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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巴适的很吆

把人民的还给人民——中国房地产业全面彻底的制度性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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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2 17:05 |
此文作者思想极其“反动”,如果在文革时代,枪毙几回都不为过,所以,应该清醒的认识到,我们的祖国还是大大进步了!

 楼主| 发表于 2011-2-18 15:58 |
仙人掌嘴 发表于 2011-2-12 17:05
此文作者思想极其“反动”,如果在文革时代,枪毙几回都不为过,所以,应该清醒的认识到,我们的祖国还是大 ...

中国人民需要的不是与过去相比的进步!

与过去相比的进步是在麻痹人民大众!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1-2-18 16:32 |
好贴!说到根子上了!老百姓的确应当把注意力放到制度和规则上面,这才是根本。

发表于 2011-2-18 16:38 |
看看。

 楼主| 发表于 2011-3-3 19:03 |
       中国房地产业需要采取的措施是进行全面彻底的制度性变革,而不是什么假惺惺地呼唤房地产开发商的“道德的血液”!!!

发表于 2011-3-3 20:33 |
把人民的还给人民

发表于 2011-3-3 23:01 |
中国房地产业全面彻底的制度性变革,就是在恢复公平正义

 楼主| 发表于 2011-3-9 08:26 |
      中国房地产业的本质性问题不是什么“道德的血液”的问题,而是违法犯罪的制度与规则的问题。
    “道德的血液”之说是在回避或掩盖中国房地产业违法犯罪的制度与规则,是在转移人民大众的视线,是在推脱政府的责任。
     制度与规则的错误,只能通过制度与规则的革新来实现。因此,中国房地产业必须进行全面彻底的制度性变革!!!

 楼主| 发表于 2011-4-1 15:28 |
    第一次剥夺,是人民大众所拥有的对土地的使用权被直接转移到地方政府的手里,成为地方政府的财富。通过售卖土地使用权,地方政府获取了巨额财富,成为他们高工资、高福利、高消费的资金来源,而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人民大众却分文未得。地方政府卖掉属于全体国民的财产,却把钱装进自己的口袋,从此过上了花天酒地的日子。



       第二次剥夺,是人民大众还要拿出自己的血汗钱,再买回原本就属于自己的土地使用权。人民大众购买房子,其中很大一部分是地价,也就是几十年土地使用权的价格,而这土地使用权原本就是属于人民大众所有的,人民大众是在用自己的血汗钱买回原本就属于自己所有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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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偿夺走属于老百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然后再高价卖给老百姓——这才是中国房地产业最无耻、最恶毒的地方!

发表于 2011-4-1 16:23 |
           无偿夺走属于老百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然后再高价卖给老百姓——拿走你的东西,然后再高价卖给你,的确是够缺德的。

发表于 2011-4-1 17:34 |
    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10日讯 2011年3月10日上午9时,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吴邦国]各位代表,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总体上解决了有法可依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问题就显得更为突出、更加紧迫,这也是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注、各方面反映强烈的问题。因此,我们要在继续加强立法工作的同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切实保障宪法和法律的有效实施。

     一要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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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zzy:  

发表于 2011-4-2 10:02 |
巴适的很吆 发表于 2010-12-7 14:17
上缴中央财政就属于人民所有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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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为何没有 ...

:dizzy::dizzy:
发表于 2011-4-2 10:51 |
回复 巴适的很吆 的帖子

好久才能实现哟!!!!!

 楼主| 发表于 2011-4-11 16:04 |
小提琴之家 发表于 2011-4-2 10:51
回复 巴适的很吆 的帖子

好久才能实现哟!!!!!

这取决于人民大众觉醒的程度和速度!

      现在的问题是,绝大多数的老百姓不知道中国房地产业的本质性问题是违法犯罪的制度与规则,他们盲目地在房价问题上吵吵嚷嚷、纠缠不休。

      当绝大多数的老百姓都能够看清中国房地产业违法犯罪的制度与规则的时候,就是人民大众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的时候!!!

发表于 2011-4-11 17:33 |
         惭愧,我也曾经把注意力完全集中于房价上。现在看来,这的确是没有看透中国房地产业的真相。
      毫无疑问,只要中国房地产业违法犯罪的制度与规则继续下去,老百姓的合法权益就无法得到保障。

 楼主| 发表于 2011-4-15 18:14 |
人民的还给人民——这就是中国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

      在目前的中国房地产业违法犯罪的制度与规则下,属于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所有的土地财富被剥夺、被掠夺、被瓜分,中国房地产业违法犯罪的制度与规则就是实现共同富裕的最大障碍!!!

发表于 2011-4-15 18:34 |
谁有权谁老大

发表于 2011-4-15 2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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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6 09:07 |


    好帖!土地财政是民穷的根源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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