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25524 信件类型: 求助
写信人: 蓬安县兰桥郡业主 写信时间: 2013-06-13 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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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蓬安县兰桥郡小区业主多年未能办理产权证
信件内容: 信件内容
尊敬的向市长:
你好!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抽空阅读我作为一个普通农民的来信。
经多年在外打工的积累,于2009年2月在蓬安县建设北路228号(原一建司、嘉宝公司旁)购买了兰桥郡小区商品房住房一套,正式交房时间是2010月10月至今《2013年6月》未领到相应的商品房房产证及其商品房土地使用证,我想请问下这么长的时间,县房管局及其兰桥郡的开发商为啥子都还没安排办理下来?你们拿着老百姓的钱你们安稳吗???????
经在老家务农年迈以高的父母,多次坐车去县城找兰桥郡开发商及其县房管局相关人士,咨询处理兰桥郡小区购买的商品房房产证及其商品房土地使用证办理情况,回复方《兰桥郡开发商及其县房管局相关人士》多次都以不负责任的态度回绝我前往咨询的父母,无赖的父母只好无果返回。
本人在蓬安县建设北路228号(原一建司、嘉宝公司旁)购买兰桥郡疑惑细节如下:
1、2009年2月按兰桥郡小区开发商之规定一次性付清房款,首期付款76450元,同时附代收费13738元《至今不明白是啥子费需要开发商代收?收了钱无正规票据给我,且只在合同上面给我备注了一下》,修到该层时《当事人购买的几楼几号房》需付房款61160元,房子主体封顶时付房款12200元,拿证时付房款3090元,其签署购买合同时该套房子是110平米*1390元《后面交房时经房管局实测多出2.66平米,该套房最终实得112.66平米,从而应补缴房款2.66*1390=3697.4元,每平单价1390元》,后面为啥子多出的2.66平米要我补缴4255元而不是3697.4元,就算根据贵司所说灶台300元《灶台一片砖都没看到就我收300元合理嘛?多出的2.66当时应交3997.4咋个整出个4255?按合同112.66*1390应交房款总额:156597.4元,而按兰桥郡开发商:76450+13738+61160+12200+4255+3090=170893元,其中170893—156597.4=14295.6《减去所谓的灶台300》=13995.6元是啥子费?凭啥要我交那么多?在签署购买合同直到交房时开发商要求购买者与他不断更换了合同《三四份合同》,为啥子购买一套房子要那么频繁的更换购买合同?而且更换合同时为啥要把更换合同之前的收据啥的全部收回毁灭?
2、当时交房时由于本人在外打工《身不由己请不到假》委托了,我在家务农的父母代理本人验收兰桥郡所购买的商品住房一套仪式,其中在验收之前我让父母把最终的购买合同,再县城复印店复印传真给我本人确认购买交易细节时候,在最终的合同里面发现了之前的代收费13738元再合同里面备注的是水电安装手续费,据我所知这项《水电安装手续费》收费是再国务院2010年中旬之前都取消了的,为啥子还要收取我的13738元的水电安装手续费?那么请问向市长这项水电安装费取消时间是否真实有效,谁最清楚?我所说的取消时间是否吻合?国务院是否在2010年中旬之前发布了此消息?由于看到此项收费的不合理我知会了,在家务农的父母不能签字验收,等我回来问个究竟在说,据父母说为这事兰桥郡的业主去县委闹了半天,县委也不明确给个答复,可就在这节骨眼上兰桥郡开发商多次打电话威胁我父母,据说不在规定的时间去兰桥郡售房部签字验收所购买的的房子,过期开发商一律不配合办理相关等等手续还说你们把我告到法院去我都不怕你们《黎姓所威言》,接到此消息年迈以高的父母经不起开发商的诱惑恐吓也没跟我商量的情况下,独自前往县城兰桥郡售房部去与兰桥郡负责人黎七林、向东方签署了验收合同,开发商在验收签字的合同首页备注了水电安装费已退清还盖了公章,请问在合同首页备注这些并没有退款的相应明细算数吗?为啥子收取代收费啥的没得正规票据?这些事无赖的让我过年回去看到合同里面的一切傻眼的无语了,只好忍痛默认了,难道这些就是当地官商处理问题一切手段吗?
3、验收房子过后,由于之前的一些问题本人觉得房子都已经签字验收完了,房产证、土地使用证也应该给我办理了吧?对于业主来说此两证拿到手后才算踏实,不然时间已久。。。。。。。。。。。。。。。。。农民斗不过官商,所以验收房子完后隔了一段《因为过年,在外打工的假期有限,之所以要办理啥事只能安排在家的父母帮助办理了》过完年二月中旬就跟父母落实他们去催促办理房产证及其土地使用证的事项,接下来的事让我意想不到,之前与开发商的关系是,我买方是客户你卖方是商家理应配合处理问题,却没想到的事,卖方把买方当孙子一样训,后面我父母多次去咨询房产证的相关办理事宜,结果都一样,开发商推到房管局,房管局又推到开发商《开发商说我们已经把材料递交给房管局了,其它的我们就不晓得了,你他妈的不要老来找我们,房管局回答你去找开发商啊,整个县城商品房都还没拿到个人产权证及其土地使用证,你急个球啊,你一家算啥,等等恶语,
http://www.pafgj.com.cn/InfoCons ... 9%e5%92%a8%e8%af%a2蓬安县房管局网站,看看咨询那么多有几条真实回答了的,出了问题我们合法该找谁?合法的又该找哪个部门?在咨询产权证的期间,曾经我父母与官商为产权证期间闹得很不愉快的同时,我也担心我作为普普通通的一个农民再怎么搞都是斗不过官商的,想些这些我斗不过我还躲不起吗?于是前段时间忍痛割爱把曾经以选好的房子出售给别人了,可是由于产权证的问题,买方又压上了我大部分钱,请向市长理解下我一个农民辛辛苦苦积累下来的钱就这样被折腾完了,要我在父母、妻儿面前咋个面对,左右为难,想到别的地方再买,可在兰桥郡这里又压了那么多的钱,让我咋办?以前合同里面存再的那些事我本人不再追究了,现在就一心想拿到我在兰桥郡的产权证,过上我安稳的日子,希望向市长安排处理兰桥郡产权问题,再次感谢市长先生在百忙之中能阅读我一个普普通通的来信。
信件回复: “蓬安县兰桥郡业主”朋友,你好!你们的来信已收悉,现将蓬安县相关部门调处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你反映的情况属实,究其原因有两点:一是纪委开展的容积率清查工作,要求房管局停办部分楼盘房屋产权所有证;二是该小区目前正在进行物业承接查验工作。待以上两项工作完毕后即可开展办证工作。
感谢你的来信!祝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信箱管理员 回复时间:2013-08-12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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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信人: 蓬安县兰桥郡业主 写信时间: 2013-06-13 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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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蓬安县兰桥郡小区业主多年未能办理产权证
信件内容: 信件内容
尊敬的向市长:
你好!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抽空阅读我作为一个普通农民的来信。
经多年在外打工的积累,于2009年2月在蓬安县建设北路228号(原一建司、嘉宝公司旁)购买了兰桥郡小区商品房住房一套,正式交房时间是2010月10月至今《2013年6月》未领到相应的商品房房产证及其商品房土地使用证,我想请问下这么长的时间,县房管局及其兰桥郡的开发商为啥子都还没安排办理下来?你们拿着老百姓的钱你们安稳吗???????信件内容
“蓬安县兰桥郡业主”朋友,你好!你们的来信已收悉,现将蓬安县相关部门调处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你反映的情况属实,究其原因有两点:一是纪委开展的容积率清查工作,要求房管局停办部分楼盘房屋产权所有证;二是该小区目前正在进行物业承接查验工作。待以上两项工作完毕后即可开展办证工作。
感谢你的来信!祝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信箱管理员 回复时间:2013-08-12 16:27
?尊敬的向市长:
你好!万分感谢你所调查的结果回复!作为文盲的P民我,有以下疑点向向市长你请问如下问题:一、我所求助的水电安装费《也就是合同中的附加代收费》13738元,交房时未按国家有关政策清退代收费于购房业主是否属实?如果有必要可以提供合同副本给你们参考,在开发商与购房业主谈退代收费过程中《因退费多少的问题》是否开发商威胁业主??二、关于办理房产证以及土地使用证,据八月十二所回复调查的结果来看,请问该小区交房都快三年了为何纪委开展的容积率清查工作至今未处理完,为何部分小区的容积率不合格,兰桥郡小区就中标了,现实的人民都相信如今的开发新楼盘前期小区规划的申报工作都要交付给政府相关部门审核,为何当初审核过关,为何当初政府相关部门没有做好相应本分工作,其导致该小区至今未能办理房产证以及土地使用证的责任以及给业主造成的损失谁来承担??三、关于回复中所提到的该小区物业承接查验工作事项,据我所知该小区还没交房的时候相关物业业务都由蓬安本地物业公司承包接手至今,该小区交房后小区的物业公司工作人员也配合了业主办理了相关物业业务至今,请问都三年了《物业公司比小区交房时先进入该小区一年左右》为何至今还没查验完,为何区区一个兰桥郡小区的物业工作,就要你们政府部门查验三年之久,其次兰桥郡区区一个住宅小区物业工作都要你们政府相关部门办理三年之久,相知与兰桥郡对比这样推算来看请问从新中国成立以来蓬安县人民政府相关部门为老百姓做了几件实事,能否摆出来晒晒,如果政府部门处理民生问题与兰桥郡小区问题一样对待处理,请问老百姓还能向往常一样支持你们工作嘛,还能相信维护你们政府办事能力嘛,四、请问纪委开展的容积率清查工作以及该小区物业承接查验工作何时能够完成,办理时间表在哪里,,,,,,如今我们都生活在二十一世纪新中国的土地上,我们人人都要讲法、爱护法、维护法,作为普普通通的P民我们都不希望政府相关部门知法犯法、不讲法、不爱护法、不维护法,蛮干的境地,,,,,时间能验证一切,作为普普通通的P民我们都期望过着林静无忧无虑的生活不愿意与你们过不切,古谚和气生财。。。。。 恳求向市长进一步处理兰桥郡小区的相关诉求!!!!!!!
谢谢! 2013、9、7
以上求助质疑为何不回复?为何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