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征方案:
1、方案一:拟开征城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居民生活、行政事业用水0.50元/立方米;工业、经营服务服务用水0.60元/立方米;自备水源用水0.70元/立方米。
2、方案二:拟开征城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居民生活、行政事业用水0.60元/立方米;工业、经营服务服务用水0.70元/立方米;自备水源用水0.80元/立方米。
(二)执行时间:从2010年12月抄见水量起执行。
(三)配套措施:对经民政部门核定的低保用户,因此次开征污水处理费而增加的支出,将按照《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绵德阳市生活必需品价格及收费标准调整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联动办法>的通知》规定,经测算并报政府批准后,相应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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