合法化。事实证明,人事部的文件和《答复口径》,就是制造不稳定因素的祸根,更是引发企业军转干部一波又一波上访的源头。化解社会矛盾,是当前乃至今后三项重点工作中的首要工作,如果不从源头上、根本上、基础性的问题抓起,把企业军转干部的问题彻底解决,我们何有尊严!社会矛盾又怎么能真正解决?!为此,希望能引起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

三、我们强烈要求“还我尊严”!
我们现在没有了尊严,不敢奢望更有尊严,只要求政府还我们失去的尊严。

1,要求撤销原国家人事部和“企转组”违法、非法的文件,解除身上的枷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中央文件规定:“凡与《兵役法》及国务院、中央军委有关政策相抵触的部门或行业文件,一律不得执行”【13】。原国家人事部和“企转组”的有关文件,就是与《宪法》和中央的军转安置政策相抵触的部门文件,或文件非法【14】,或内容违法【15】,是危害企业军转干部失去人格尊严的祸根;是限制人身自由的枷锁;是阻碍国家法律和中央政策顺利贯彻的最大障碍;扰乱了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大局。所以,必须按照《宪法》和中央的规定,将剥夺和限制企业军转干部人格尊严的文件【16】,立即依法予以撤销!

2,正本清源回到国家法律和中央政策的轨道上来
近十几年来,在对待和处理全国近百万企业军转干部的问题上,原国家人事部的渎职错误,不执行国家的法律和中央的军转安置政策,还以部门的文件取代中央文件等等,造成企业军转干部深深陷于灾难之中。在贯彻对企业军转干部的“解困”政策时,钉死在“两条平均线”上,但刚性不足,解释各异,任凭各地“八仙过海,各显其能”,折腾了八、九年,越搞越乱;还企图以“解困”政策,替代落实军转安置政策,解决不了根本问题,原有的矛盾尚未解决,又挑起许多新的矛盾。
邓小平同志曾强调指出:“中央要有权威,没有这一条,就是乱哄哄,各行其是,怎么办呢?”“不能搞‘你有政策,我有对策’,不能搞违背中央政策的‘对策’。”“党中央、国务院没有权威,局势就控制不住。”“谁能统一?中央!中央就是党中央、国务院【17】”。当前的乱局,就是要由中央来统一,就是要依赖中央的权威,以国家的法律和中央的军转安置政策,统一各级党政领导的思想。只有这样,才能正本清源、纠正错误、消除乱象,回到法律和中央政策的轨道上来!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好企业军转干部的问题!

3,呼唤良知,善待企业军转干部,促进社会和谐
善待,就是要求各级政府要依法行政、按政策办事,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要有“一枝一叶总关情【18】”,关心百姓疾苦的情怀,去关心企业军转干部。有关军转干部的国家法律是现行的,军转安置政策是符合客观实际的,中央的军转安置政策是现成的等等。所以,解决涉及企业军转干部权益问题的基本条件,早已完全具备,所缺的是公平正义,是各级政府的良知。没有良知,就做不到公平、公正,就不能主持正义,就不能善待企业军转干部。因此,当务之急,就是要唤醒各级政府的良知。有良知才能有公平正义,才能有勇气去清除障碍,才能促使矛盾化解,才能善待企业军转干部,促进社会和谐。
我们维权上访十余年,历尽艰辛,精疲力竭,老迈之身,再也经不起这样的折腾,该到最后了结的时候了。零打碎敲的敷衍、或以“解困”替代落实政策,肯定解决不了问题。依法落实军转安置政策,才能顺理成章!如若不能解决,则希望能拿出符合法律、政策的充分理由,说服我们。不要再压制我们,要给予话语权、申诉权。我们希望能得到满意的解决,不希望在我国、我军历史上,留下不光彩的记录。

温总理要让人民更有尊严,这是希望所在,已经看到了一丝曙光,光明就会呈现!希望能早日兑现承诺,让我们也能共享改革开放的成果!让我们也有尊严地沐浴在公平正义的光辉之中!
我们期待着!

此致

敬礼

湖北省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

2010年5月20日

注释:【1】引自温家宝总理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所作《政府工作报告》。
【2】引自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温家宝总理答记者问。
【3】引自《辞海》。
【4】这是温总理曾引用的一句话。
【5】见《军官法》第三条和《中发(1998)7号》、《中发(2001)3号》、《中发(2007)8号》等文件。
【6】见中办、国办、中央军委办《厅发(1983)26号》等文件。
【7】参见《兵役法》第五十一条、《中发(2001)3号》文件第一条等。 【8】见《军官军衔条例》第三、六、二十七条、《国发(1975)170号》、《国发(1994)18号》、《中办发(1995)5号》等文件。
【9】见原劳动部办《劳办发(1993)78号》文件。
【10】引自《中发(1998)7号》文件。
【11】引自《中发(2001)3号》文件第一条。
【12】“企转组”,是临时机构“中央处理突发、群体事件联席会议”中的一个专业工作小组。不具备发文资格,所发文件当属非法。其成员主要是人事部的官员。“企转组”的文件,文号、落款是“企转组”,而其内容主张、文件上盖的大印是人事部的,实际是人事部在发号施令。原国家人事部和“企转组”自2001年以后相继发出的文件主要有:《人发(2001)59号》、《国人部发(2003)27号》、《企转组(2004)1号》、《企转组(2005)2号》、《企转组(2006)1号》、《企转组(2009)24号》密电等文件。
【13】见《国发(2005)23号》文件。
【14】参见注【12】。
【15】文件违法的内容参见《答复口径》。
【16】要求依法撤销的文件其文号参见注【12】。
【17】参见《邓小平文选》三卷p.777 。
【18】引自郑板桥《咏竹》诗。原诗为:“衙斋卧听萧萧竹,疑为民间疾苦声。些小吾曹州县令,一枝一叶总关情”。  

  

 楼主| 发表于 2010-11-29 18:1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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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2009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发布时间:2010-5-12 16:33:00   阅读次数:636次  作者:工伤赔偿法律网   我要评论


    工伤赔偿法律网www.ft22.com)讯:2009年四川省在岗职工人均工资首超3万元, 四川全省社会平均工资收入为23500多元,比上年增长13.8%。
    四川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四川调查总队联合发布《2009年四川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公报》,首次对外公布:截至2009年末全省常住人口8185万人,而09年全省在岗职工人均工资首次突破3万元,达32784元,同比增长15.7%。
  四川省统计局对外公布了09年四川省职工平均工资水平,数据显示,09年四川省全部单位职工平均工资为20648元,比2007年增加2369元,增长13%。其中,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5038元,低于全国平均工资2.9万元的水平;另外,四川省私营单位职工平均工资为15072元。

本文引用地址:http://www.ft22.com/xiangmubiaozhun/2010-5/1577.html

 楼主| 发表于 2010-11-29 18:17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川省统计局关于发布2009年职工平均工资的公告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四川省统计局   发布时间:2010年05月14日

文件编号:  

  2009年,四川省全部单位职工平均工资为23191元,比上年增加2543元,增长12.3%。
  
  分经济类型看,国有单位职工平均工资32799元,比上年增加4203元,增长14.7%;城镇集体单位职工平均工资21177元,增加2713元,增长14.7%;内资外资和港澳台投资单位职工平均工资22873元,增加2677元,增长13.3%;私营单位职工平均工资16085元,增加1013元,增长6.7%。

  分行业看,⑴农、林、牧渔业职工平均工资17572元,比上年增加2895元,增长19.7%;⑵采矿业职工平均工资24000元,增加2364元,增长10.9%;⑶制造业职工平均工资19702元,增加2238元,增长12.8%;⑷电力、燃气、水的生产和供应业职工平均工资30618元,增加2201元,增长7.7%;⑸建筑业职工平均工资18871元,增加2144元,增长12.8%;⑹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职工平均工资27813元,增加3286元,增长13.4%;⑺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职工平均工资30103元,增加1827元,增长6.5%;⑻批发和零售业职工平均工资18275元,增加2250元,增长14.0%;⑼住宿和餐饮业职工平均工资16249元,增加2524元,增长18.4%;⑽金融业职工平均工资50546元,增加2476元,增长5.2%;⑾房地产业职工平均工资20167元,增加2481元,增长14.0%;⑿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职工平均工资20523元,增加2218元,增长12.1%;⒀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职工平均工资43973元,增加3475元,增长8.6%;⒁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职工平均工资19807元,增加2131元,增长12.1%;⒂居民和其它服务业职工平均工资14764元,增加1204元,增长8.9%;⒃教育业职工平均工资29161元,增加5518元,增长23.3%;⒄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职工平均工资32417元,增加2723元,增长9.2%;⒅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职工平均工资25819元,增加2018元,增长8.5%;⒆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业职工平均工资33180元,增加2940元,增长9.7%。

 楼主| 发表于 2010-11-29 18:18 | 显示全部楼层
2009年四川省全部单位职工平均工资为23191元赔偿数据 2010-10-06 22:34:32 阅读4 评论0   字号:大中小 订阅


2010-5-15 15:11:16 来源:四川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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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经济类型看,国有单位职工工资平均最高,为32799元。分行业看,金融业是工资最高的,年薪达到50546元;增速最快的是教育业,增幅达到23.3%。今年私企职工纳入了统计,再无“在岗职工”提法。

昨日,四川省统计局发布了2009年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去年,我省全部单位职工平均工资为23191元,比上年增加2543元,增长12.3%。记者注意到,本次发布的也是全部单位职工平均工资,包括了私企职工。分经济类型看,去年国有单位职工平均工资最高,为32799元。分行业看,去年金融业职工平均工资最高,达到50546元。


   

    本次四川省统计局没有再公布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统计专家解释,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提法是历史的产物,是针对前几年下岗职工较多而言,如今职工肯定都是在岗的,所以“在岗职工”的提法已经不适应时代发展,而全部单位职工还纳入了私企,在统计范围上更为全面准确了。

    比较平均工资23191元

    比上年增加了2543元

   2008年四川省全部单位职工平均工资为20648元,比2007年增加2369元。

  2009年四川省全部单位职工平均工资为23191元,按12个月计算,平均月工资为1932.6元。

2009年成都市全部单位职工平均工资为27272元。


   

   国有单位职工平均工资32799元;

  城镇集体单位职工平均工资21177元;

内资外资和港澳台投资单位职工平均工资22873元;

私营单位职工平均工资16085元;


金融业职工平均工资50546元;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察业职工平均工资43973元;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业,职工平均工资33180元;

教育业职工平均工资29161元;

农、林、牧渔业(17572元);

住宿和餐饮业(16249元)

 楼主| 发表于 2010-11-29 18:19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0-05-25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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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职工2009年平均工资:机关33689元企业21210元http://sc.sina.com.cn 2010年05月25日08:49成都晚报
  公报显示去年全省单位职工平均工资为23191元,其中机关33689元 企业21210元

  昨日,省统计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发布《2009年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称去年年末全省城乡劳动力资源总数6260万人,较2008年末增加54万人。全省全部单位职工平均工资增长12.3%。

  据统计,2009年,全省全部单位职工平均工资为23191元,比上年增加2543元,增长12.3%,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后实际增长12.2%。企业职工平均工资为21210元,比上年增长12.6%;事业单位职工平均工资30480元,增长19.3%;机关单位职工平均工资33689元,增长10.8%。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3904元,比上年增长10.1%。

  2009年,全省执行月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650元、550元、45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7.1元、6.0元和4.9元。

  2009年末,全省人才总量达到717.9万人,比上年增加36.3万人。其中党政人才43.5万人,增加3.4万人;专业技术人才228.8万人,增加7.5万人;经营管理人才147.3万人,增加5.3万人;技能人才217.2万人,增加9.5万人;农村实用人才81.1万人,增加10.6万人。人才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15.3%,比上年提高1.1个百分点。

  全省没有出现企业大规模裁

 楼主| 发表于 2010-11-29 18:2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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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职工2009年平均工资:机关33689元企业21210元http://sc.sina.com.cn 2010年05月25日08:49成都晚报
  公报显示去年全省单位职工平均工资为23191元,其中机关33689元 企业21210元

  昨日,省统计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发布《2009年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称去年年末全省城乡劳动力资源总数6260万人,较2008年末增加54万人。全省全部单位职工平均工资增长12.3%。

  据统计,2009年,全省全部单位职工平均工资为23191元,比上年增加2543元,增长12.3%,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后实际增长12.2%。企业职工平均工资为21210元,比上年增长12.6%;事业单位职工平均工资30480元,增长19.3%;机关单位职工平均工资33689元,增长10.8%。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3904元,比上年增长10.1%。

  2009年,全省执行月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650元、550元、45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7.1元、6.0元和4.9元。

  2009年末,全省人才总量达到717.9万人,比上年增加36.3万人。其中党政人才43.5万人,增加3.4万人;专业技术人才228.8万人,增加7.5万人;经营管理人才147.3万人,增加5.3万人;技能人才217.2万人,增加9.5万人;农村实用人才81.1万人,增加10.6万人。人才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15.3%,比上年提高1.1个百分点。

  全省没有出现企业大规模裁

 楼主| 发表于 2010-11-29 18:22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0-05-25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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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职工2009年平均工资:机关33689元企业21210元http://sc.sina.com.cn 2010年05月25日08:49成都晚报
  公报显示去年全省单位职工平均工资为23191元,其中机关33689元 企业21210元

  昨日,省统计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发布《2009年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称去年年末全省城乡劳动力资源总数6260万人,较2008年末增加54万人。全省全部单位职工平均工资增长12.3%。

  据统计,2009年,全省全部单位职工平均工资为23191元,比上年增加2543元,增长12.3%,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后实际增长12.2%。企业职工平均工资为21210元,比上年增长12.6%;事业单位职工平均工资30480元,增长19.3%;机关单位职工平均工资33689元,增长10.8%。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3904元,比上年增长10.1%。

  2009年,全省执行月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650元、550元、45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7.1元、6.0元和4.9元。

  2009年末,全省人才总量达到717.9万人,比上年增加36.3万人。其中党政人才43.5万人,增加3.4万人;专业技术人才228.8万人,增加7.5万人;经营管理人才147.3万人,增加5.3万人;技能人才217.2万人,增加9.5万人;农村实用人才81.1万人,增加10.6万人。人才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15.3%,比上年提高1.1个百分点。

  全省没有出现企业大规模裁

 楼主| 发表于 2010-11-30 14:04 | 显示全部楼层
古蔺县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到位

为切实解决古蔺县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问题,古蔺县社保局在较短的时间内,圆满完成了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金调整补发工作。
这次调整主要涉及全县现已退休的企业军队转业干部115人,原未领取生活困难补助且符合现领取生活困难补助条件的按相应标准发放,原领取的月生活困难补助达不到相应标准的予以补足。养老金加生活困难补助之和,达不到上年度省或当地(就高)养老金平均水平的,予以补足;养老金加生活困难补助之和,超过省养老金平均水平两倍的,超过部分不再发放。待遇调整后最低标准1160元/月,最高标准2320元/月。

 楼主| 发表于 2010-11-30 14:0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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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蔺县在落实企业军转干生活补助时反而遭到企转干的强烈不满 -- [匿名] (2010-11-30 12:54:42)
虽然这次古蔺县在执行四川企转组2号文件时,领导重视、行动迅速及时到位,但反而引起了全县企转干的强烈不满,立马给县政府有关部门交换了意见,并打了报告反映了文件的不合理,当然这不关县政府的事,这是四川制定政策缺乏调查研究的问题。有待下一步得到更好的纠正。

 楼主| 发表于 2010-12-4 16:51 | 显示全部楼层
顶起,请到我的个人空间坐坐。

 楼主| 发表于 2010-12-4 17:31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0-12-5 13:03 | 显示全部楼层
军人转到企业,就是企业干部吧?待遇问题应该是有政策的吧?如果上访,多半是说按政策执行,对吧?--------我是外行,问得让人见笑了。但有一句:政府衙门向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这个社会,过硬的关系比钱更值价。没有钱、没有关系,要想很点儿什么,争取到合法合理、但不一定必须的东西,那可是有一定难度的了。

 楼主| 发表于 2010-12-6 17:1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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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 -- [匿名] (2010-12-06 14:27:40)
同年入伍,同为团职,同年转业。公务员退休金5000。事业单位退休金4200.企业退休金1600+军转解困600=2200.这是实际情况。

 楼主| 发表于 2010-12-8 10:50 | 显示全部楼层
:dizzy: :dizzy: :dizzy: :dizzy:

 楼主| 发表于 2010-12-9 12:31 | 显示全部楼层
:'( :dizz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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