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为我做主
尊敬的领导:
我叫郭安刚,男,生于1968年12月,现年42岁,家庭4口人(妻子无业、大女儿川师大读书、二女儿在涪阳读高中),住涪阳镇街道(环城路)。靠从事汽车维修维持一家四口人的生计。2010年8月1日上午,我在涪阳、陈河交界处林子垭为抗洪抢险无偿抢修铲车、挖机时,被陈河街道张江打成严重骨折、左手拇指掰伤、身体多处皮外伤。通过巴中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巴)公(物)鉴(法临)字【2010】6-043号人体损伤鉴定书鉴定为轻伤!而张江从涪阳派出所走后不闻不问,逃逸至今。我在赔赏无果,万般无赖只有打扰各位领导,请求领导为我做主!依法追究陈河街道张江的刑事和民事责任,并赔赏我医药、误工、护理和受伤期间汽车未报停的所有费用。 林子垭公路坍方系7:24洪灾所致,工程的抢修、疏通,是为陈河洪灾后受灾群众运送各种救灾物质的生命通道!县委、政府要求昼夜加班疏通。2010年8月1日凌晨5点左右,铲车师傅二娃子(13649070832)给我电话,说抢险工程任务重、时间紧,铲车坏了叫我立即去抢修。为节约时间,我顾不得吃早饭就开车前去工程地点,11点左右我修车结束,便开车回涪阳吃饭。因为是单行道,加之李强(13551799268)在搅拌机处卸水泥,我缓缓和李强会车后不出5米(此次抢险保坎的中间段),对面来了一辆长安车(他本可以不进入单行道,而停在坡上面双车道)强行进入单行道停在了我的车前,我被迫停车。我下车看能否退车,而张江等人下车后破口大骂,我当时说:“你骂谁?我孩子都有你大?”张江说,我不光骂你还打你!他们上来三人,后面两人(张涛、龙娃子)抓住我头发,用拳头打我头部,张江在我面前抓住我衣领,用拳头将我嘴打伤鲜血直流。三人见没有将我打倒,当时张江用右脚将我右脚蹬断,我疼痛难忍当即倒地!我本能地抱住张江右腿不放。(具李强证词,张涛见我抱住张江不放,抱起石头准备砸我头被他拉开。)这时张江的三爸张泽国赶到,说:“他是我侄儿,你松手!”我没有松手。张江掰我右手,张泽国便强行掰我左手拇指,将我左手拇指掰伤。当时涪阳街道任明达从陈河下来,见状说:“你们把人打伤就算啦?”我叫任明达用我手机给我哥哥打电话,叫哥哥给涪阳派出所报警,半个小时左右派出所王振林等人坐我哥哥包的车(车主:任海军)赶到现场。派出所人员叫我松手,有他们处理!我才松手的。随后,现场其他人将我抬上任海军的车,派出所干警将我送到医院就走了,只将张江一人带回所里。待我在医院检查结束,哥哥去派出所告诉检查情况,而此时张江已不在派出所了。王振林说:“我已经调查过了,我们没权利关人,叫张江回去,随时通知随时到!”我在住院期间叫廖香才背我去派出所询问过情况,问王振林,我现在右脚骨折,张江不闻不问,跑了咋办?王振林说:“张江跑了我们全国发通缉令,但你必须把鉴定拿出来我们才好办。”我于8月10号到县公安局进行了伤势鉴定!伤势鉴定出来后,我随即送到派出所。两天后,我去派出所问,王振林说:“证据不祥,等后调查。”之后,我又去过两次,他还是说等后调查,直到现在。 事情发生到现在,张江没有支付任何费用!早已逃走。我现在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万般无奈,只有冒昧打扰,恳请各位领导为我伸张正义,还我一个公道!同时也给我释疑心中的诸多不明白! 打我的那么多人咋只叫张江到派出所,执法理由何在? 龙娃子妹夫一个叫刚娃子的居然跑到医院住院部恐吓我,说:“等你出院了再打你!”张江、张涛说:“打人就没听说过拿钱!”天理何在? 张江一伙在涪阳喝酒后,张江驾驶别人的车回陈河,酒后驾车派出所执法力度何在? 张家出面说情,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的公正何在? 时间马上近两个月,还是证据不详?原因何在? 抗洪抢险,在危难之际伸出援手是每个中国公民应尽的职责和义务!我在抗洪抢险一线无偿抢修工程车被打,人间真情何在?黑恶势力如此猖獗,法律尊严何在? 尊敬的领导,现在我已没钱支付住院费用,被迫出院在家修养。虽能勉强行走,但不能做体力劳动,更不说挣钱养家糊口!我只希望得到我应得的所以赔赏,这是法律赋予我的权利! 我坚信中国是法制社会!政府是人民的政府!弱势群体会得到党和政府的保护!我更坚信邪不压正,我将抱着必胜的信念,逐级上访,至到圆满解决为止! 二0一0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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