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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砍了强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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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4 10: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女子砍死逼拆者终审推翻故意杀人指控被判5年2010年10月24日01:11京华时报我要评论(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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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东方早报》报道2009年5月30日,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锦绣江南小区内,因不堪忍受拆迁人员不断上门骚扰与折磨,业主王马玲等三姐弟与拆迁公司员工发生“对攻”,最终酿成1死6伤的“拆迁血案”。最近,江苏省高院作出终审判决,推翻了一审法院对王马玲作出的“犯故意杀人罪,判有期徒刑8年”的判决,将案件定性为“犯故意伤害罪”,王马玲被判有期徒刑5年。

频遭上门辱骂打砸

据江苏省高院的终审判决书确认,江苏宿迁市楚龙房屋拆迁公司受江苏通源房地产公司委托,承担宿迁市宿豫区锦绣江南二期部分房屋的拆迁工作。而王马玲的母亲李克英居住的房屋就在该拆迁范围内。

法院审理查明,拆迁公司具体负责拆迁的袁德春(39岁)为达到拆迁目的,多次带领众多拆迁人员到61岁的李克英家中,“辱骂、威胁李克英及其女儿”,砸坏李家的玻璃,放火焚烧其家门前的木柴。据悉,李克英的女儿王马玲等人曾报警,但仍无济于事。

为躲避拆迁人员的骚扰与折磨,李克英老人被迫搬到其女儿王马玲家中居住。法院判决书称,袁德春又指示他人用胶水将王马玲家中的防盗门锁眼堵住。2009年5月30日,袁德春再次带领胡某、曹某等9人(8男1女),来到王马玲家门前辱骂、砸门近1个小时,并将防盗门上的猫眼砸坏。王马玲先让老母亲照看好3个未成年的孩子,然后提了一把菜刀,挤开防盗门,向门外砍去,最终1死6伤。

砍人前曾精神失常

据法院判决书显示,徐州市东方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证明,持刀砍人的王马玲近几年的精神状态一直不太好,特别是对她非常疼爱的父亲去世后,她曾一度出现过精神失常。

案发当日,“王马玲家外面那么多人要强行进入,对精神状态十分脆弱的她来说更是致命的:她要保护3个未成年的孩子,还要保护年过六旬的母亲。父亲已去世,她不能再失去母亲和孩子,不能失去其他亲人,门外8个壮汉(另还有一个女人)气势汹汹,咄咄逼人,而室内人员却是势单力薄的母亲和孩子,砸门声不绝于耳……”王马玲的辩护律师说,在拆迁人员野蛮行为的刺激下,王马玲曾“拿水果刀在门的猫眼里晃了晃”以警告外面的人离开,但这些人将猫眼砸坏,“砸门声、辱骂声刺激着她,她忍无可忍,奋起拿刀自卫。”

但法院确认,王马玲在提刀砍人作案时,并未有精神病发作,“辨认控制能力良好”,“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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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4 10:27 | 显示全部楼层
嘿嘿,刀客~~~
发表于 2010-10-24 10:38 | 显示全部楼层
和谐社会离我们多远、、、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0-10-24 11:51 | 显示全部楼层
已阅。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0-10-24 11:52 | 显示全部楼层
已阅。

发表于 2010-10-24 20:05 | 显示全部楼层
砍得好!
又为中国人口控制做了贡献。
下次那个想来强拆的时候,也得掂量掂量了撒。。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0-10-24 20:11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应该有非法擅闯民宅罪.

发表于 2010-10-24 20:16 | 显示全部楼层
逼上梁山

年味推荐官 2014年度优秀版主 2015年优秀版主 2016年优秀版主 2017年优秀版主 2018年优秀版主 2021年优秀版主 2023年优秀版主

发表于 2010-10-24 20:37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应该有非法擅闯民宅罪.
青烛 发表于 2010-10-24 20:11



    超版说了就作数

发表于 2010-10-25 09:06 | 显示全部楼层
砍得好,这种人砍死一个少一个

发表于 2010-10-25 09:30 | 显示全部楼层
惹毛了狗急还跳墙呢何况人哟!

发表于 2010-10-26 11:22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家是正当防卫,为什么判人5年,我说应该奖励5万块钱。因为她杀了一个该千刀万剐的

发表于 2010-10-26 12:29 | 显示全部楼层
又想往精神失常方面扯,哈哈

发表于 2010-10-26 15:1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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