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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乱套的城管

天下哪有这样的执法(嘉陵城管分局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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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1-8 10:2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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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8 18:5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不太可能哦,估计是楼主遭罚了款,心里不舒服,想找个地方发泄一下,随便编的吧@@@晕

发表于 2010-11-8 20:36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0-11-8 20:37 | 显示全部楼层
踢到金元宝?小米椒?啥意思啊?抽奖?
发表于 2010-11-8 21:07 | 显示全部楼层
:lol:lol你以为你开个车子就了不起,哪里都敢停,这下遭瓜了哇,该背时,哈哈哈.....:loveliness:
发表于 2010-11-8 21:08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以为你开个车子就了不起,哪里都敢停,这下遭瓜了哇,该背时,哈哈哈.....
发表于 2010-11-8 21:06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以为你开个车子就了不起,哪里都敢停,这下遭瓜了哇,该背时,哈哈哈.....
发表于 2010-11-8 21:0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 王娅平


    :lol:lol你以为你开个车子就了不起,哪里都敢停,这下遭瓜了哇,该背时,哈哈哈.....:loveliness:
发表于 2010-11-8 21:2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经常劝你莫乱停,你就是不相信,这哈挨罚了,看你哪门给你老婆交差,%#%¥&@,还有你们重点办的同事,你怎么解释、、#@!&……%(+
发表于 2010-11-8 21:2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经常劝你莫乱停,你就是不相信,这哈挨罚了,看你哪门给你老婆交差,%#%¥&@,还有你们重点办的同事,你怎么解释、、#@!&……%(+
发表于 2010-11-8 21:2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0# 乱套的城管


    我经常劝你莫乱停,你就是不相信,这哈挨罚了,看你哪门给你老婆交差,%#%¥&@,还有你们重点办的同事,你怎么解释、、#@!&……%(+
发表于 2010-11-8 21:2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0# 乱套的城管


    我经常劝你莫乱停,你就是不相信,这哈挨罚了,看你哪门给你老婆交差,%#%¥&@,还有你们重点办的同事,你怎么解释、、#@!&……%(+,我看你一天就是乱停习惯了,久走夜路终于遇上鬼了、#(*—!—*…&…&%@#~,你哥子好衰哟!!
发表于 2010-11-8 21:2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经常劝你莫乱停,你就是不相信,这哈挨罚了,看你哪门给你老婆交差,%#%¥&@,还有你们重点办的同事,你怎么解释、、#@!&……%(+我看你是乱停习惯了,就走夜路终于遇上鬼了,你哥子好衰哟....嘉陵区给你发的工资都喂狗了哦,悲哀%¥#@!&*……*

[发帖际遇]: 吃黄粮莫开黄腔帮钻木拖地板,得到佣金小米椒17个.
发表于 2010-11-8 21:3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经常劝你莫乱停,你就是不相信,这哈挨罚了,看你哪门给你老婆交差,%#%¥&@,还有你们重点办的同事,你怎么解释、、#@!&……%(+我看你是乱停习惯了,久走夜路终于遇上鬼了,你哥子好衰哟....嘉陵区给你发的工资都喂狗了哦,悲哀%¥#@!&*……*

发表于 2010-11-8 21:34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的好夸张··
发表于 2010-11-8 21:4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5# 科科怪


    呵呵,人熟了,随便开开玩笑,别介意就是了。
发表于 2010-11-9 11:16 | 显示全部楼层
城市不管不得行,我充分理解城管工作者的艰辛,南充的市容秩序还是蛮漂亮的,你到我们成都来看看,北站附近比南充差远了。
开车的人一定要牢记,千万不能随意停放,既然遭罚了款,就算买个教训,买个开车的规矩,为以后自觉遵守规则积累点教训。千万不要胡编滥造、捏造事实,栽赃诬陷,人家干工作不容易,一定要理解。

发表于 2010-11-9 14:24 | 显示全部楼层
违章停车就该遭罚,楼主说的城管局和城管办互掐有点意思哈
发表于 2010-11-9 17:53 | 显示全部楼层

署名为“乱套的城管”的网友发表《天下哪有这样的执法》帖文,在四川麻辣社区论坛群众呼声板块发表后,引起嘉陵区政府相关领导高度重视,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先后作出批示,要求迅速调查核实,妥善处置。现将“乱套的城管”所反映问题作如下回复。

经调查,114日下午1636分,嘉陵城管执法分局特勤大队巡逻至长城中路时,发现川RR2803车停在慢车道上。根据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区街道分类及管理标准>的通知》,长城中路属于一类街道,禁止机动车辆停放。经执法人员现场喊话,该车无人开走,于是执法人员将其拖离现场。

1、该路段禁止停放机动车辆。2006年,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了街道分类及管理标准,明确了长城中路属于一类街道,禁止停放机动车辆。

2、该处的标识线不是临时停车线,不能作为机动车停放标志。在长城中路慢车道上,隐隐约约有白色标识线,经现场确认,该线为2004年以前所划的车道分界线,而不是车辆临时停放标识线。区政府所规划的临时停车位,是黄色线框,同时配有临时停车标志牌,主要分布在二类街道。

3、该车主被处罚100元罚款,处罚尺度是适当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机动车应当在规定的地点停放”“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第93条“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的规定,对该车驾驶人处以100元罚款是适当的。

4、为部门利益“执法打架”的问题纯属楼主个人主观臆断,与事实严重不符。嘉陵区规划临时停车位,一直以来都是由区城管执法分局负责,区城管办并未参与。在二类街道规划一定数量的停车位,目的是为了方便市民车辆停放,打造有序的城市环境,根本不存在所谓部门利益之争。

5、网友所反映收取20元停车费的问题属实。由于城管执法分局没有专门的停车场地,目前是租用一企业的场地停放违法车辆,因此看护人员向车主收了20元停车费。对此,区政府领导对城管执法分局和责任人作出了严厉的批评教育,责令立即退还20元停车费,并要求今后一律不准收取被拖车辆的拖车费和停车费,以后如发现有收取被拖车辆的拖车费和停车费的,一律严肃追究相关人员和责任领导的责任,决不袒护。

我们欢迎社会各界对城管执法工作进行监督,真诚期望广大市民对我们工作提出宝贵意见,我们将以市民需要为工作动力,严格认真管好城市,为把嘉陵建设得更加美好而不断努力。


最佳新人 感谢有您!

发表于 2010-11-10 10:57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南充嘉陵城管分局对网友反映情况的重视和回复
感谢楼主对群众呼声的信任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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