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正申明
四川马回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
贵公司职工( )于 年 月 日,将马回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在南充集资建房的资格(指标)及所有权益转让给( )。我一次性付给他( )元人民币作为转让金,双方还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签定了集资建房的资格(指标)转让协议。我在取得购房资格后,遵照贵公司的要求,向工会财务室交购房预付款( )万。
四年后,房价飞涨,贵公司职工及其家人在少数不讲诚信,见利忘义的职工影响下,企图反悔,向马电公司工会提出了停止对受让人选房,买房,办证的要求。其实,他们的本意是要向公司索要补偿。根据我国《合同法》《物权法》、《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他们的要求是不正当的。马电公司,作为省、县名优企业,有义务,有责任教育本单位职工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维护社会正义,维护法律的公正、严肃。
在此,我严正申明:马电公司没资格接受职工反悔,更不能支持转让人和家人的请求,应当维护受让人的正当权益,确保我买到房,办到证。
否则,将由马电公司和相关人员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申明人:
2010年10月18日 ( 此申明仅供广大没指标的受害人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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