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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巴适的很吆

把人民的还给人民——中国房地产业全面彻底的制度性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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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7 12:53 |
中国的改革已经背叛人民,走上邪路!

发表于 2010-12-28 10:28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人民大众作为土地的所有者,享有对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力。

       然而,官僚们及其相关利益群体操纵“改革”,打着“改革”的旗号,假借“改革”的名义,野蛮地剥夺了宪法和法律赋予人民大众的合法权益,残酷地掠夺人民大众的巨额财富。

      人民大众对土地的占有权力,则被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改革”政策架空,占有权实际上被剥夺。

      人民大众对土地的使用权力,则被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的“改革”政策直接剥夺。人民大众购买房子,其中很大一部分是地价,而这土地原本就是属于人民大众所有的,人民大众是在花钱买回原本就是自己的东西。

      人民大众对土地的收益权力,则被土地出让收入归属地方政府和土地增值收益归属房地产开发商的“改革”政策是剥夺。土地出让收入和土地增值收益都是属于人民大众所有的,而它们都被剥夺。

      人民大众对土地的处分权力,则被土地出让由地方政府官员审批和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改革”政策所剥夺。属于人民大众所有的土地,却由地方政府官员说卖就卖,成为他们捞取巨额财富的最方便途径。

      显而易见,中国房地产业需要的是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要求,进行全面彻底的制度性变革!!!
*******************************
剖析得太给力了!
阿拉今日才看清某些“改革”的真实面目!

 楼主| 发表于 2010-12-29 12:16 |
非常显然,中国房地产业的本质性问题不是房价高低的问题,而是不合法、不合理、不公平、不正义的违法犯罪的制度与规则——这些制度与规则是官僚们及其相关利益群体操纵“改革”,打着“改革”的旗号,假借“改革”的名义制定出来的。这些制定与规则野蛮地剥夺了宪法和法律赋予人民大众的合法权益,残酷地掠夺人民大众的巨额财富。

     然而,当权者依然在用“把房价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的论调敷衍、愚弄和蒙骗人民大众,依然在掩盖中国房地产业不合法、不合理、不公平、不正义的违法犯罪的制度与规则。

      中国房地产业需要的是进行全面彻底的制度性变革!!!

发表于 2010-12-29 14:15 |
好长的帖子,终于看完了。
中国房地产业的的确确到了彻底根治的时候了。房地产业已经成为中国社会的“癌细胞”,房地产业搞到哪里,哪里就是一片“癌变”:官员腐败,政府胡为,行政失灵,法律失效,黑恶横行,百姓遭殃。
国家的领导者们,不要继续你们的鸵鸟政策了!

发表于 2010-12-29 17:25 |
任重而道远啊

发表于 2010-12-30 16:47 |

       改革,改革,多少罪恶借你之名而行???

 楼主| 发表于 2011-1-12 11:42 |
  中国的改革进行到今天,需要的不仅仅是歌功颂德,更加重要的是反思和批判。否则,中国的改革将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最终,葬送的不仅仅是改革本身,还将葬送国家和民族的命运!!!

       中国房地产业的诸多“改革”政策,更加需要反思和批判,甚至于彻底否定!!!

发表于 2011-1-12 17:26 |
对改革进行反思和批判,这可是一个重大的命题啊!

但当权者只会歌功颂德,而民众没有发言权。

发表于 2011-1-12 20: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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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3 10:26 |
老百姓已经成为“改革”的牺牲品,而“改革”则成为官员与其利益相关者牟取非法暴利的工具!

发表于 2011-1-13 11:19 |
发表于 2011-1-14 17:28 |
不规划、不进行深刻的政治体制变革(不用改革这个词语),都是空事,如果都收上去,更大的腐败还在后头。房地产本更多是一经济范畴的问题,但政府不力,或许将成为(或者已经是)一个严重的政治问题,各类政治派别、投机者拿来使用的政治武器···

发表于 2011-1-15 00:33 |
楼主说了,就算有歼20,我们这样的制度,还是该灭就灭。
来说两句 发表于 2011-1-14 2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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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5 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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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5 00:04



   

民选政策变换六十年
毛选政策还是一成不变

美国人之所以不急于除掉金胖子就是知道那个笨蛋做不成原子弹
瘦两千万衣食父母肥几个尖端武将朝鲜绝对比不上中国的七八万万

song_yao_wu.jpg (80.13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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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5 00:06




发表于 2011-1-15 09:51 |
中国的改革的确已经成为官员们伙同其亲朋好友瓜分和掠夺老百姓财富的最好借口,比如“国企改革”,就成了官员们伙同其亲朋好友超低价收购国企的肮脏借口。

对于中国房地产业的所谓“改革”,应当彻底否定!!!
发表于 2011-1-15 11:24 |
:curse::curse::curse:

 楼主| 发表于 2011-1-23 17:15 |
      中国房地产业从它的第一步——国有土地出让,就开始了违法犯罪的历程,就开始了剥夺人民大众合法权益的历程,就开始了掠夺人民大众巨额财富的历程!!!
     做为国有土地的所有者的人民大众,其合法权益被剥夺的干干净净,其巨额财富被掠夺的惨不忍睹!!!

发表于 2011-1-23 17:57 |
      假借“改革”的名义,剥夺老百姓的合法权益,掠夺老百姓的巨额财富——这句话算是说到根子上了!

发表于 2011-1-25 08:54 |
此帖很好,抓住根本性的问题了。

  
        长期以来,房地产利益集团总是在房价上大喊大叫,把老百姓的注意力引到对房价的关注上,而对于中国房地产业违法犯罪的制度与规则是只字不提、绝口不谈,这恰恰证明违法犯罪的制度与规则才是中国房地产业的要害所在。

  
        中国老百姓应当把注意力聚焦到中国房地产业违法犯罪的制度与规则上面,只有进行全面彻底的制度性变革,才能从根本上保障老百姓的合法权益。

      

       支持对中国房地产业进行全面彻底的制度性变革的正确主张!

 楼主| 发表于 2011-2-12 09:56 |
         中国房地产业的本质性问题不是房价高的问题,而是违法犯罪的制度与规则的问题。

      官僚集团操纵“改革”,假借“改革”的名义制定出中国房地产业违法犯罪的制度与规则,借此残酷地剥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赋予人民大众的合法权益,疯狂地掠夺人民大众的巨额财富,而他们自己则捞取了惊人的巨额财富。

      他们故意在房价问题上喋喋不休,大做文章,就是为了误导人民大众,转移人民大众的注意力,掩盖中国房地产业违法犯罪的制度与规则。

      中国老百姓应当把注意力集中在房地产业违法犯罪的制度与规则,而不是傻乎乎地在房价上纠缠不休。

      中国房地产业只有进行全面彻底的制度性变革,才能从根本上保障老百姓的利益!!!

     

发表于 2011-2-12 15:54 |
呵呵,此帖真正抓住要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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