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1日11时39分向南充市委书记信箱提交的信件主题为“南充江东商品房“鶴鸣江涛”为典型的商品受贿,请严查!!”的来信已收悉,现将南充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相关回复公布如下:
一、地块位置
高坪区“鹤鸣江涛”项目位于高坪区鹤鸣山上,白塔公园外,北侧临高坪水厂,南侧为环塔路,东侧临南充广播器材厂。块块用地面积:1380平方米,地块原为高坪区木材公司用地,地块上原建有木材公司职工住宿楼,现水厂及广播器材厂用地范围内也建有4-6层建筑。
二、地块所属控规编制情况
该地块属《高坪区旧城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范围,该控规2006年9月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控规中确定用地性质为居住,容积率≤1.8,建筑限高18米。2009年8月政府又对该控规进行了修编,地块控制指标与原规划一致。
目前正在编制的《白塔公园修建性详细规划》,也未将此地块纳入白塔公园用地范围,并将白塔公园定位为城市公园,非风景名胜区。
三、建筑审批情况
该项目为独幢6层纯住宅建筑,局部4+1层,局部因地势高差设架空负一层,总建筑面积2667平方米(其中车库177平方米),地面总高度18米,符合《高坪区旧城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因地势高差,该建筑建成后其高度与相邻北侧4层楼的高度大致相当。
四、项目审批经过
经核实相关资料,1999年8月,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宣告高坪区木材公司破产还债,其资产处理由高坪区人民法院进行了具体实施,2001年破产清算组将木材公司原住房全部转让给王*等8户职工,并办理了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2008年王*等8户又将该地块转让给南充市盛泰房产公司,于2008年 4月向我办申请办理规划手续,我办依据市政府批准执行的《高坪旧城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了规划设计条件,并按程序办理了用地规划手续;此后,对该项目方案进行了审查,根据规划设计条件等办理了工程规划手续,经我办放验线后,项目于2009 年 5 月开工建设。据此该项目建设手续齐全,程序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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