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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诚感谢金溪镇人民政府迅速回复和及时解决五保老人邓冬林的困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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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0-11-23 11:55 | |阅读模式
真诚感谢金溪镇人民政府迅速回复和及时解决五保老人邓冬林的困难情况:
    见该帖文第27楼跟帖:http://www.mala.cn/thread-2169008-2-1.html
    同时,金溪镇相关部门你们对待网民反映的情况的认真负责高度重视的态度,你们对待人民群众的民生问题的认真负责精神值得我们尊敬和感激。
    真诚地向你们学习致敬。
    同时,本人为给各位领导你们的工作增添了麻烦表示诚挚的歉意。
    但请各位领导能够真诚地理解我的心情,因为我们都是农民的儿子。天下为公,人民最大。
    再次向认真负责关心人民群众疾苦的金溪镇各位领导致敬!你们是值得我们尊敬的!

                                                    山水如画  
                                                        2010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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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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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新人

 楼主| 发表于 2010-11-23 12:00 |
附金溪镇人民政府回复:

关于网民反映邓冬林相关情况的回复

网民朋友:

首先感谢你对金溪民生工作的关心和监督。

根据你反映我镇群众邓冬林的相关情况,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并专门组织人员进行了详细的调查了解,现将调查了解的情况向你回复如下:

一、邓冬林本人基本情况

邓冬林,男,汉族,现年60岁,系我镇魏家坝村8社村民(大泥村人有误),该群众现独身一人,家庭贫困是实。

二、我镇为解决邓冬林家庭困难所做的具体工作

1、解决了住房问题。考虑到其本人无能力建房,2009年6月镇政府出资,安排该村“三职干部”在村党建室处为该村包括邓冬林在内的5个居住困难的五保户(邓冬林、魏建国、魏柏清、魏哑巴、魏嗣大)修建了房屋,并购买了锅碗瓢盆等专门生活用品,,但邓冬林在新房居住了一段时间后不愿继续居住,经镇村干部多次作劝解工作,本人还是主动搬离了新房,到原大泥乡信用社旧房居住。

2、镇上多次为其解决临时救济款,并且考虑该村民的实际情况,专门委托该村支部书记刘小林同志负责将救济款分期发放给其本人。

3、去年和今年我们共发给其棉被4床,并分期分批发放了大米、食用油等生活必需品。

4、去年因其年龄条件不符合五保申报条件,今年该村民已达到五保的年龄条件,目前我镇已向县民政局申报,同时将其纳入了农村低保。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关注该村民的生产生活。考虑到他本人的实际情况,对其生活上倾注更多关心,定期进行随访,及时解决其生活上的具体困难。同时欢迎广大网民朋友继续监督,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金溪镇人民政府


二0一0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发表于 2010-11-23 13:02 |
政令畅通,沟通现行、、、

发表于 2010-11-23 15:09 |
政府的确做得不错,至少回复及时,有人关注就有希望了!

最佳新人

 楼主| 发表于 2010-11-23 16:46 |
回复
2010年11月22日大泥村照片 281.jpg

最佳新人

 楼主| 发表于 2010-11-23 16:48 |
          本人最早发的原帖及其照片:《61岁曾住岩石洞的金溪大泥村五保老人邓冬林渴望救助度寒冬》,见已被删除的该帖文第27楼跟帖:http://www.mala.cn/thread-2169008-2-1.html现在该帖子已被蓬安论坛版主删除。
       最早本人发布的原帖见本帖的第10楼跟帖。
       此帖发布后,金溪镇人民政府能够迅速回复的帖子和解决网民关注和救助的五保老人邓冬林困难情况的这样的帖子,本人认为高度体现了金溪镇人民政府各位领导对待人民群众民生问题的高度重视和关注,同时更体现了金溪镇人民政府各位领导的爱民之深情厚谊,因此,金溪镇人民政府的回帖是既合理合法又合规的,这样的人之常情的帖子被现任蓬安论坛版主删除了个人意见认为是不好的。
       金溪镇人民政府迅速回复网民的帖子,这样的人民政府迅速及时回复的帖子一旦被删除,容易导致广大网民误会我们的人民政府的英明和伟大!
因此,合法合理合规定的没经发帖子网民同意而私自胡乱删除帖子,网民们自然有理由请求超级版主严格按照版规将原发帖子予以恢复的。
      另外,我会常常关心问候金溪镇大泥村61岁的五保老人邓冬林的困难补助和低保落实情况,关于五保老人邓冬林的低保等问题究竟是否像金溪镇人民政府回复的一样,任何一个稍微有良知的公民都有责任和义务认真关注。

   
2010年11月22日大泥村照片 281.jpg

发表于 2010-11-23 16:57 |
没事来顶4平哥

最佳新人

 楼主| 发表于 2010-11-23 16:57 |
而且,我会常常关心问候金溪镇大泥村61岁的五保老人邓冬林的困难补助和低保落实情况,关于五保老人邓冬林的低保等问题究竟是否像金溪镇人民政府回复的:

“4、去年因其年龄条件不符合五保申报条件,今年该村民已达到五保的年龄条件,目前我镇已向县民政局申报,同时将其纳入了农村低保。”

我会认真关注到最后的。

最佳新人

 楼主| 发表于 2010-11-23 17:01 |
没事来顶4平哥
新苏州人 发表于 2010-11-23 16:57 http://www.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谢谢老蒋。好久没见,天天其实心里都想着你呢。

最佳新人

 楼主| 发表于 2010-11-23 17:13 |

61岁曾住岩石洞的金溪大泥村五保老人邓冬林渴望救助度寒冬

2009年7月24日笔者曾在四川新闻网蓬安论坛反映了《蓬安县金溪镇大泥村60岁的五保老人邓冬林住岩洞缺衣少食渴望救助》的相关情况后,2009年8月28日笔者代表蓬安论坛麻辣社区广大爱心网友向五保老人邓冬林捐款500元人民币予以了暂时地救助。

此事将近一年过去,不知如今年过61岁的五保老人的生活情况又怎么样了呢?为此,笔者于2010年11月22日上午又专程赶往金溪镇大泥村对老人的生活近况进行了回访。

在金溪镇大泥村已经搬迁的原大泥信用社废弃的一个小屋里,笔者见到了如今已经61岁的五保老人邓冬林的临时居住地,屋子里阴暗潮湿,杂乱地堆放着老人平时四处拣拾而来矿泉水瓶子、纸壳、烂鞋等用以聊以谋生的废旧物品,整个屋子没有电灯,甚至连一张用以睡觉的床都没有,冬天来临,61岁的五保老人邓冬林就直接在地上用一些四处拣拾而来的破烂衣服杂乱地铺在地上用以度过即将而至的寒冷的冬天。

尽管生存环境和条件如此,但是,五保老人邓冬林还是满怀深情地将笔者带到了大泥村码头上的岩石洞旁,他指着码头上的大岩石洞记忆深刻深情地对笔者说,那个岩石洞就是以前他居住的家。前几年,修建金溪电站,那时候,还在担任县长的邹平县长曾经乘船路过这里,邹县长上岸发现了邓冬林居住的岩洞。邓冬林深情地回忆说,那时邹县长还专门来到了自己住的岩石洞里的床上坐过五六分钟,关切地询问了自己的身体和生活等各种情况,并指示相关部门要迅速解决自己的居住问题。邓冬林至今还清晰地记得那时候邹县长到他岩洞里关心询问他的时间是某一年的5月5号的下午。具体哪一年,61岁的老人邓冬林说已经记不清楚了,但是他肯定地说邹县长路过大泥看望他的时间是5月5号,他说他一辈子都不得忘记的。

笔者询问61岁的五保老人邓冬林现在的情况时,老人说,到现在他依旧没有享受到低保。至今就是靠拣拾点点废旧物品换点点钱,现在废旧物品也不好拣了,跑很远的地,一天也只能拣几块钱的废旧卖,卖了钱就买点干面,或者换点米,再到附近农民家里帮帮短工,换点红苕拿回家和着米煮点稀饭,为了节约,现在一天只吃一顿饭,赖以维持生命。听到这里,笔者向61岁可怜的五保老人邓冬林捐了40块钱,好让老人买点米和面回家暂时度过难关。

为此,笔者特向蓬安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反映此情况,恳请蓬安县委政府主要领导能够指示相关主管部门能够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对金溪镇大泥村61岁的五保老人邓冬林予以救助或帮扶为盼。

邓冬林与本人无任何亲戚故旧关系,特此注明。

救助帮扶61岁的五保老人邓冬林,可以和现居住在大泥村的邓冬林远房的堂哥邓应全同志联系,邓应全的联系电话是;13696016179

此致

敬礼




                                                                                              20101122

最佳新人

 楼主| 发表于 2010-11-23 17:33 |

救助帮扶61岁的五保老人邓冬林,可以和现居住在大泥村的邓冬林远房的堂哥邓应全同志联系,邓应全的联系电话是;13696016179




                                                                                              20101122

发表于 2010-11-23 17:55 |
此致

敬礼

最佳新人

 楼主| 发表于 2010-11-23 17:59 |
此致

敬礼
paxlp 发表于 2010-11-23 17:55 http://www.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请原谅,论坛的格式不知啥子原因很不好排列。
     我也晓得书信的格式应该是:
           此致
     敬礼物

这样的格式,但是论坛里一打上去竟成了此致
                                                 敬礼。。。。。。。。。。。。。。。。了。

发表于 2010-11-23 22:38 |
但邓冬林在新房居住了一段时间后不愿继续居住,经镇村干部多次作劝解工作,本人还是主动搬离了新房,到原大泥乡信用社旧房居住。

2、镇上多次为其解决临时救济款,并且考虑该村民的实际情况,专门委托该村支部书记刘小林同志负责将救济款分期发放给其本人。

请问金溪政府

1、他没到五保申请年龄,为什么不早日给予他低保救济呢?

2、老人为什么不愿居住在新房呢?你们究其过所因吗?

或许我的问话有不妥之处,但要把民生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我个人认为你们还得多努力……  

楼主发这个贴非常好!代表坛友感谢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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