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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问蓬安县委、县政府:燕山寨垃圾场垮塌事件可以不了了之吗?(蓬安县城管局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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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3 20: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0年8月中旬,蓬安县燕山寨村2、3社发生了垃圾场垮塌事件。由于连日多雨,多年堆放于此的垃圾山从山上轰然垮塌,所到之处,淹没良田、沃土。水井、作物亦受污染。蓬安县城市管理局曾在网上回复说事发后县委、政府领导十分重视、各级各部门有相应的救灾措施。但目前事情过去三个多月,当地政府除了把暴露在外的部分垃圾覆盖遮掩、为部分村民安装自来水、承诺赔偿当年农作物损失等措施外,没有对该环境污染事件作实质处理,主要问题如下:

   1、垃圾垮塌俺没农田、耕地上百亩,这些土地是当地村民世代赖以生存的物资基础,政府目前没有对土地损失进行任何赔偿。

   2、垃圾场形成泥石流,污染井水、河水。垃圾残留物(玻璃渣、废塑料等)污损其它农田、土地,致使其它土地不同程度受损。此损失政府亦没有赔偿。

   3、空气严重污染、苍蝇横飞,村民健康受到严重损害。对此隐性损害政府亦没有任何说法。

    再次质问蓬安县委、县政府,燕山寨建露天垃圾场本就是人为环境污染,现在出了事情,为什么只作表面文章,不作实质处理?事情要拖到什么时候?难道要拖到下一届党委、政府处理吗?

    同时正告大家,燕山寨受灾村民不是任人宰割的羔羊,不要因为他们太老实就继续欺负他们!特别请求书记县长在百忙之余,立即责令有关方面继续在此倒垃圾,同时及时解决上面几个问题。如果再不处理,小心当地灾民上访;小心省、中央媒体曝光。



版主注:2010.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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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蓬安县城管局对此事的回复,如下:

http://img.mala.cn/month_1011/1011252230c42b679099c4b981.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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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1-24 19:45 | 显示全部楼层
:@ :@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0-11-25 00:59 | 显示全部楼层
严重支持楼主。

发表于 2010-11-25 08:52 | 显示全部楼层
:victory:
发表于 2010-11-25 14:02 | 显示全部楼层
蓬安很烂

发表于 2010-11-25 17:12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楼主

发表于 2010-11-25 20:03 | 显示全部楼层
严重支持楼主。
青烛 发表于 2010-11-25 00:59 http://www.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我也表示严重关注。

 楼主| 发表于 2010-11-25 22:3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8# 相如新传


    据燕山寨村民今日透露,南充市蓬安县河舒镇政府今日通知当地村民,政府拟将被垃圾场泥石流俺没的土地全部征用为国有土地,但每亩土地只补偿土地征用费、安置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共计人民币2.4万元左右。

    不知当地政府按什么条款计算出来上述补偿标准。就当地政府的征地动议有关问题,请各网友发表意见:

    1、违规露天倾倒垃圾导致垃圾损坏耕地,政府通过将农民的集体土地征用为国有土地的方式解决补偿问题,有没有违反国土法?

    2、每亩第共计补偿2.4万元,标准是不是低于现在的生活水平和物价上涨指数?

    3、村民有无拒绝征地的权利?

    4、如果村民对征地方案不服,应该通过什么程序救济?

    请各方有识之士发表看法,以帮助受灾村民。

 楼主| 发表于 2010-11-25 23:04 | 显示全部楼层
而据蓬安论坛网友透露,同样在蓬安县的罗家镇,因地震迁出灾区的农民,需要向搬迁建设单位以每间人民币10万元的价格购买土地。

      政府垃圾场毁地,只花每亩2.4万元买地,农民向政府买地建房,却要10万元每间,天上地下,差距为何这样大?

 楼主| 发表于 2010-11-25 23:34 | 显示全部楼层
试问:蓬安县因环境污染占有土地而征用农民地,依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那条那款?

 楼主| 发表于 2010-11-25 23:38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只有在经批准的城市规划范围内的集体土地或因公路、电站等重点项目建设的需要才能征用集体土地,从来没有听说因掩盖环境污染真相而征用集体土地。

         蓬安县为掩盖燕山寨垃圾场垮塌对当地环境造成的破坏而征用被损集体土地,使当地村民在饱受垃圾污染之余,永远失去被污染的土地。蓬安县的作法开了中国征地历史的先河,定会被载入中国国土史史册

 楼主| 发表于 2010-11-26 00:35 | 显示全部楼层
已看到蓬安县有关方面对此事的回复,暂不对其发表看法。

     但静观事态发展,希望:

     一、在环境污染治理问题上,必须正视现实。对水质污染、蝇虫传染疾病、空气污染这三大问题必须要有说法和作法。遍地污水、四处恶臭和昼夜苍蝇横飞是一个什么环境?。村民不能生活长期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

     二、在土地征用问题上,不能非法征地,不能低价征地,也不能以征地代替赔偿。征地必须按法定程序进行,不能非法进行,价格必须是合理价位,要和现在物价上涨指数相匹配,不能非法或低价位征地。

     更重要的是,不能以征地款代替环境污染赔偿款。征地支付的款项是土地款,分配对象是土地被征用的集体组织成员。而而环境污染(水质污染、空气污染、蝇虫疾病传染)赔偿的款项是另一码事,赔偿对象应该是当地所有村民,不一定是土地被征用的村民。不能以正征地补偿款代替应该给当地村民长期赔偿的污染受损款项。如果用征地款代替赔偿款,以此忽悠当地村民,必然激起更大的矛盾。

 楼主| 发表于 2010-11-26 01:16 | 显示全部楼层
对蓬安县城管局的答复有以下几点感受:

    一、8月中旬出事,9月15日才作为应急事件处理,而且继续倒垃圾。可见政府的压根底没把这事当急事,现在是亡羊补牢。

    二、目前的措施全部是治标不治本。水质污染、空气污染、蝇虫传播疾病都没有解决。以前的青山绿水,现在变成了空气恶臭、污水遍地、蝇虫满地飞的地狱。这环境如继续不治理,不赔偿,是没拿老百姓健康当事。
   
    三、土地是不是可能被夺走。据说政府要征地,而价格是极低价格。在人祸制造了恶劣的环境后,政府准备用可怜的价格把祖祖辈辈传下来、子孙后代赖以生存的土地从村民手里掠走。每亩两万多以后,靠什么生存?给个说法。

 楼主| 发表于 2010-11-26 07:5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燕山寨垃圾场垮塌前的几张照片,垃圾场垮塌后的照片惨不忍睹,暂不上传 IMGP2824.JPG IMGP2826.JPG IMGP2827.JPG

发表于 2010-11-26 11:43 | 显示全部楼层
对蓬安县城管局的答复有以下几点感受:

    一、8月中旬出事,9月15日才作为应急事件处理,而且继续倒垃 ...
西南朔 发表于 2010-11-26 01:16 http://www.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个人觉得县上的官老爷已经拿出了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案了,说明对这个事已经很重视了。
包括给出的一些具体的措施,我都觉得是很有诚意的!但不可能处理的完美无暇!
楼主应该多给政府时间塞!
像这样的处理,我觉得是政府行政上的一个大的改善!是值得表扬的!
当然也和你的奔走呼号不无莫大关系!
我代表那些老百姓感谢你呀!;P

发表于 2010-11-30 09:46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清洁费每个月5元(居民户),应该有资金解决了!!!一定要专款专用哟!!!

 楼主| 发表于 2010-11-30 16:03 | 显示全部楼层
蓬安每户每月收取5元垃圾处理费,有多少用于补助燕山寨受污染之害的村民?

发表于 2010-12-1 12:2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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