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个自己的东西你管人家的
狼v 发表于 2010-11-24 13:15 
请各位尊敬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记者、社会各界网友审评李顺成因这场无辜被告“换成律师按法律程序翻案”可能向所在地法院院长递交在强制执行时开车撞死法官的告诉书吗?李顺成将法院以职权制造冤案事实用PVC制成横幅送交初审法院,审判长何兴强不是以职权制造冤案?李顺成两审输官司(中国两审制)好不容易澄清冤案推翻两审法院违法判决事实,结果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回起诉不是掩盖两审法院http://www.mala.cn/thread-2167616-1-1.html违法判决的冤案?法院明知违法判决确以职权强行撤诉?请朋友点进http://www.mala.cn/thread-2149853-1-1.html留下你尊贵审评。 李顺成明知法院违法判决又能怎么样?收到裁定书依法起诉原审原告对承包厂房进入收方丈量结算程序十九次,何兴强现任立案庭长(何兴强是冤案制造者)可能不找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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