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上午8点50分左右,河东场镇紧邻河东国家粮库处,一私人建房工地,一工人在楼上拖拉钢筋时,触及楼旁临近电线,当时触电身亡。据了解,死者姓杨,阆中洪山人,该建房户主姓赵,承包给一个叫马六儿(音)的人负责修建。事发后,河东派出所,镇政府,居委会的相关人员均到场善后。
在死者家属悲痛欲绝的同时,我们也想拷问安全管理的问题。在现场看到,事发楼房墙壁距离屋后电线仅一米左右距离。相关部门在审批该建房居民的宅基地和准建手续时,有没有到现场测量?在居民建房过程中,河东镇安办负责人有没有到现场对安全隐患进行发现、协调和整改?天天大会小会讲安全,抓安全,为什么始终要发生这些死亡事件呢?究竟是人民利益高于一切,还是人民币利益高于一切?就在前面大队人马善后死者问题的同时,旁边各建房工地均像毫无知觉似的仍然在埋头苦干。事发工地旁边,国家早就明文禁止使用的少先吊举目皆是。正是这少先吊,北环路09年康庄小区修建房屋时一月内接连夺命两条!难道我们有的领导就忘了当初处理善后的艰难!!?
去年4月,南部县金鱼小区曾发生一起类似建房工人触高压电死亡事件。但是事后没有处理责任人的下文。见 http://www.cnncw.cn/System/NC/ncPeople/2009-4/7/19_11_951.html
正是安全问责机制未能良好实施,这些负责安全的人怎能对死去的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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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魂已归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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