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转一帖给大家一读。
关于蓬安<马电花园>事件的几个问题
蓬安马电公司为职工团购商品房事件已热闹了快一个月,至今尚无结果.。就因为卖买、奉送、收集、操作职工购房指标、现职领导参与指标卖买、邦有关县上领导安排购买住房、私下安排多建住房、私下出售已建门面房、小范围策划分房打分方案为自己打高分……等不良行为引起职工及部分社会群众不满,应当说这算一次人为的影响社会稳定、破坏和谐环境的事件!.
从表面上看,是否是部分职工无理,指标买卖双方不和,职工群众不知情、不领情,好象都是职工群众的责任,与领导无关.真的是这样吗?我提几个问题供大家考虑,并请马电公司领导解答!也请县上领导参考.
一、四年前马电公司在南充拍购土地一块,准备为职工集资建房,这是件好事.但在安排职工购房事宜中出现偏差.当时的马电职工总数有一千一百多人,其中退休、内退、请长假、下岗的职工就占40%多.更有大多数职工本身就是蓬安人.这些职工当时真的就需要在南充购房吗?这当中相当一部分人在南充购得起房吗?南充市政新区这块地就非要建一千二百套住房才行吗?但领导们头脑一热,简单决策,草率行事,立马宣布全体职工(含退休人员)每人一份购房指标,并限期交定购金.这样一来,一个多号人手持指标.对于那些不需要在南充购房的、买不起房的、一家人在马电工作,一下子有多个指标的……怎么办?本是职工集资团购商品房却一下变成了人手一份福利卷,能不出现送人情、卖买、收集、操作等这些行为吗?
这时领导们并未意识到事情发展后果,又是头脑发热,草率决策,立即宣布”转让
指标的每平米加收一百元”,领导者这样信口开河,不负责任的行为应当由职工群众为其埋单吗?这个错误决定的直接后果就是:马电买的这块地必须修一千多套住房,而且把职工集资、工会代职工团购商品房这一内部行为扩大到了全社会.这该谁负责?
二、<马电花园>的开发是由马电公司所属的马电房产公司实施,”马电房产公司”是独立核算的国资公司,它接受马电公司工会为职工团购住房,在保证国家、地方政府的税费的前提下,向职工团购提供优穗让利是可行的.但它没有义务,也无权向社会提供让利,公司工会更无权代社会人员团购商品房.马电公司领导却硬要坚持这一行为,还认为合理合法.真是这样吗?职工个人与社会人员协议买卖购房指标这一行为无错,但它绝对不可出让国资企业的合法收入.一但职工的个人行为将影响到企业收益,将直接减少企业利润时,领导们还可以听之认之,甚至推波逐浪,视国资利益流失而不见吗?你们有权向社会出让国家、企业的利益吗?一个普通的公民,花几千元钱就可以买到一份房产开发企业的成本价购房权吗?全国除马电绝无第二家!你们也太大方了吧?还有背后的利益吗?几年来,内部职工、社会人员积极卖买、投机操作购房指标,不是他们认为马电职工无远见,而是看到了马电领导的无能、无知和失误!这个责任又该谁负?
三、四年前拍到这块地后,公司职工集资认购在先,规划设计在后,为什么修成后会多出近百套房屋来?听说领导们还为容积率超标花了费用,做了手脚才得以批准,还听说这部分超容积率的房屋已”名花有主”了,是这样吗?这多建的近百套子一事职工是不知到的,建房委员会代表、执委会多数成员也不知到.可以公开它的理由吗?
另:
现有的门面房已卖是实吗?价格如何?谁是业主?可以公开吗?领导邦哪些人买卖、安排了住房可以公开吗? 工程建设虽然是公开招标,但开工后竟是百分之百的层层分包,你们制止了吗?反映到建设主管部门了吗?中途有包工头卷款而逃、有停工要价的、有要求改设计、改用材的,由此而拖延工期长达一年之久,你们能说明原由吗?这也是职工的责任吗?你们设计的”分房排号计分办法”可以给职工一个权威的、合情合理的、有依据的解释吗?你们的”职务、职称、学历”计分,少则十七八分,多则二十多分,一个普通男职工工作一辈子也得不到这么多的分,合理吗?现有领导的学历、职称有几个是真的?你们公布的<打分排名表>好看吗?有意义吗? 现在你们真的很坦然,很欣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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