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营报》:在川东北天然气开发过程中,国家执行的仍然是按照1993年制定的每1000立方米补偿15元标准,气源地对此都有看法,你认为这一标准是 否有失公平?
韩小平:在能源开发领域,这样的补偿标准确实太低了。普光气田一年输送100多亿立方米天然气出去,地方获得的资源补贴不过1亿多元;但天然气输送到上海的价格却是1立方米2元多钱,远比西气东输管线价格要高的多。所以,这样偏低的补偿,地方为什么要干啊?利润几乎被央企都拿走了,地方怎么发展?
作为气源地,地方有权获取优先发展权,但在国家对能源战略的统一布局下,地方必须服从这一安排。国家和央企没有充分照顾地方利益,才导致天然气被开发出来后地方“争气”的结果。因此,必须提高补偿标准,给地方发展权,才能够解决地方与中央、与央企的矛盾。
《中国经营报》:如果提高补偿标准,那么作为央企的中石化和中石油是否会相应提高链条终端的价格,并认为原因是上游补贴过高?
韩小平:央企在天然气开发方面的利润是多少我们不好谈,但我们看到的是央企输送出去的价格比较高,这主要是由于竞争不充分导致的。但提高补偿标准是必须的,央企并不是把那点能源补贴拿给地方就了事,你的输气管道、勘探、钻井等工作还必须依靠地方来维护,否则地方凭什么帮你维护输气管道的安全,老百姓凭什么让你在自己的田地里打井。所以价格与成本的控制并不矛盾,只有让地方获得应得的利益才能保障你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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