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待“钉子户”,绵竹政府该表扬!
“钉子户”已成为专用名词。因“钉子户”引发的矛盾时常见诸媒体。
在绵竹最早看到的“钉子户”,可能要数广场东北角巷子口上那几间破旧的平房。多年前那里好像叫“南门城边”,据说房主姓侯。今年回绵竹,看到已然装点成几间商铺。 前不久,看到网友《这算不算绵竹最牛的钉子户》一帖,说玉妃路有一“钉子户”。有网友跟帖说的特别好:“一个美丽的城市应该容得下一二个乞丐的身影吧”。也有网友说:“找道上的兄弟晚上给他点颜色瞧瞧”—— 感觉很恐怖。不知这个“钉子户”的问题现在是否已经解决。 本人因不常在绵竹,不知绵竹还有哪些“钉子户”。但我至今没有听到过绵竹因政府强拆,引发与“钉子户”严重冲突,以致死伤的的事件发生。 去年(2009年11月)成都唐福珍因强拆自焚事件,很多人还记忆犹新。就在前几天(9月12日),一则关于江西宜黄县因强拆钉子户爆发冲突,3人自焚的新闻报道盛传于网络。看这些报道、图片,其惨状无不令人毛骨悚然 在处理公权与私权发生冲突的问题上,怎样化解矛盾、避免冲突,使公权与私权冲突最后和谐了结,严重考验着执掌公权官员们的智慧,同时也反映出私权拥有者维权尺度的把握是否适当。 如果不是真正影响公共利益,仅仅有点不好看,何不随他去吧。 如果政府原本就处理不公,侵犯私权,何不秉公办事,化解矛盾。若仅仅因为要体现“权威”、“说一不二”,就硬要采取强硬措施,导致“以死相拼”再产生严重后果,值得吗?是为愚蠢! 总会有某些“伺机要挟”者,随着时间的推移,后来自己也会知道因“维权过度”而亏了自己。
我觉得,如今“南门城边”那几间破旧平房装点成的小商铺,已经成为一道绵竹特有的风景,彰显出绵竹政府在处理私权问题上的睿智与宽容。
执掌公权者,无须人为强调、夸大自己的权威。权威来自依法行政、公平办事。一个不稳定不和谐的社会,无权威可言。 拥有私权者,也不必“伺机要挟”,维权要适度。过犹不及,反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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