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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拼搏女孩

国法何在?!天理何在?!--谁来拯救苦命“冬瓜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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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5 14:4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前听说安岳信访天下第一我还不信。

发表于 2010-11-25 14:4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就好比一家人,两弟兄吵了架,两弟兄是嫩个吵哇,妈老汉和爷爷奶奶硬是急得不得了:“家人的面子都丢光了,以后谁来咱家串门。”   

两弟兄的私事莫往妈老汉身上扯,妈老汉的脸都丢光了。

发表于 2010-11-25 15:25 | 显示全部楼层
安岳投资环境如此差,怪事多的起网网。

发表于 2010-11-25 16:02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更多的法律界人士和懂得法律的朋友来关注此事,

发表于 2010-11-25 16:05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来共同为此把把脉,看此事到底是民事纠纷还是刑事案件,这样做到既不冤枉一个好人,也绝不能让坏人溜掉!

发表于 2010-11-25 16:05 | 显示全部楼层
哎....安岳的事说不清。

发表于 2010-11-25 16:1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5# baibai了


    楼上的朋友你怎么知道被毁掉的只是柠檬窝边的呢,宏柠公司到底在该地块上种植了几颗柠檬树?这是一个刑事案件的犯罪现场,把它毁掉了,以后哪来的证据,还有宏柠公司请的人用除草剂打了哪些冬瓜?如果我们卖出去出了人命案谁负责?

发表于 2010-11-25 16:35 | 显示全部楼层
当地群众联名证明此事件!!

发表于 2010-11-25 16:44 | 显示全部楼层
期待圆满解决 还一个平安和谐的安岳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0-11-25 17:04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觉得应该算是民事纠纷。冬瓜哥应该对地主提起诉讼。

发表于 2010-11-25 17:34 | 显示全部楼层
破坏生产经营罪,是指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 生产经营活动,是指全社会的生产经营活动,包括国有的、集体的、个体的生产经营活动。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年满十六周岁以上、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主体。 本罪在主观方面的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行为人在实施破坏生产经营行为时具有泄私愤、报复他人的目的,且积极追求这种结果发生。

发表于 2010-11-25 17:35 | 显示全部楼层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的犯罪行为通常是由某种现实原因造成的。行为人可能是出于对财物所有人的打击报复、或嫉妒心理或其他类似有针对性的心理态度,毁坏财物使所有人的财产受到损失就是其犯罪目的。

发表于 2010-11-25 17:42 | 显示全部楼层
老胡哦,你也是读书人,解决问题要有诚意塞,不要搞些夺烂天不补的事情哦。

发表于 2010-11-25 17:4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也很无奈啊!

发表于 2010-11-25 17:52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川省破坏生产经营罪的立案标准
      
根据《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刑法部分条款数额执行标准和情节认定标准的意见》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2002年3月21日第19次会议通过
2002年5月14日 川高法[2002]105号)规定:
四十二、破坏生产经营罪: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规定的“由于汇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造成直接财产损失在5000元以上的,应当定罪处罚。
“情节严重”,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破坏生产经营造成直接财产损失5万元以上的;
(2)破坏重要机器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
(3)犯罪动机、手段恶劣,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的;
(4)造成生产、经营停顿,给生产、经营带来的间接经济损失重大的。

发表于 2010-11-25 17:55 | 显示全部楼层
故意毁坏财物罪立案标准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
四、侵犯财产案
第三十三条 [故意毁坏财物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发表于 2010-11-25 17:5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7# 内江一绝


    拒绝拉拢投资商。

发表于 2010-11-25 17:58 | 显示全部楼层
故意毁坏财物罪立案标准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
四、侵犯财产案
第三十三条 [故意毁坏财物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发表于 2010-11-25 18:02 | 显示全部楼层
没一个是省油的灯

发表于 2010-11-25 18:06 | 显示全部楼层
各让一步,和谐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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