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生活,他们不得不违法。在全国各地大约有成百上千万的人组成的一批群体,这些人群来自城乡结合部农民、修建城市被占土地无业居民、下岗职工以及上班工资低收入者等等,他们年龄大都在30岁左右到60岁左右。在社会生活中,他们为了家庭的生活!自身的生存!想家庭富裕!盼家人幸福!望活得体面有尊严!他们不得不违法,努力偷偷摸摸地用摩托车拉客营运,这批群体就是人们常说的野摩的。他们来自城乡结合部的农民,农忙时干农活,农闲时跑摩的补贴家用;修建城市被占土地无业居民和下岗职工则是为了生活每天跑摩的;上班工资低收入者在没上班时抽空时跑摩的补贴家用。 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摩托车是非营运的,所以摩托车跑客运是违法的。既然摩托车跑客运是违法的,但全国各地还有无数人群像“小偷”似的、更像“游击队员与日军作战”似的跑野摩的!。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非法跑摩托车客运的,轻则扣留摩托车,罚款1000-3000元;重则最高罚款1万至3万元。 全国有成百上千万人民为了生活而违背相关法律!是否我们的法律有违背人民的意愿呢!?你又如何叫这些成百上千万的人群有体面的劳动,有尊严的活着呢!?你又如何叫他们提高增加经济收入呢!?
通过几个月与摩的人群的了解,人都有七情六欲,摩的人也是。请看看摩的人的喜、怒、哀、乐吧!
摩的人的喜:摩的为大部分人群出行解决了实际困难,他们为社会服务,也为自己增加经济收入而感到高兴!。有位摩的人小王,在某单位打工,每月几百元钱工资不够生活费用,他说他每月偷偷跑摩的除了赚摩托车烧汽油费外还能赚100至200来元,可以为家里缴纳每月的水电气费了,再节约点还可以再买 30来斤大米。老肖是修建城市被占土地的摩的人,50多岁,他跑摩的10多年了,运送的客人无数,他也为自己跑摩的养育出了2名大学生而自豪!现在他的子女都在外地参加工作,为国家做贡献!大家叫他不要再跑摩的了,他说他子女刚参加工作,才结婚,在外地城市又刚买了房子,压力大,还要还房贷,他说他老伴早已过逝,他已非常喜欢上了摩托车,常以摩托为伴。……
摩的人的怒:有怒而不敢言,毕竟摩的人干的是非法运营。他们大都是买的是二手摩托车,每辆1000-2000元左右。他们一旦被相关部门查处,处罚轻,就缴几百元罚款后继续跑摩的;如处罚重,他们一般就不要摩托车了。经了解,某县恨抓交通安全管理,没收了该县90%的摩托车并从重处罚,大部分摩的人就没有要了摩托车,小富了相关部门。但这批摩的人群失业了,一部分人等事后又重操旧业,一部分人外出务工,说不定也有一些人另干偷盗等违法行为,可苦了一方百姓出行。交通安全是否就安全了呢?摩的人群是否就“杀灭绝”了呢?不久他们又起死回生了啊!所以这不是解决的根本问题。什么是“钓鱼执法”?相关执法部门有国家配发的车辆、制服等执法工具,按规定在执法中,应带上国家配发的标志符号车和着国家统一执法制服及证件去执法。但是你有这些执法标志符号去执法,你就抓不住非法跑摩的的(摩的人群认识这是抓非法客运的),相关部门也就抓不到收入,也就罚不到罚款。于是,相关部门就利用本单位职工着便衣(熟人或子女)扮作乘客乘坐你的非法运营车到某一地方,其实这一地方早已经有着便衣执法人员等候你,当你在收客运钱时,突然执法人员从乘坐的“便衣车”(便衣车:不是有国家统一标志符号的执法车,怀疑有些便衣车是没收来的车)下来将你抓获,商谈处罚金额(难道国家就需要这点钱吗?与他们弱势群体争夺这点利益吗?)。这就是引诱执法,也就是“钓鱼执法”。这在全国各地都普遍存在!。
摩的人的哀:摩的人的想法,他说他们的命不值钱!他们跑摩的都是缴了交强保险的,一旦出了事故,以他们的生命换来一定经济补偿为他们家庭带来一定经济收入。其实,摩的人也不愿意发生交通事故,谁愿意去死呢!?他们只是为了生活起早贪黑地拼命着。有一位摩的人老张,40多岁,他老婆在踩人力三轮车赚钱,他有一儿一女,女儿在读大学,儿子在读高中,都是需要钱啊!他们吃穿都很节约,跑摩的和踩三轮车赚的钱都用在儿女读书上,哪来钱买房,怕生病没钱看病!更怕摩托车和三轮车挨罚款和被没收了啊!他说自己苦点、累点都无所谓,一旦被没收了赚一点生活费的工具,供不了儿女生活费丢人啊! ……
摩的人的乐:这里的“乐”,是摩的人的苦中求乐!摩的人小胡,30岁左右,家住城郊外,他有一个5-6岁大的儿子,他每天早上载着婆娘和娃儿进城。他老婆卖菜,他儿子上幼儿园,他跑摩的。晚上,他又载着婆娘和娃儿回家,一家人其乐融融!他们向往着城市美好的生活!至少可以让下一代有良好的学习教育环境!。摩的人小吴,20多岁,某邮政单位聘用职工,刚结婚,在他双方父母的支助下,买了套新房,他说他始终欠着父母的,他说他要努力赚钱为双方父母养老和送终。他说他的工资基本不用,跑摩的的费用够小俩口生活了。……
摩的给我们带来的问题思考:一、跑野摩的,确实给社会带来一定的交通安全等问题。但是,我们不能因为交通安全等问题,而禁摩啊!毕竟交通安全不是单方面能发生的,它是双方才来产生的交通事故,更不能片面责任归罪于摩的。所以,我们要大力宣传教育摩的人员,使他们遵纪守法,融入社会大家庭,共同享受国家富强、社会发展带来的好处!而我们不是一棍子将摩的人群“打死”!而是要将他们“扶活”!拉动国家内需,提高弱势群体们的经济收入!而不是将他们的摩托没收、罚款,从而使摩的人群在经济上更加雪上加霜!仇视社会、国家、政府!而富了一批本已经富裕的人群!。二、社会上有摩的的好处,摩的为乘客出行带来了便捷、快速。其实坐摩的的人,大部分是城乡结合部农民以及有急事赶车的人群(为官者要做到想人民之所想!急人民之所需!急人民之所急!)。富裕人群是不会坐摩的的,因为他们都有私家小车或公家车(所以他们只考虑自己安全,而忽视了大部分人群,背离人民群众意志是不会得到人民信任的)。稍微有钱的人群大部分赶的士出租车,在城里出行,价格高,城乡结合部人群是不会乘坐的。公交车和人力三轮车适合于各类人群(大众化),但这两种车一种速度慢,另一种公交车不可能为你个人跑。所以说,摩的不愧为城乡运输“出租车称号”。三、记得广州禁摩是因有骑摩托车抢劫的?四川西昌禁摩是为交通安全?其实这些问题是综合性的,你不要以为禁摩就能解决这些问题?这也太管理无能和武断!。如全国禁摩,就全国摩的人群生存问题不说,就连全国的摩托车企业恐怕也要破产倒闭,这些职工恐怕又要闹事!。我们不能全面禁摩,也更不能将摩的冠以“非法运营”,而收取民脂民膏。要为他们增加经济收入,在允许的条件下,是否可以将摩的“非运营”改为“可以运营”,提高这部分人群的经济收入呢!拉动内需,大家富国家才能强。
给国家的建议:一、修改相关法律法规,使摩的合法化,顺其民意,取消与民益相驳的不适合法规。二、提高这批摩的人群的经济收入,不要整天高喊为民增收而不见效果。既然允许摩的“可以运营”,但不要一辆摩托车而准许运营而将其价格炒到几倍或成了富裕相关部门的收入。犹如一辆的士桑达拉出租车10多万元,为了获得准许运营的车顶子,而把本身只要10多万元的的士出租车价格炒到20-30多万元。既然允许摩的“可以运营”,那么就要严格执法,严格管理。毕竟我们的执法部门是有国家财政经费保障的,而不要像“便衣抓特务似的”执法来与民争利抓经济收入!是否成了抓收入执法呢!?这些全国都普遍存在。所以你又如何叫人民信任你?服从你?满意你呢?严格执法,严格管理,就是要管理规范,规范交通秩序,文明执法,以人为本,宣传教育为主,不是抓收入执法!而是要打击哪些违反交通规则,超速行驶等,真正杜绝交通不安全,富裕一方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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