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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映书记关于城市建设遗留问题的处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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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7 10: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李映主持召开专题会议 研究解决城市建设遗留问题
【字体: 】【2010-10-27】 【作者/来源 王绍军】 【阅读: 230 次】 【关 闭

    10月25日下午,县委书记李映在常委会议室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我县城市建设遗留问题。县委常委、秘书长、办公室主任、政法委书记向诚明,县委常委、副县长张夕谦,县政协党组书记、副主席苟于洋,及监察、公安、检察、建设、国土、税务、江口镇、西城管委会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在认真听取相关部门的汇报后,李映指出,近年来,平昌城市建设快速发展,许多老百姓进城买了房子,但由于各种原因,有相当一部分房屋办不到产权证,县委、政府多次研究并明确了解决这一问题的原则和办法,但清理工作进度迟缓。相关部门一定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以强有力的手段迅速清理解决。
   李映要求:
    一、11月底以前,必须把这一问题全部清理解决完。国土、建设部门建立网格化管理责任制,分别由副局长带队,组织专门人员,对土地、房屋进行全面清理、分别清理,一幢一页,建设、国土清理后归档处理建卷,对每一栋房屋的基本情况必须全部摸清。必须按自己修建自己住的、个人修建后对外出售的、开发商开发的分类清理、分类处置。
   二、县上成立由向诚明任组长,张夕谦任副组长,纪检监察、公安、检察、国土、建设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清理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对清理中发现的问题,按照县委、政府研究的既定原则,分门别类逐件提出解决的具体办法。即先由业主向建设部门申请,对房屋进行安全鉴定,在房屋安全的前提下,补交各种费用并完善手续后,再补办产权证。务必明确,办理产权证的前提是房屋必须安全,建设部门的所有鉴定都必须用仪器和数据说话,决不准以哪个人的口头鉴定为依据。所有违规建设或购买的房屋都必须处罚后再办理相关产权手续,处罚的目的不在于罚款,而在于规范开发建设和房屋买卖行为。
    三、在完善房屋产权手续时,涉及开发商的由开发商申报,涉及个人出售的房屋由个人申报。11月底后,一切从严处理。凡是干部参与房地产开发的,11月底以前主动到县纪委检讨、说清情况的,从宽处理;否则,一律按新规定顶格处理。
   四、清理小组要给涉及到这类房屋的每家每户发书面通知,写清相关政策法规和程序要求,要一栋一栋房屋地申请解决,决不能一户一户地单独解决。
\    五、对开发建设和房屋买卖中违法违纪行为要坚决打击。对违法开发,既要查开发商的问题,也要查管理部门的失职、渎职问题;对确实无法完善和补办产权手续的,必须一查到底;对涉嫌欺诈的售房行为,由公安经侦大队立案查处;县国土、建设部门工作人员,出“歪”主意影响和干扰清理工作的,一律调出国土建设部门,并追究相关责任;对利用网络颠倒是非,故意制造混乱的,公安机关要坚决打击,国土、建设部门要随时对网络舆论进行正确引导,公开事实真相。
    李映强调:城市建设遗留问题的清理和解决,是一个民生问题、安全问题、经济发展问题,更是一个社会稳定问题。 要以解决民生为出发点和归宿,合理、合法、历史地、稳妥地处理。在清理中,一定要以解决具体问题为主,不以整人为目的,要从现实出发,尊重历史,客观对待,稳妥解决。经过清理,校正、完善、规范城市开发建设行为,同时强化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
    向诚明、张夕谦就清理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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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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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7 10:48 | 显示全部楼层
相信平昌会越发展越好!

发表于 2010-10-27 11:23 | 显示全部楼层
亲民的李映书记万岁!

发表于 2010-10-27 11:39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相信能把这些事情理趁展的话,李书记你离开平昌高就那一天会有群众给你送万民伞的!!


好,但是不是会变形走样哦,我们在铁厂沟那儿住,用地申报表、土地管理费发票、规划许可证等手续都有,当年没有认识到房产证的重要性,现在为了做点生意,想摐金历抵压贷款,但就为了老街开发说是冻结了,不给办理房产证。
请问:老街一辈子不开发,我们一辈子都办不到房产证吗,况且我们居住地段不属于折迁范围,跑了无数回,受了不少气,最烦的一回是去建设局政务中心的窗口,那女的言道,他解释不清楚,各人去建设局问,其解释都不解释一句,我晕,球政策都不懂,你还在窗口上班,回家去吃饭算了,我们的房子建得有点早,要办理房产证合法程序我们会遵守,该补交的钱我们会交, 但是等待老街开发的遥遥无期,确实有点.....................
京星玉林兄,你是不是也要喊我去你们局,恳求在这上边解释吧!!!!!不要敷衍打官腔哈
1、是不是老街一辈子不开发,你们一辈子都给我们办房产证?你们有你们的难处我知道,但是你们为人民还是为开发商......

发表于 2010-10-28 11:37 | 显示全部楼层
但愿这么好的政策不要被下面几爷子走了过场,自己勾子上有屎部门官员的赶紧到王家沱去洗哦!

发表于 2010-10-28 16:4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么好

发表于 2010-10-28 16:4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6# pcmyc

发表于 2010-10-28 17:37 | 显示全部楼层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0-10-28 18:32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相信能把这些事情理趁展的话,李书记你离开平昌高就那一天会有群众给你送万民伞的!!


回贴专用 发表于 2010-10-27 11:39 http://www.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victory:  
发表于 2010-10-28 18:49 | 显示全部楼层
"凡是干部参与房地产开发的,11月底以前主动到县纪委检讨、说清情况的,从宽处理;否则,一律按新规定顶格处理。"
-----李书记真的要这样吗?敢这样吗?要是真的这样更敢这样的话,有好多官儿就完蛋了哦!
我们拭目以待.......

发表于 2010-10-28 18:56 | 显示全部楼层
李书记和张县长真在为民办实事!大家多支持此项工作的开展!

发表于 2010-10-28 18:58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大家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合法?

发表于 2010-10-28 19:33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支持,坚决支持.但是.........能斗硬吗??????敢斗硬吗????????参与房地产的官儿,赶快各背缝吧.

发表于 2010-10-31 00:3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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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31 07:53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领导关注,武装部买的房子也没有任何手续

发表于 2010-11-1 09:32 | 显示全部楼层
前所未有的利民、惠民、便民行动!

发表于 2010-11-1 11:16 | 显示全部楼层
好。

发表于 2010-11-1 11:2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么好的事情希望不要走过场,光打雷不下雨,上面的政策是好的,可一到下面就变调了。平昌没有房产证的太多了,问题的症结就在于官商勾结狼狈为奸,鱼肉老百姓。

发表于 2010-11-1 11:34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的会如李书记说的一栋一户逐个调查登记吗?开发商主动申报吗?汉王庙一条街基本上没有房产证,

发表于 2010-11-1 11:42 | 显示全部楼层
李映------------你是平昌人民的好父母官!!!
给人民办实事,我们一定支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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