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省道S203线蓬安公路收费站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17号《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十八条建设收费公路,应当符合下列技术等级和规模: (一)高速公路连续里程30公里以上。但是,城市市区至本地机场的高速公路除外。 (二)一级公路连续里程50公里以上。 (三)二车道的独立桥梁、隧道,长度800米以上;四车道的独立桥梁、隧道,长度500米以上。 技术等级为二级以下(含二级)的公路不得收费。但是,在国家确定的中西部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的二级公路,其连续里程60公里以上的,经依法批准,可以收取车辆通行费之规定。 即原城南收费站更名为蓬安收费站.原城南收费站1993设立于2003年到期收费以达10年之久 不知交通局用什么手断.更名为蓬安收费站继续收费 河舒镇到蓬安县城只有7公里为二级公路. 河舒镇总共居民3万余人.有省级工业开发区一个 .企业加个体业主30余家.长期每天往返数次经过(蓬安二级公路收费站)收费之高往返一次高达16元 每天的过路费高达几十元甚至上百元.好多企业及个体业主为了节约就买了二台车或在租用一辆车不过收费站在收费站两头转车送.收费站成为了阻碍蓬安县县域和城乡经济发展屏障.同时成了一道亮丽的风景线.人民群众出行极为不便.个个怨声载道 给河舒镇全体人民和企业的及广大驾驶员无行增加负担.严重影响投资环境.同时也阻碍蓬安县县域经济发展
2.收费人员素质低下损公肥私,经常收费不给票将驾驶员的过路费装自己腰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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