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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专查腐败

一个农民工的血泪诉求:阆中市公安局七里派出所副所长暴打农民工致伤,法院离奇乱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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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5 03:16 | 显示全部楼层
气愤。气愤。。。。。简直气愤。。。为民主持公道

发表于 2010-11-25 03:16 | 显示全部楼层
气愤。气愤。。。。。简直气愤。。。为民主持公道

发表于 2010-11-25 08:48 | 显示全部楼层
尸位素餐(占着茅坑白吃不拉屎)

发表于 2010-11-25 08:49 | 显示全部楼层
狗日的坏哦 法律文书都乱整  阆中市公安局出来解释下你的下属机构执法程序问题

发表于 2010-11-25 09:44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怜的农民工呀,可悲啊,用鲁迅的话说叫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哟,朋友们我可不是信口开河,以前面的事实看,我相信公安局有不对的地方,特别是没有调查取证准确的情况下抓人打人。但是我为什么不同情这类农民工,因为我见这样的农民工太多了,他们被建筑老板利用,以农民工弱势或拖欠工资等理由以此来达到一些不可告人的目的,明白人都知道,农民工工资现在是不敢拖欠的,只要你投诉到劳动局就OK了,你有必要去为老板的经济纠纷去阻工吗,有必要为老板去闹事吗?不要借口农工民不懂法,你违法国家就不追究,你阻工就是违法,公安局抓你是很正常的,因为你阻工的行为并不是为你自已在做,而是在被人利用,相当于充当建筑老板非法的“打手”和“筹码”。这样的事实我见得太多了,我也经常遇到农工民在老板的指使下阻工闹事,甚至打砸抢,其实最后都是以行政拘留了事,最近发生在我们工地的一事更好笑,一老板花钱从外省请了十多名社会地痞,并组织四十名农工民围攻项目经理部,在当地政法委、劳动局、公安局刑侦和11O的眼皮之下居然公然砸门,哄抢职工食堂,当时为平息事态并未抓人,公安部门而是用摄像机搜集证据,最后一个一个的抓,你说他们是不是活该。

发表于 2010-11-25 09:57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怜的农民工呀,可悲啊,用鲁迅的话说叫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哟,朋友们我可不是信口开河,以前面的事实看, ...
嘉陵江东 发表于 2010-11-25 09:44 http://www.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严重支持楼上观点

发表于 2010-11-25 22:05 | 显示全部楼层
具我了解,你屁事没的,跑到医院给医生说头被人打了痛,医生也会给你开个轻微脑震荡。
金星新帐号 发表于 2010-11-24 19:16 http://www.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你了解什么?我看你娃娃莫非就是个败类,图片上看的很清楚还有外伤存在,医生会乱写?处罚的文书都错了是怎么的呢?楼上回答下,你了解的什么?
我就相信这个事情是真的,普通人没被……他是不会这样申诉的

发表于 2010-11-25 22:06 | 显示全部楼层
:victory:

2015年优秀版主

发表于 2010-11-25 22:25 | 显示全部楼层
期待真相。

发表于 2010-11-25 22:36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了解什么?我看你娃娃莫非就是个败类,图片上看的很清楚还有外伤存在,医生会乱写?处罚的文书 ...
一支钢枪 发表于 2010-11-25 22:05 http://www.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你就了解真相了?小朋友,这个世界大的很,好多东西你听都没听说过,睁大眼睛多看看多学学。另外,别乱给人扣败类的帽子

 楼主| 发表于 2010-11-25 23:02 | 显示全部楼层
具我了解,你屁事没的,跑到医院给医生说头被人打了痛,医生也会给你开个轻微脑震荡。
金星新帐号 发表于 2010-11-24 19:16 http://www.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医生的诊断证明和输液都是在拘留期间,都是在看守所内完成的,请你仔细分析,我不希望你那么快就成为公 安的五毛,小伙子,你太年轻。

 楼主| 发表于 2010-11-25 23:04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怜的农民工呀,可悲啊,用鲁迅的话说叫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哟,朋友们我可不是信口开河,以前面的事实看, ...
嘉陵江东 发表于 2010-11-25 09:44 http://www.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你的举例与本案无关,感谢你顶贴。

 楼主| 发表于 2010-11-25 23:18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看这笑话:
“致使施工不不能正常开展”?
我们的警察和法官是否认真看过该法律文书?
专查腐败 发表于 2010-11-24 17:45 http://www.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不不能”?
硬是让我读不懂。这法律文书不知道给谁看的?

 楼主| 发表于 2010-11-25 23:26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就了解真相了?小朋友,这个世界大的很,好多东西你听都没听说过,睁大眼睛多看看多学学。另外 ...
金星新帐号 发表于 2010-11-25 22:36 http://www.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我们老百姓可是不敢随便去诬陷公安局的,很快就可以把你抓到的。
当然,你不尊重事实说话,那我把你没办法。

发表于 2010-11-25 23:38 | 显示全部楼层
“打死人哟、打死人哟”,(---摘录)

发表于 2010-11-25 23:43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事实,不议!

发表于 2010-11-25 23:45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事实,不议!
神叨瞎嚕 发表于 2010-11-25 23:43 http://www.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你是一个有良心的合格公民,玩笑。

发表于 2010-11-25 23:59 | 显示全部楼层
求真相!!!!!!!!!!!!

发表于 2010-11-26 00:1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了个这个帖,我先后就被戴上败类和五毛两顶帽子了,你们真是文革出来的唆

发表于 2010-11-26 00:45 | 显示全部楼层
农民工难道就不是人吗?如果施暴农民工违法人就不该得到惩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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