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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替上海火灾后被抓的农民工说几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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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18 21: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闻听上海居民楼发生火灾,同胞受难,举国同哀!

  上海警方救援迅速,尽了本分,替那些被救援出灾难现场的普通百姓谢谢你们!

  然而,有一条消息却令人很担忧,火灾发生到现在刚刚24小时,上海警方就抓了施工工地上8个“有关”农民工,可谓行动迅速。

  无论是谁,引起这么大的灾难,被追究责任是一定要的,按我的理解,如果这事放到韩国首尔,日本东京,台湾台北,今天早上第一个被追究的应该是该市的第一行政长官,他应该饱含热泪地在电视上对纳税人鞠躬,道歉,并立即表示不好意思再当这个“父母官”了,辞职回家反省去了。

  当然,我们中国有和他们不一样的国情,我们的领导做到今天“为人民服务”这个位置不容易。那么这个工程项目的董事长,总经理,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的有关部门,还有那些分包这个项目的包工头无疑应该是这场灾难的罪魁祸首,怎么没有听说他们被抓,被审。倒是几个背井离乡,出卖苦力的民工首先被关进了大牢。他们没日没夜苦干一个月挣得银子还没有老板们泡一次妞花费的多,出了事故,却把他们抓来问责,这不合天理啊!

  对这次事故稍加分析,引起火灾的直接原因是在工程中大量使用了易燃的隔热保温材料,而且施工中对大楼里的居民没有任何的保护消防措施,致使火灾发生并照成极大地人员伤亡。我们试想,如果工程设计合理,不层层转包,使用材料不是易燃物质,施工过程中将大楼内的居民提前撤出另行安置,那里会引起今天这样严重的后果。

  那些做苦力的民工,他们出来打工,无非挣点血汗钱,辛苦钱,他们每天的活路都是工头安排好的,让你做什么,怎么做都不是他们能够做得了主的,现在出了这么大的事,那些平日里只知道干活的老实巴交的乡巴佬一定都被吓傻了,警察叔叔要他们说啥甚至想要他们说啥,他们那里应付的过来,最后,一切责任恐怕都要他们承担的下了,命能不能保住还很难说。他们又没钱请律师,当然,请了也不一定有用。

  民工们虽然是屁民,但国家的房子还是要他们来盖的,每天吃的粮食还是要他们种的。对他们施以稍许的同情,不为别的,只为他们是我们的同类,和我们说着同样的语言,有着同样的肤色。他们也有老弱的父母需要敬养,也有蹒跚学步的儿女需要哺育,放他们一马吧!他们会感激国家的宽宏,你们的恩德!

  最后引用电影《流浪者》里丽达为拉兹的辩护词:“如果法律不再怜悯他的人民,人民也就可以不承认这个法律。”这句话简单概括了法律存在的价值和意义,大家认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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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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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18 21:29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

发表于 2010-11-18 21:58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0-11-18 22:07 | 显示全部楼层
所以说不能身在底层仍用统治者的思维想问题呢,呵呵。

发表于 2010-11-18 22:15 | 显示全部楼层
顶起!

发表于 2010-11-18 22:48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得即是!

发表于 2010-11-18 22:51 | 显示全部楼层
底层的人,永远都是被法律制裁的对象。

发表于 2010-11-19 09:15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法律不再怜悯他的人民,人民也就可以不承认这个法律。

发表于 2010-11-19 09:18 | 显示全部楼层
地球人都知道老板叫干啥能不干吗.屁民就该当替罪羊吗?

发表于 2010-11-19 11:53 | 显示全部楼层
十分关注农民工的命运!
打工者以服从老板安排为天职!请问:
  1. 事发当天,包工头要这几个无证农民工去干电焊活,他们敢不去吗???
  2. 从中央电视台、清华大学、上海教师楼一连串的火灾来看,这次火灾的发生不是偶然的,也不是绝后的,很可能我国采用的装修设计、施工技术标准就有大问题,住房部必须要重新审查,这个责任该谁负?
  3. 在中国,市长照当,老板照做,问责制为什么就不与国际接轨呢???

热心会员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0-11-19 12:07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法律不再怜悯他的人民,人民也就可以不承认这个法律。”
不承认管什么用哟。
关注调查的结果。
发表于 2010-11-19 12:08 | 显示全部楼层
光抓几个农民工不对,应该把管理者一起抓,但农民工也要注意,不懂的东西就不要参加,不懂硬要装懂就会害人害己,不管干什么工作一定要有责任心,应该好好的像"工人阶级"学习。

[发帖际遇]: 小乔妹会打酱油了,大乔很高兴,赏给春风吹度玉门关小米椒8个.


[发帖际遇]: 小乔妹会打酱油了,大乔很高兴,赏给春风吹度玉门关小米椒8个.

发表于 2010-11-19 12:2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0# awm789123


   
十分关注农民工的命运!
打工者以服从老板安排为天职!请问:
  1. 事发当天,包工头要这几个无证农民工去干电焊活,他们敢不去吗???
  2. 从中央电视台、清华大学、上海教师楼一连串的火灾来看,这次火灾的发生不是偶然的,也不是绝后的,很可能我国采用的装修设计、施工技术标准就有大问题,住房部必须要重新审查,这个责任该谁负?
  3. 在中国,市长照当,老板照做,问责制为什么就不与国际接轨呢???


支持!

发表于 2010-11-19 13:4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就跟临时工打人,协警干坏事,农民工违章一样。让人有话想说。又感觉毫无意义。其实往往无证违章操作后面都存在违章指挥,没人指挥这无证的电焊工他能操作吗?这违章指挥的责任更大于违章操作。当然就得有人承担。这农民工马上抓起来,要找到这违章指挥的人就难吗?这农民工冤枉啊!

发表于 2010-11-19 13:52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特殊工种的必须对操作的员工进行专业培训.严禁无证违章操作.不对员工进行专业培训和指挥安排无证员工进行特殊工种操作的.由指派的人负违章指挥的责任.

发表于 2010-11-19 15:16 | 显示全部楼层
  各有各的处理法规??

发表于 2010-11-19 16:48 | 显示全部楼层
农民工几十年,经济上受老板剥削,政治上受政府压迫。啥时候农民工才解放啊,才解放!

发表于 2010-11-19 17:05 | 显示全部楼层
十分关注农民工的命运!
打工者以服从老板安排为天职!请问:
  1. 事发当天,包工头要这几个无证农民工去干电焊活,他们敢不去吗???
  2. 从中央电视台、清华大学、上海教师楼一连串的火灾来看,这次火灾的发生不是偶然的,也不是绝后的,很可能我国采用的装修设计、施工技术标准就有大问题,住房部必须要重新审查,这个责任该谁负?
  3. 在中国,市长照当,老板照做,问责制为什么就不与国际接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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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19 17:10 | 显示全部楼层
  事情还在查处中,操作工人作为事故源头先受刑拘审查是正常的,且看怎样继续追查下去。这件事又一次带来血的教训,很多的特殊工作没有上岗资格的人不要去干,没证不要去干电焊.电工.驾驶机动车.开天车吊车.烧锅炉.炸矿山.干架子工等等。干出了问题既害人又害己,不要只顾上工攒工资,于身家性命而不顾。国家对特殊工种的上岗操作管理很早以前就有严格的规定,是原劳动行政部门的一项主要工作,对正规企业的监管是很严的。现在从业市场变了,企业主体五花八门,操作人员似散兵游勇,管理部门也变了,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适应新的情况,强化安全防范。

发表于 2010-11-19 17:4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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