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及新闻媒体:
我是安岳县毛家镇人王定举,现年34岁。于2010年7月1日晚在通贤派出所被刑讯逼供在被辱骂和殴打近一个小时后。我为了我脆弱的生命能够苟且延续而不得不选择跳楼这样的笨办法逃生。我知道要从6米多高的二楼跳下去不会有好的结果,但总还是比在派出所被警察打死强一点。因为跳下去了也许还有一线生机。照当时的情况来看在派出所就只有一个结果-----被可耻的人民警察打死。在这样矛盾的心理和警察的打骂的强压下,我最终还是选择了跳楼。(具体情况请点击http://www.mala.cn/thread-1924708-1-2.html 查看)。当然从这么高的楼跳下去不会有啥好结果的,最终落了个左手关节脱落、桡骨粉碎性骨折及右脚根骨粉碎性骨折的结果。但想想也比在派出所被那个衣装不整、无证无名的可爱的人民警察打死强一些,好歹也捡了一条命。 事情发生后第三天,我在网上向各级领导反映了此事,也得到了“麻辣社区”网友的转帖,在此对网友表示感谢!事情反映上去后,听说各级领导都非常重视。当天资阳市纪委和安岳县纪委都出面调查了这个事情,使我心头感到了一丝丝的欣慰。可是事情一过就是2个多月了,我一直都没有见到任何领导和所谓的纪委调查组来调查过我的事情。不知道是公安局回避了不让纪委的调查我还是此事本身就是由县公安局说了算。根本就没有我说话讲事实的机会,这个我不得而知。 我是个法盲,对于发生了这样的事情我也不知道该咋办。于是在朋友的引导下。在内江壕子口律师事务所找了一名专业律师田律师为我的事情辗转奔波。 7月15日田律师和我妻子刘梅及公司驾驶员刘勇前往通贤派出所依法调查取证,田律师来到派出所向何所长出示证件、表明来意后,相互说了一下大概情况,而没有得到任何的书面证据、相应的报案时间、在派出所发生事情的具体情况,而在这样的情况下而选择了离开派出所。在离开的时候,刘梅用摄像机在派出所院坝照了几张照片,却招来和我一样挨打的噩运。当时从派出所跑出一名穿ADIDAS的强壮小伙子,在未出示任何证件的情况下一把抓住刘梅手上的摄像机,使劲一掌把刘梅打翻在地,并且口中声称自己是XX中队长,事后得知此人姓王,是一名协警,也是一个杂皮。没有任何的执法权,可是不知道这样的杂皮协警哪来的权利可以把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女人打翻在地,把摄像机抢起就跑,我老婆马上拨打了110(当然拨打了110也不会有任何结果的),当时驾驶员刘勇见事不对,马上转身跑去把和所长找来,才将此事平息。事后何所长代表打人者向刘梅道了歉,并承诺对损坏的摄像机进行赔偿,可是事情过去快2个月了摄像机也没有得到合理的赔偿。虽然此事在当时未对我老婆刘梅身体造成很大的伤害,可是后来一提到警察就心惊肉跳。经常从梦中惊醒,说是有警察打她,给她的精神上带来了极大的伤害,这个事情当时反映到了公安局王局长那里,可是还是不了了之,没有结果。此次律师的取证以被害家属被打而告终。 第二次田律师专程从内江赶过来取证的时间是在8月30日。田律师来安岳之前就与通贤派出所何所长及县公安局法制科邹科长询问了案件调查结果没有,得到的答复是已经调查结束了。于是在星期一上午,田律师和我公司周总来到王局长办公室,向王局长表明来意,索要案发当天晚上的报案记录及案件的调查结果。不知道他们是没有报案记录和没有调查结果还是另外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王局长一直没有给任何的东西给我律师,只是说要等到我出院后解决的时候才告诉调查结果。当时王局长只是口头告诉了一下他们内部已经处理了三个警察,2个严重警告,一个警告。我不知道他所说的是真是假,也不知道他为什么对田律师的依法取证而不提供任何书面证据。难到公安局就没有向律师的依法取证提供必要的证据资料的义务吗?走的时候田律师说还是希望到派出所去得到一些必要的证据材料,王局长说你们自己去调查取证吧。于是一行人匆匆吃过午饭,赶往通贤派出所。以为可以从事发地派出所得到一些相关的证据资料。可是到了派出所去未能找到何所长,电话联系才知道何所长下午有事,不能回派出所了。没有办法,只有回安岳住下,第二次的取证也没有任何的进展。 第二天,也就是8月31日,一行人7点多就出发,早早来到通贤派出所,终于找到了何所长,何所长却说所有的报案记录及调查材料都交到了王局长那里。派出所无法提供任何的证据材料。一行人又被踢皮球似的踢回王局长那里,没有办法,又只有打道回府。回到安岳。田律师也匆匆踏上回内江的路,因为在那里还有更多的事情要处理。第三次的律师依法取证又以失败而告终。 我不知道、我也没有理由相信,在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下,在这个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律师的依法取证为什么就得不到案件的另一方的支持和配合呢?难道仅仅是因为他们是公安机关、执法单位吗?难道他们就可以肆无忌惮的对老百姓打骂造成严重后果而没有人能够管住他们吗?难道他们真的有特权而没有向律师提供证据的义务吗?难道在偌大的一个中国就找不到可以说理的地方吗?我不相信!!!我会从安岳信访局开始一直逐级上访北京,直到此事真相公布于众为止。希望有关部门管管此事,也希望媒体及相关新闻单位如实报道一下此事,更希望法律工作者能为我提供一些宝贵的建议。在此深表感谢!!!!! 情况反映人:王定举 联系电话;18982912668 201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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