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高新区街道办事处领导: 我是绵阳市高新区石桥居委会7组居民胡娟,我们家的家庭成员有:父母亲2人、兄弟1人、我和爱人2人、儿子1人,共6人。
在1998年的转户工作中,我们曾多次向相关领导申请分户,领导的回复是:转入高新区后的户口都分开了。由于当时我们的法律意识淡薄,就信以为真。可最后才知道:我们家的户口并未分开。奇怪的是,与我们家同等条件,甚至比我年小的其他石桥村的居民都分开了。于是立即找到相关领导,领导说:“你们不要急,户口本上不用分,等你们小孩上户时自然就分开了,宅基地是另外造的花名册,你们家分的是1个三人户,1个两人户,不信的话,去队上查看花名册吧”!听完后我们立即去查看了石桥7组的花名册,结果和领导说的一致,就这样我们才放心。
2004年5月我们去派出所给儿子上户,果然如领导所说,户口本上也分开了,于是,我们更相信了领导的话。可就在当年11月,分配宅基地时就出了问题,花名册还是原来的花名册,不知为何把我们三人户的划掉了,改成了两人户?于是立即找到社区干部(社区干部早已换新人了),其只说不能那样分了,只能把父亲分给儿子,把母亲分给女儿。就这样,父母老两口名义上没离婚,却被他们强行给分开了(导致父母现经常吵架)。我们只好三番五次的找到高新区各级领导,最终相关领导是拍着胸口向我们保证说:“你们按规定去抓阄,把宅基地抓了,只要你们支持我们的工作,你们的事后面来解决,到时房屋拆迁时,多多给予考虑;剩下的那个两人户宅基地,你们象征性交点钱,买了就行了(当时宅基地的市场价就两三万而已)。”既然上级领导都承诺了,我们肯定就信领导了。 待宅基地分配工作结束后,我们便多次找到相关领导,看能否先拆除旧房并购买宅基地,可因种种原因,一直拖延至今。现如今政府是要求我们拆迁了,物价也翻了几番(当年的人工是25元/天,而如今的人工是150元/天),可给我们的赔偿标准还是按当年的标准执行,领导的承诺也没兑现,虽然原领导已调离,但我们相信领导在工作时所说的,绝不会代表个人行为,而是代表政府行为的。 国家利益为大,个人利益事小。作为普通老百姓,我们是非常支持高新区城市建设的。同时也希望领导们能为老百姓考虑下,请不要让我们的个人利益受太大的伤害。我们要求不多,只要把我们的损失降低一点就行了,想必高新区的各位父母官也不忍心让自己的老百姓挨冻、受饿吧? 在本次拆迁过程中,我们不仅少分配了宅基地,而且给我们的房屋拆迁补偿也相当低,在此希望高新区领导给予解决为谢!我们将不甚感激,一定支持高新区的拆迁工作。
特此申请,谢谢!
申请人:高新区石桥居委会7组胡娟 2010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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