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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值得同情的“钉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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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5 14: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县城区的滨江路自彭湖湾岷江大桥起至彭祖广场止,是一条宽广美丽的大道,是人们观江景休闲锻炼的好场所,也是车辆行人的便捷路,是一项利民惠民的人心工程。但是在这条大道上有个“瓶颈”在老码头与上层豪庭间40米左右一段路,这段路是当初建上层豪庭小区时开发商修建的一条简易路,只有大道宽度的三分之一,已多年没维护,路面早已坑洼不平,车行人往,晴天尘土飞扬,雨天泥浆飞溅,堵塞难行令人们苦不堪言。在这段路的一侧,原有居民住宅几十户,早在邻江风景小区段路面修通时为了贯通大道,政府有关部门就下达了搬迁拆除通知,至今年寿星节前,除两户外都已搬迁拆除,由于这两家“钉子户”的顽固阻拦,不仅寿星节前未能贯通,至今也无法施工。
   
      政府征用土地修路的善举,功德千秋,利在大众,理应支持。是相关职能部门有所作为的时候,希望认真 落实国家有关拆迁补偿的各项政策,积极主动与住户勾通,多做细致的工作,拿出搞房地产开发动员搬迁的干劲,相信事情不难解决。不要以难为难,无所作为而久拖不决。记住:利民的事是大事。
   
      作为老百姓中的一员,对于弱势群体本人历来都是支持同情的,但不同情这两家“钉子户”。使人不明白的是:几十户房主,包括两栋楼房的住户都接受国家的补偿规定而拆迁了,难道就单独对你两户平房住宅的房主补偿不公平不成?维护正当的合法权益是应该的无可非议的,但是想借拆迁发财却是不可能达到目的的。一切超过政策规定的无理要求都是妄想!到头来只能落个竹篮子打水一场空。奉劝这两户房主,丢掉幻想,尽快与相关部门配合,领取该得的补偿,早日搬迁,不要做众人唾骂的“拦路虎"。
   

      为了家乡更美好,为了民生更便利,是搬掉横在滨江路上的“拦路虎”的时候了,希望在大家的关注促进下,使滨江路尽快完整贯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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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5 22:27 | 显示全部楼层
      修路是公益事业,不是房地产开发.搬迁户的补偿要求应该适可而止,也希望政府把工作再做细一点,切实按政策法规和市场价值给拆迁户真正足额补偿到位,尽快解决滨江路"肠梗阻"的老大难问题.支持楼主观点.

发表于 2010-11-9 21:51 | 显示全部楼层
修路是好事儿,做这个钉子户实在是不点缺德!!!

发表于 2011-7-23 22:02 | 显示全部楼层
逐句地看完这个帖子以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震撼啊!为什么会有如此好的帖子!我纵横网络bbs多年,自以为再也不会有任何帖子能打动我,没想到今天看到了如此精妙绝伦的这样一篇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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