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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无遮拦的卫生副局长你太有钱了(广元市卫生局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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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23 23:19 | |阅读模式
各位朋友大家好

我们广元市卫生刘副局长好有钱:

在本社区本人发过一帖子"大象脚下的蚂蚁"二(一医疗事故详细说明),曾找医院不给予解决,找卫生局信访办也不给予"登记,调查和立案"工作人员顺便就给医院医务科打了电话,两边工作人员对聊了不到一分钟就嘻嘻哈哈的挂了电话,卫生局信访办的工作人员便说你回去听从医院的解释就不了了之.后经本人上访到广元市人民政府,市政领导就安排市卫生局去给予协调解决,过了几天市卫生局就和本人家属代表在医院和平解决此事;解决开始时医院由一副院长牵头组织院各领导和卫生副局长以及我的家属代表座谈,医院各领导对此事也向我家赔情道歉认错(但不认是医疗事故)其中也包括卫生刘副局长在内.在一番歉意之后医院领导就叫我家属代表先出去,由院领导和刘副局长商量给予赔偿问题(但事先我的申请上也有要求),经一番商议后医院叫刘副局长转达于我(此话也不知是医院和刘副局长共同的结果话,还是刘副局长推卸医院说的,本人不得而知)刘副局长是这样说的:经和医院协商处于人道主义,考虑到你家比较穷经济比较困难,决定给你补偿后期治疗费,病人的营养费,家属陪同误工费和病人的精神损失费不解决.
各位关注的好友你们看一下,上面医院各领导对此事又是赔情道歉又是认错.但又不认是医疗事故(是否每一种医疗事故都要把人身上受之于父母的身体某部位除脱一块才算是医疗事故?)。可是一说到赔偿的时候却变成处于人道主义考虑到我家穷给予补偿
这是什么话(刘副局长转电话转达于我的),作为国家事业单位的领导无论从哪一方面讲都比我们老百姓的素质,文化、个人修养高得多;可他上面说的话不像是当领导说的话(处于人道主义,考虑到你家比较穷,经济比较困难)我们老百姓是很穷,没有汗劳保收的工资(种田地都要靠天吃饭),也没有人求办事送礼等受贿和社交的娱乐活动等。从实际上来讲是很穷。但为维护个人的合法权益这是中国法律对公民的允许和平等,那么在这里我大胆的对刘副局长说一句:1你的高工资是老百姓给你供的,2你的车子也是老百姓给你供的,3你的房子也是说不一定你一家人吃饭也是。4;如果没有老百姓的消费你会有今天吗?在这种情况下你为什么瞧不起供你享受的老百姓父母了,还说他们很穷,经济很困难还处于人道主义给予补偿的话就来了(只有民政局可能敢说处于人道主义的话,你凭什么这样说?是谁给你的权利)。局长你家虽很富说不一定有些可疑,只说一点就凭你上班的工资你是买不起私车,房子的还不用说你养家的话(根据国家经济的发展)。
同时本人也有几点事情向你说明:
一:本人在9月3日到市卫生信访办公室,工作人员不予以调查和登记立案,工作人员是否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说白了就是工作不称职)?
二:在卫生信访办工作人员不立案、不调查、不登记;刘局长你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和管理无方的责任和连带责任?
三:医院频繁发生医疗事故你负有监管不力的责任,频繁发生医疗事的医院能是权威吗?
四: 事发至今你局迟迟不给予解决是何用意,是想让全国都知道你们最权威的吗(医院给我家属缝合造成几毫米的错位,医院一直咬到是病人吸收不好造成,一字不提伤口错位的事情;你在医学书看一下有这种说法吗?你可以在072去了解下看像这种情况是由什么造成的,难道你都看不出来现在医院现在所想逃避的事因吗?妇产像我家属脂肪液化是因为手术时拉沟过渡牵拉和压迫皮下的脂肪组织,使之缺血液化)本人现在已找过多家大型医院咨询和证实.
五:医院有些医生用各种手段糊弄,骗等应付想将此事悄悄了结此事,这些医生有医德吗?这些事你为什么不管了?

六:请你不要瞧不起供你的衣食父母老百姓,不要说话做事来伤害他们的心灵,老百姓很脆弱但也很坚强!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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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注:2010.9.24


收到广元市卫生局关于此事的回复,如下:

余泽东同志:

    你好!

     你之前的信访我局都一直在主动办理,积极协调你和市中心医院的医患纠纷。今天看到你在此论坛的所发帖子后,我局立即与你文中所反映的吴副局长本人取得了联系,本人告知你文中所提到她的言行与事实不符,她本人从未见过你,你也从未找过她。

    关于你爱人在市中心医院行剖宫产与市中心医院之间的医患纠纷,也曾到我局投诉过,你给市政府写过的“申请”及“情况说明”, 我局高度重视,积极协调,专门负责科室和人员进行了积极协调,不存在你说的现象,对你的来信我局也及时的进行了答复。同时,我局于9月14日下午3点在市中心医院一会议室组织医患双方进行了协调,由我局分管医政的副局长牵头,分管医政的副调研员、医政科长以及市中心医院分管院长、医务科长、妇产科主任和你父亲(与你父亲联系时,称你不在家,他可以代表你的意见)参加,就你们之间的医疗纠纷进行了协调处理。经调查,你爱人张某的伤口经二期缝合已痊愈出院,母子平安在家休养。我们与你父亲协商并与你电话进行了沟通,医院也愿意就后期医疗及营养等费用作出适当补偿,但你们双方就处理意见分歧较大,调解未果。因此,我局也再次建议你可以向广元市医学会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依法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此,我局也希望你本人能已事实为依据,真实的、合法的来反映自己的诉求和愿望,同时市中心医院、吴副局长都将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祝工作顺利!全家幸福!
                                         广元市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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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9-23 23:33 |
一年拆处3500封群众来信
发布: 2010-5-07 00:49 |  作者: admin |   查看: 2次
 据新华社记者报道,山东青州市委书记王立胜向全市承诺所有群众来信均拆阅处理,做到“封封有批示,件件有回音”。去年,他拆阅处理了3500多封信,将大量矛盾及时化解。群众来信也成为干部了解民情、群众建言献策的平台。两年来,青州市越级访下降近一半,集体访下降7成以上,地方财政实现翻番,增幅在山东省30个强县中位列第一,实现了经济快速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的双赢。
  一个名叫蒲幸福的高中生给王立胜去信说:“我7岁时母亲因病去世,没过几年姥爷也去世了,剩下我、姐姐、父亲和姥姥相依为命。父亲蹬三轮打零工挣钱,姐姐因交不起学费已辍学,一家四口住在49.5平方米的老土房中。今年春天城市拆迁改造时,平时与姥姥几乎没有联系的舅舅要强行占有安居房,如果这样,我们一家四口就居无定所了。现在我学习学不进去,没了家,只能退学了。”
  王立胜说:这种信是从部门和基层的汇报材料中看不到的,任何有良知的人看后心情都会非常沉重。我当时就想,在我当书记的这个地方,决不能让一名学生因贫困而失学。此后,青州迅速建立完善了贫困生救助长效机制,去年发放贫困生救助金700万元。
  青州市王坟镇陈家园村农民尹忠贵身体残疾、生活困难,无奈之下给王立胜写信求助。王立胜安排调查后,责成有关部门建立扶贫济困长效机制。市委宣传部与慈善协会联手组织的“共享和谐阳光,帮助需要帮助的人”系列公益活动就此开展起来。目前这一活动已募集资金400多万元,先后对391个家庭进行救助,发放救助金80多万元。
  青州市委办公室工作人员刘允泉说:两年前,王书记上任伊始,便通过媒体向社会承诺,欢迎社会各界直接写信给他反映情况。对这些信件,他都拆阅。每天晚上他到办公室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拆阅人民来信。
  王立胜说,群众与市委书记之间有个信息不对称的问题。群众反映的问题经层层过滤,到了市委书记那里已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剩不下多少真实的情况。市委书记想了解真实情况,光靠一些四平八稳的所谓“调研报告”肯定不行。只有与群众面对面接触,才能获得最真实的情况。但市委书记百务缠身,每月一次两次接访还可以,天天开门接访不现实,而通过鼓励群众来信,则可开辟方便快捷的“天天大接访”渠道。
  据了解,市委书记“鼓励信访”在青州已广为流传,大量群众反映的问题经王立胜批示得到解决。青州市委研究室主任付晓说,最初来信反映困难和问题的占主流,书记批示后各部门、各乡镇负责解决。解决好的,群众会来信感谢;解决不好的,群众会继续来信反映,相当于给各部门和各乡镇干部戴上了紧箍咒,促使他们认认真真为群众解决问题。现在,群众来信没有减少,但为青州发展建言献策的多了,反映困难和问题的少了。
  新华社记者翻看了部分写给王立胜的人民来信,内容五花八门,有动手术医疗费不够求助的,有残疾大学生回乡求职的,有为山区旅游开发提建议的。有个大学毕业生写信给王立胜,对事业单位招聘大学生的相关方案提出建议。王立胜批示后,青州市人事局完善了工作方案,并专门向市委就大学生招用问题进行了书面汇报。
  编辑点评
  青州市委书记王立胜“天天大接访”值得提倡。怎样切实加强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怎样获得决策前的真实情况,怎样真正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应该学一学王立胜的“与群众面对面接触”:首先破除“信息不对称”,这样转变作风、科学决策才会有基础。

发表于 2010-9-24 10:24 |
路过,看见你这帖子,很是奇怪,据我所知,这位吴局长没有分管医政,不负责医疗纠纷的调解和信访之类的业务啊,行政单位都是严格按自己的职能办事,不会越界处理事务的,你娃是不是搞错了了,兄弟,饭可以乱吃,话不能乱说啊,把姓名搞错了,小心别人告你诽谤

发表于 2010-9-24 11:12 |
本人路过,但稍晓法律,看到楼上的申诉,也乱摆几句:为人处事需理性,简单泄愤能够理解,但如果涉及到无事实依据的人身攻击就显得不是那么理智了,更无助于事情本身的解决,如果你怀疑是医疗事故又对调解结果不服的话你完全可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对鉴定不服还可找上一级进行鉴定,最后还可以找人民法院,国家对医疗事故的解决有法定程序的,无论你怎么说,要解决事情终究还是要回到协调或者法定程序上来的,如果是事实,谁也不能左右,法律会保障你的权利,希望你能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

发表于 2010-9-24 11:15 |
文不对题,你不能把所有工作人员的责任集中在一个人身上,你可以通过正规渠道进行诉讼!

发表于 2010-9-24 11:16 |
在医患纠纷中,医院和患者(及其家属)是双方主体,卫生行政部门只有协助进行调解的义务,你如果对调解不满意,你可以提起诉讼啊。由法律来帮你解决啊,你一直认为医院有过错,调解你又不满意,又不去诉讼,只知道天天上访,这样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啊。
仔细看了你的帖子,你把医院的责任、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办事情形,全部归罪于一位不分管这项业务的领导,而且人家还只是一名副职,你还说人家口无遮拦,我看你是居心叵测哦,你文章的内容和标题反差太大。只怕是别有用心啊,
我支持通过正常的渠道去保护自身的利益,但是你这样不通过法律手段,只知道上访,上访,调解不满意就在网上发帖造势,我都不知道你究竟是维护权益还是无理取闹,达到自己的私利了,不好说你了
还是建议你通过法律渠道去解决问题吧

[发帖际遇]: 苦行僧123论坛发帖不积极,被罚小米椒6个.

发表于 2010-9-24 11:21 |
同意楼上意见!
如果你怀疑是医疗事故又对调解结果不服的话你完全可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对本级鉴定不服还可找上一级进行鉴定,最后还可以找人民法院,国家对医疗事故的解决有一套法定程序的,无论你怎么说,要解决事情终究还是要回到协调或者法定程序上来的,如果是事实,谁也不能左右,法律会保障你的权利,希望你能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

发表于 2010-9-24 11:48 |
楼主解决问题方式有点问题。

 楼主| 发表于 2010-9-24 12:13 |
版主你好!
      请把以上"吴副局长更改为刘副局长",此事属于传达错误,本人已向"吴"赔情道歉说明了此事.并且还会当面给予"吴"道歉.现已得到吴的原谅.谢谢版主

 楼主| 发表于 2010-9-24 12:15 |
版主你好!
      请把以上"吴副局长更改为刘副局长",此事属于传达错误,本人已向"吴"赔情道歉说明了此事.并且还会当面给予"吴"道歉.现已得到吴的原谅.谢谢版主
发表于 2010-9-24 12:19 |
余泽东同志:
    你好!
     你之前的信访我局都一直在主动办理,积极协调你和市中心医院的医患纠纷。今天看到你在此论坛的所发帖子后,我局立即与你文中所反映的吴副局长本人取得了联系,本人告知你文中所提到她的言行与事实不符,她本人从未见过你,你也从未找过她。
    关于你爱人在市中心医院行剖宫产与市中心医院之间的医患纠纷,也曾到我局投诉过,你给市政府写过的“申请”及“情况说明”, 我局高度重视,积极协调,专门负责科室和人员进行了积极协调,不存在你说的现象,对你的来信我局也及时的进行了答复。同时,我局于9月14日下午3点在市中心医院一会议室组织医患双方进行了协调,由我局分管医政的副局长牵头,分管医政的副调研员、医政科长以及市中心医院分管院长、医务科长、妇产科主任和你父亲(与你父亲联系时,称你不在家,他可以代表你的意见)参加,就你们之间的医疗纠纷进行了协调处理。经调查,你爱人张某的伤口经二期缝合已痊愈出院,母子平安在家休养。我们与你父亲协商并与你电话进行了沟通,医院也愿意就后期医疗及营养等费用作出适当补偿,但你们双方就处理意见分歧较大,调解未果。因此,我局也再次建议你可以向广元市医学会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依法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此,我局也希望你本人能已事实为依据,真实的、合法的来反映自己的诉求和愿望,同时市中心医院、吴副局长都将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祝工作顺利!全家幸福!
                                         广元市卫生局

 楼主| 发表于 2010-9-24 12:40 |
广元市卫生局
        本人首先祝你们节后快乐!全体工作人工作顺利,投诉的医疗事故越来越少;现在本人先不说其他的只说三件事。
        一:本人9月3日来你局信访办公室工作人员为何不给予调查、登记、立案?
        二:9月14日你局给予协调处理我表示感谢,为何你局副局长要说“我家穷、经济比较困难、处于人道主义给予经济补偿”这是什么话?又是谁给了你们这样的权利说“处于人道主义我家穷、经济比较困难”这样的话?这话的相反就是你们很富裕对吗?
        三:由于传达错误,本人已向"吴"赔情道歉说明了此事.并且还会当面给予"吴"道歉.本人已找过电话给予“吴”还有电话录音在,就上次你局领导说“处于人道主义我家穷、经济比较困难” 实际情况有电话录音在。要不要我传达给你局?

发表于 2010-9-24 14:10 |
LZ的心态确实该调整一下了,刚才看你的一个贴子,又看了你这个贴子,看来我也可以当医生给你下诊断了,典型的缠访闹访,不达目的誓不罢休,那个说句你想听的话你就说那个好,那个说句你不想听的,你就攻击别个,这样的确要不得哦,你前面都说了,你没收入,又是移民,就算别个说句穷,又爪子嘛,人穷志不穷,既然你不穷那你还要国家的钱搞啥子,又不是国家把你的房子整垮了的.你一会说这个医生啥子,一会又说医院啥子,一会儿又说局长啥子,还进行人身攻击,别个在解决问题了,你又开始说别个没立案.随时还拿起机子搞录音.一句话,就事说事,不敢打官司,不敢请法院的作出公正的决断,这又是为什么呢?既然你前面那个都去打官司!
一句忠告:网络是把双刃剑,也是面镜子.既能救人也能害人,既能照出世态炎凉,也能照出内心的邪恶!

 楼主| 发表于 2010-9-24 14:20 |
版主你好!
      请把以上"吴副局长更改为刘副局长",此事属于传达错误,本人已向"吴"赔情道歉说明了此事.并且还会当面给予"吴"道歉.现已得到吴的原谅.此事与吴局长无关!谢谢版主

 楼主| 发表于 2010-9-24 14:20 |
版主你好!
      请把以上"吴副局长更改为刘副局长",此事属于传达错误,本人已向"吴"赔情道歉说明了此事.并且还会当面给予"吴"道歉.现已得到吴的原谅.此事与吴局长无关!谢谢版主

 楼主| 发表于 2010-9-24 14:22 |
大家不要随便说我不敢走入法院哈,此事是肯定要进入法院的,只是时间没到。不相信你可以看着最终的结果是谁给了最终的评审!

 楼主| 发表于 2010-9-24 14:23 |
版主你好!
      请把以上"吴副局长更改为刘副局长",此事属于传达错误,本人已向"吴"赔情道歉说明了此事.并且还会当面给予"吴"道歉.现已得到吴的原谅.此事与吴局长无关!谢谢版主

 楼主| 发表于 2010-9-24 14:28 |
各位朋友大家好
我们广元市卫生刘副局长好有钱:
在本社区本人发过一帖子"大象脚下的蚂蚁"二(一医疗事故详细说明),曾找医院不给予解决,找卫生局信访办也不给予"登记,调查和立案"工作人员顺便就给医院医务科打了电话,两边工作人员对聊了不到一分钟就嘻嘻哈哈的挂了电话,卫生局信访办的工作人员便说你回去听从医院的解释就不了了之.后经本人上访到广元市人民政府,市政领导就安排市卫生局去给予协调解决,过了几天市卫生局就和本人家属代表在医院和平解决此事;解决开始时医院由一副院长牵头组织院各领导和卫生副局长以及我的家属代表座谈,医院各领导对此事也向我家赔情道歉认错(但不认是医疗事故)其中也包括卫生刘副局长在内.在一番歉意之后医院领导就叫我家属代表先出去,由院领导和刘副局长商量给予赔偿问题(但事先我的申请上也有要求),经一番商议后医院叫刘副局长转达于我(此话也不知是医院和刘副局长共同的结果话,还是刘副局长推卸医院说的,本人不得而知)刘副局长是这样说的:经和医院协商处于人道主义,考虑到你家比较穷经济比较困难,决定给你补偿后期治疗费,病人的营养费,家属陪同误工费和病人的精神损失费不解决.
     各位关注的好友你们看一下,上面医院各领导对此事又是赔情道歉又是认错.但又不认是医疗事故(是否每一种医疗事故都要把人身上受之于父母的身体某部位除脱一块才算是医疗事故?)。可是一说到赔偿的时候却变成处于人道主义考虑到我家穷给予补偿这是什么话(刘副局长转电话转达于我的),作为国家事业单位的领导无论从哪一方面讲都比我们老百姓的素质,文化、个人修养高得多;可他上面说的话不像是当领导说的话(处于人道主义,考虑到你家比较穷,经济比较困难)我们老百姓是很穷,没有汗劳保收的工资(种田地都要靠天吃饭),也没有人求办事送礼等受贿和社交的娱乐活动等。从实际上来讲是很穷。但为维护个人的合法权益这是中国法律对公民的允许和平等,那么在这里我大胆的对刘副局长说一句:1你的高工资是老百姓给你供的,2你的车子也是老百姓给你供的,3你的房子也是说不一定你一家人吃饭也是。4;如果没有老百姓的消费你会有今天吗?在这种情况下你为什么瞧不起供你享受的老百姓父母了,还说他们很穷,经济很困难还处于人道主义给予补偿的话就来了(只有民政局可能敢说处于人道主义的话,你凭什么这样说?是谁给你的权利)。局长你家虽很富说不一定有些可疑,只说一点就凭你上班的工资你是买不起私车,房子的还不用说你养家的话(根据国家经济的发展)。
同时本人也有几点事情向你说明:

一:本人在9月3日到市卫生信访办公室,工作人员不予以调查和登记立案,工作人员是否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说白了就是工作不称职)?

二:在卫生信访办工作人员不立案、不调查、不登记;吴局长你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和管理无方的责任和连带责任?

三:医院频繁发生医疗事故你负有监管不力的责任,频繁发生医疗事的医院能是权威吗?

四: 事发至今你局迟迟不给予解决是何用意?是想让全国都知道你们最权威的吗(医院给我家属缝合造成几毫米的错位,医院一直咬到是病人吸收不好造成,一字不提伤口错位的事情;你在医学书看一下有这种说法吗?你可以在072去了解下看像这种情况是由什么造成的,难道你都看不出来现在医院现在所想逃避的事因吗?妇产像我家属脂肪液化是因为手术时拉沟过渡牵拉和压迫皮下的脂肪组织,使之缺血液化)本人现在已找过多家大型医院咨询和证实.
      五:医院有些医生用各种手段糊弄,骗等应付想将此事悄悄了结此事,这些医生有医德吗?这些事你为什么不管了?
      六:请你不要瞧不起供你的衣食父母老百姓,不要说话做事来伤害他们的心灵,老百姓很脆弱但也很坚强!谢谢你!

发表于 2010-9-24 14:41 |
案情简单,证据确凿,为什么还怕打官司,<侵权责任法>也出来了,包赢啊!不然你怕什么?说句你不想听的话,你就开始人身攻击!

 楼主| 发表于 2010-9-24 15:02 |
在全国人民还不知道的情况下本人是不去的,全国人民知道了本人才会去的。只是迟早的问题;到时我也会把法院的解决发在网上,法院就是人民的公理。我也相信法律会还我公道,谢谢好友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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