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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我不是李刚

广汉也有一个“李刚”——有钱就能买到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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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17 14:47 | 显示全部楼层
是不是夸张了点哦,

发表于 2010-11-18 00:17 | 显示全部楼层
孩子的母亲不是别人就是咱们局的一名普通员工。作为青海油田一个有着爱心的人士的您,因该一起为天堂的孩子讨回公道。我们不能眼睁睁的看着我们的同事在失去了孩子的时候,还要忍受肇事司机蛮横无理,那个出事的孩子也是我们大家的孩子,要知道,他才2岁呀!  
让我们为孩子为这个家庭献出自己的一点微薄之力吧!请将此信息转发给你的所有好友,为可怜的母亲讨回公道让正义永存。去惩戒那些将生命看得比金钱还重要的人吧!
俗话说杀人就应该偿命,希望法律应该严惩这类司机!

发表于 2010-11-18 01:29 | 显示全部楼层
  佳佳挺住。我们支持你,为咱们的大家的孩子讨回公道。放心法律是会帮助好人的。

发表于 2010-11-18 09:16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个肇事者就应该去死,死上几千回,都不为过啊!!!!!

发表于 2010-11-18 11:0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以为钱可以摆平一切的人,
就应该让大家拉出去千刀万剐!!
这人一定没有自己的孩子,
所以不懂孩子对父母来说多么宝贵!
不过他也不配有孩子,赶紧拉出去毙了!!
免得生出来个孽障跟这畜牲一个求样!!!

发表于 2010-11-18 12:39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人性的畜牲,拉出去杀了...........

发表于 2010-11-18 13:3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我不是李刚

肇事者的良心已经让钱的铜臭给熏黑了,难道你就不想给你的儿女基点德吗?真希望有关部门能处里这种无耻的人!

发表于 2010-11-18 15:32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的法律应该更改一下了,对待这种恶人应该有恶报,使用酷型至死,并让他亲自承受一下失去亲人的感受!!!!!!!

                                         该    杀   !   !   !

发表于 2010-11-18 15:54 | 显示全部楼层
像这样的肇事者无视于生命,该杀!!!!!

发表于 2010-11-18 23:0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世道已经快完了,法律不为老百姓作主。

发表于 2010-11-18 23:55 | 显示全部楼层
必须惩戒这个畜生,否则难以平民愤...

发表于 2010-11-19 00:13 | 显示全部楼层
孩子父母在孩子最需要陪伴的年龄,在青藏高原奉献青春。我们身边这样的同事很多。心痛啊

发表于 2010-11-19 10:16 | 显示全部楼层
严惩凶手!:@

发表于 2010-11-19 15:19 | 显示全部楼层
到现在事情进展如何了?有肇事人的头像或信息没有?记住车牌号没有?大家一起人肉他!:@

发表于 2010-11-19 23:12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从严查处

发表于 2010-11-22 13:13 | 显示全部楼层
:curse::curse:

发表于 2010-11-22 13:13 | 显示全部楼层
:curse::curse:

发表于 2010-12-9 22:03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给出肇事车的车牌号啊!
继续关注!!!!!!!!!

发表于 2010-12-21 11:12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敢于挑衅法律权威的垃圾,一定严惩不贷。有钱没错,有钱仗势无可厚非,但有钱素质低下就是一种悲哀!
发表于 2011-1-7 21:18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应该当证人,支持楼主当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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