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我2004年10月19日遭受仁怀市的腐败分子报复陷害制造冤案后,至今向你们申诉了多少次我都记不清楚了,但从冤案发生时起我和家人就从未间断的向你们申诉至今,可你们一直都无动于衷。你们检察院有人多次威胁我,企图让我屈服于邪恶之下,但我是严格依照法律的规定主张权利的,所以我不怕任何人胡说八道的威胁。 在我锲而不舍的向省有关机关和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申诉了几年的情况下,你们终于在2010年7月6日开始派员介入过问我遭受的冤案,但到现在你们都仍然未依法作出处理。不知道你们检察院是怕遵义市和仁怀市的腐败分子呢还是想包庇他们?如果你们怕遵义市和仁怀市的腐败分子,那我希望你们放下怕腐败分子的包袱,开动国家机器,一鼓作气,依法将制造我冤案的犯罪分子及幕后的腐败分子拿下以维护执政党和你们检察机关的形象,捍卫法律的尊严才不负党和国家把伟大的检察事业交给你们的重托。你们的手中拥有那么大的权力资源,你们可以开动国家机器,有党和全国人民作为你们坚强的后盾,你们没有理由怕几个小小的腐败分子呀!如果有人想利用手中的公权力包庇犯罪分子的话,那我奉劝他立即悬崖勒马,千万不要干与党和人民作对的事情,与党和人民作对的下场绝对是可耻的。对那些喜欢说制造我冤案的行为人的行为构不成徇私枉法罪只能按照内部规定处理的官员们,我希望他们不要说如此荒唐和幼稚的话语了,这样说真的让人很可笑。如果说这话的官员对制造我冤案的行为人的行为搞不清楚是罪还是非罪的话,我建议他温习一下刑法第399条的解释,或者劳驾到最高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网站,看看最高人民检察院在渎职罪中对枉法追诉罪是怎么定性的?立案标准是什么?我相信看了就不会睁着眼睛说瞎话了。 从未间断的向最高权力机关申诉,得到的答复都是必须经过你们省检察院处理了不服他们才能处理。 我知道陈俊平检察长是不可能亲自拆阅任何申诉材料的,所以近几个月寄给你们省检察院的申诉材料我都是写的陈国民副检察长和王伟副检察长收,但寄给两位副检察长的申诉材料中都有标明“致陈俊平检察长”字样的申诉材料。 与腐败分子干到今天,我也没有蠢到想要善终,结果如何无所谓。不管你们是否依法,不管是什么结果的处理意见,总之,你们应该给我一个处理意见。我们都绝对要面对一些事情。贵州省检察院,请你们对我申诉的案件拿出处理意见来,该何去何从,再做定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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